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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可以快速拿到法醫驗傷報告

發布時間: 2022-04-15 08:42:08

⑴ 司法驗傷鑒定報告需要多久出來


【法律分析】
一般的鑒定在7天之內就可以拿到,但有些傷情比較復雜,有必要進行延遲,或者送上一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達到輕傷,構成故意傷害,但是是否立案,公安機關決定,公安機關如果決定立案後,應當進行偵查,採取什麼強制措施,公安機關決定,也不一定需要拘留。

【法律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五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⑵ 去法醫那裡驗傷了,什麼時候才會得鑒定報告

一般3日內,復雜的7個工作日。但是現在法醫人手少,根本做不到,多數都要兩個星期或以上的時間才能完成。
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准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⑶ 我的家人被人打傷了,到現在已經有兩個月了,現在想去走法律途徑那個要驗傷報告,驗傷要到哪裡才可以驗傷

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後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⑷ 驗傷報告是哪個部門出具,具體流程是什麼

需要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流程規定如下: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准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

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第二十條 對人身傷情進行鑒定,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鑒定機構二名以上鑒定人負責實施。

傷情鑒定比較疑難,對鑒定意見可能發生爭議或者鑒定委託主體有明確要求的,傷情鑒定應當由三名以上主檢法醫師或者四級以上法醫官負責實施。

(4)怎樣可以快速拿到法醫驗傷報告擴展閱讀

傷害案件的案件處理: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八條 被害人傷情構成輕傷、重傷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故意傷害他人致輕傷,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傷情達不到輕傷的,應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情節較輕尚不夠刑事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公安機關可以依法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或者同事之間因瑣事發生糾紛,雙方均有過錯的;

(二)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

(三)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四)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調解處理:

(一)雇凶傷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三)尋釁滋事的;

(四)聚眾斗毆的;

(五)累犯;

(六)多次傷害他人身體的;

(七)其他不宜調解處理的。

⑸ 醫院怎麼開驗傷報告

法律分析:在醫院的相關科室進行就診的時候請醫生做好相關的檢查,並詳細書寫病歷記錄,然後請醫生開具醫療疾病診斷證明書即可。驗傷報告一般在七個工作日就能出來了,但有些傷情比較復雜,有必要進行延遲,或者送上一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只要是走合法程序取得的傷情鑒定可作為證據使用。一般傷情鑒定還要結合傷愈後的情況進行評定。驗傷報告沒有時間限制,但一般是委託派出所代為申請驗傷。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七條 司法鑒定人應當對鑒定過程進行實時記錄並簽名。記錄可以採取筆記、錄音、錄像、拍照等方式。記錄應當載明主要的鑒定方法和過程,檢查、檢驗、檢測結果,以及儀器設備使用情況等。記錄的內容應當真實、客觀、准確、完整、清晰,記錄的文本資料、音像資料等應當存入鑒定檔案。

⑹ 驗傷報告多久可以出

法醫鑒定人在接案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除因功能性損傷需要有觀察傷情變化期限的)向辦案單位送出;疑難案件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法醫鑒定書》向辦案單位送出;如傷情復雜不易下結論,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向上級鑒定機構移送。

⑺ 打官司用的驗傷報告怎麼獲得

可先申報工傷認定到對方所屬勞動監察大隊,三個月可司法機構法醫傷殘鑒定

⑻ 驗傷情輕重的驗傷報告,一般幾天可以拿到報告

法醫鑒定,七個工作日做出,但你必須提供他所需的材料,你要是多催幾次,法醫會更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