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判斷機動車是否超速
機動車超速的判斷方法:
超速是指機動車在行駛過程中的速度超過法律規定的限速。
例如,高速公路限速80碼,實際時速達到92碼,超速率為(92-80)/80*100%=15%。也就是說,超速了15%。
判斷機動車是否超速的依據是機動車不得超過道路上的限速標志和標線所規定的速度。
檢查車輛是否超速的方法包括:
1.交通分局大隊終端查詢:前往各市、區、縣交通分局大隊辦公大廳,通過觸摸式查詢終端進行查詢。
2.查詢汽車非法網站:登錄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新增查詢通道,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發動機號,點擊查詢。
3.電話查詢:撥打各個市區縣的查詢電話進行咨詢。
4.簡訊查詢:使用由市、區縣發放的特勤號碼,發簡訊查詢違章情況。
5.手機軟體查詢:在手機上安裝相應的手機app軟體,輸入車牌號、發動機號、車型等信息,查詢汽車違章信息。
以上是查詢違章的具體步驟(以iphone13 iOS16.0交管12123.2.9.1為例):
點擊違法處理,在交管12123界面中點擊違法處理;
點擊車輛,在違法處理界面中點擊車輛;
查看違章信息,在違法處理界面中即可查看違章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
第八條,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12分。
第九條,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9分。
第十條,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記6分。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6分。
第十一條,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