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來判斷結核病痊癒
肺結核患者基礎治療療程為6-8個月,經過正規治療、定期復查,痰菌轉陰、胸片提示病灶明顯吸收,呈條索狀纖維灶,無結核中毒症狀,完成療程可視為臨床治癒。治癒後患者注意定期復查,通常2-3個月後行第1次復查,半年後行第2次復查,1年後行第3次復查,如果病情均穩定則提示臨床治癒,可正常生活工作。若2個月或半年後,肺內重新出現症狀、痰菌轉陽,出現結核臨床表現,再次治療難度加大,易出現耐葯性。因此,2個月後症狀完全消失不可貿然停葯,需在專科醫生指導下規范完成全部療程。
B. 結核治療怎樣知道好轉
肺結核是一種長期且變化多端的傳染病,其治療過程復雜。判斷肺結核是否好轉,需要全面考慮多個方面。首先,全身症狀的變化是重要指標。例如,發熱、盜汗、食慾不振、全身乏力等症狀,在用葯後逐漸減輕表明病情好轉,反之則可能表明病情惡化。
X線檢查對於觀察病灶變化至關重要。通過對比治療前後的X光片,可以看到病灶從滲出性(雲絮狀、密度低、邊緣模糊)轉變為增殖性(密度增高、邊緣清楚)的變化,這通常意味著好轉。相反,若病變范圍擴大或出現溶解播散、空洞形成,則表明病情惡化。
痰菌檢查也是評估病情的關鍵。原痰菌陽性患者,經過治療後多次痰結核桿菌檢測為陰性,表明病情好轉;反之,若痰菌再次出現陽性,則可能表示病情惡化。
血沉的變化可以反映病變的活躍程度。病變好轉、穩定時,血沉正常。然而,血沉增快並不總是表明病情惡化,因為一些活動性肺結核患者的血沉並不一定增快。
肺結核的癒合方式多種多樣,部分通過完全吸收或鈣化實現,另一部分則通過纖維組織增生將乾酪樣物質包繞起來,形成纖維乾酪灶。癒合的指征包括:中毒症狀消失,病灶穩定,停止排菌,局部病灶鈣化、纖維化、小的纖維乾酪灶、空洞閉合等。然而,即使病灶穩定,也有可能存在結核菌存活的情況,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這就是真正的痊癒。
所謂真正的痊癒,是指病灶完全吸收消散或手術切除,肺內已無病灶;或者雖有病灶如纖維硬結、鈣化、纖維化、空洞,但能肯定沒有結核桿菌存活。治療肺結核時,應遵循早期治療、足夠劑量、規律用葯、足夠療程、聯合用葯、分段治療的原則,以期達到一次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