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身份證換照片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更新身份證照片的,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在補領、換領身份證的同時採集照片並更新;
2、也可以由本人採集符合要求的照片後,再帶上該照片及本人的戶口本,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申請更新;
照片要求:
(1)申領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著法定製式服裝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鏡的公民應配戴眼鏡;
(2)白色背景無邊框,要求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相片無斑點、瑕疵、印墨缺陷,臉部無局部亮度;
(3)照片尺寸為26mm(寬)×32mm(高),臉部寬度(兩耳根之間)為15±1mm;
(4)頭發不能聳立過高(具體可以事先說明用途,並根據工作人員提示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