當前位置:首頁 » 自動清洗 » 怎樣計加班時間
擴展閱讀
怎樣畫兔子困難又好看 2024-10-13 20:07:01
一袋面多少錢 2024-10-13 20:06:49

怎樣計加班時間

發布時間: 2022-12-31 15:45:08

⑴ 加班小時是怎麼計算的

加班小時是指超出正常上班時間之後算起的時間。

比如說你每天的上班時間是8小時,那晚上加一個小時的班,一個星期可能加個5天,然後就是加班5個小時了。

加班費的話,一般正常上班時間的1.5倍;如果是周末休息日是2倍,節假日是3倍。 當然了,這是正規公司才有的。一般的公司都是正常上班的加班是不算的。 所以簽合同那時要搞清楚這個事情。


當然了,有些單位屬於第三方的那種,比如說社工,公司規定是8個鍾,但是購買方的工作時間可能是6.5小時制的。那你的加班小時還是得跟你單位的時長來。 即系一個星期超過40個小時(雙休的話),才開始算加班小時。

⑵ 加班時間怎麼計算

用人單位因生產特點不能實現標准工作時間的,經勞動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不定時工作制」就是不以標准工時制度確定的工作制度,企業以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准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不定時工作制只有在 法定節假日 上班才計為 加班 時間。「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規定的條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綜合計算超過標准部份,計為加班時間。 雖然法律允許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但卻要控制住加班的時間,不能過多的延遲工作時間,否則會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一般每日安排加班不得超過1個小時,而每個月則不能超過36個小時。

⑶ 加班工時怎麼算

法律分析: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92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五一長假期間每日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節假日加班工資等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20.92乘300%。休息日加班工資等於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除20.92乘200%。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⑷ 國定假加班時間怎麼計算

一、國定假加班時間怎麼計算
1、國家法定假日加班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報酬。如果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勞動時間,那麼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報酬,如果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那麼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報酬,如果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那麼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報酬。
2、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准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二、國定假日工資怎麼算
1、法定節假日是帶薪休假的,是有工資的。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節假日沒上班時應當依法支付工資的。看是法定節日還是法定假日,法定節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資,假日上班是支付兩倍工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⑸ 什麼算加班時間

法律分析:超出五天八小時的都屬於加班,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時/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註: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沒有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200%的工資;

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應當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准。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⑹ 勞動法規定加班時間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