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進行5s校車管理
首先,要劃分責任區域,確定崗位職責:實施小組劃分和分配責任區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讓每個員工知道5W2H,即知道做什麼(WHAT),為什麼做(WHY),在哪裡做(WHERE),何時做(WHEN),誰來做(WHO),怎麼做(HWO),以及做到什麼程度(HOW MUCH)。
其次,訂立5s推行標准,按照標准進行實施,監督的方式是員工自檢、互檢與上級巡視、檢查相結合。在 「整理」推行過程中,重點是對所在的工作場所(范圍)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看得到和看不到的,並把不要的物品加以清除。因為生產中經常有一些殘余物料、待修品、待返品等滯留在現場,即侵佔了有效作業面積,又限礙了生產,包括一些已無法使用的工夾具、盤具、設備,如果不及時清除,會使現場變得很零亂。生產場所擺放不要的物品是一種浪費。
它使寬敞的工作場所變得越來越小,棚架、工具箱被雜物占據而不能放要放的物品。增加了尋找工具等物品的困難,還浪費時間,若不加以整理,損失和浪費將不斷擴大,因此,要有決心進行處置。在判斷物品要還是不要時,所依據的標准由推行委員會制定。推行委員會也要制定廢棄物的處理方法。
在全面檢查工作場所後,所有物品逐一判別,哪些是要的,哪些是不要的。同時要反思 「不要物」產生的根源。根據物品的使用頻度,決定日常用量。每日下班前5分鍾員工要自我檢查:所在崗位是否亂放不要物品;產品或工具是否直接放在地上;是否在所定場所按照處理方法分別整理收集廢棄物或不要物品。
在進行整頓時,我們採取的推行方法應根據 「3定原則」。即定點:物品放在哪裡合適;定容:用什麼容器、顏色;定量:規定合適的數量。所用的方法:作業工具的整頓、半成品的整頓、刀具的整頓、清掃用品的整頓。放置場所和物品的標識方法原則上一對一表示。
在進行清掃時,重點就使場地達到沒有垃圾,沒有臟污的狀態。經過前面的整理、整頓雖然要的東西馬上就能取得,但是被取出的東西是否能正常使用未知,清掃的第一目的就是要使工具等能正常使用。因此我們應該認識到清掃並不僅僅是打掃,而是加工過程中重要的一部分。首先要建立清掃的標准:對設備來講,應該用紗布沾洗滌劑抹擦,紗布擦凈設備各重點處和容易積塵的地方。例如空壓系統用抹布拭擦;油壓潤滑系統用抹布拭擦,不能用風筒吹,電氣系統:抹拭附屬灰塵,關電後輕拭開關等;工具、模具、量具用柔軟紗布擦拭。其次,為了將責任區固定到人,應建立清掃責任區。可以利用公司的。平面圖標識各責任及負責人,同時將各個部門的責任區劃成平面圖,平面圖的內容主要包括物品的擺放、責任區域的負責人,並掛在生產現場,一目瞭然。
要講各責任區細化成各自的定置圖,可製作5S管理標識牌,掛在各自的責任區域內,提醒員工隨時進行「5S」,規定例行掃除的內容,每日每周的清掃時間和內容。清掃中發現不良之處應立即加以改善,在第四項 「清潔」的推行中,關鍵要制定目視管理的基準,除了維持前 「5S」的效果以外更要通過各種目視化的措施,進行點檢工作,使 「異常」現象無處隱藏並立即加以消除,讓工作現場保持正常狀態。借 「整頓」之定位、劃線、標示,運用目標管理方法,徹底塑造一個地、物明朗化的現場,而達到目視管理的要求.目視管理是5S管理追求的一個高境界陰。
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現場管理水平的標志,目視管理可以使異常狀態得以顯露;讓應該管理、控制的項目眾所周知。讓員工自主管理,省去許多請示、命令、詢問的時間,提高管理的效率。我們所說的目視管理,就是將所有的管理方法以及管制內容全部展示出來使之一目瞭然,讓一個完全不知道的人都能夠一看就清楚。要求每一道工序都制定相應的操作規范和作業指導書以及生產技術標准,這些在作業時所必需了解掌握的東西都擺放在現場,讓每一位操作人員都能夠按要求、按步驟進行操作。再如倉庫的管理,其目視管理更加重要。所有的物品都進行定量管理,並做好相應的標識,無論誰到現場都可以一眼看到所需物品的位置,所需物品的狀態,是成品或是半成品,或是待加工品,這些明確的定置標識讓人清楚明白,讓人放心。而如果原材料或產成品管理混亂,沒有明確的區分,沒有分類定置,就很容易讓人懷疑合格品中是否會有不合格品,生產管理的混亂就可想而知,這樣的企業又如何讓消費者放心。許多中小企業在基礎管理方面之所以薄弱,缺乏科學的目視管理也是原因之一。
為了達到這一要求,還必須進行定位定置管理:對於生產現場的工具、物料,在製品、成品、不良品,按要求劃分放置區域,定置擺放。在車間里最明顯之處是:在各半成品及成品區域放置待檢品、待修品等各種標示牌,並且在這些製品上還放有產品標識卡,讓操作者一目瞭然,節省時間。
我們在加強5S中「素養」的推行時,應該非常注重員工禮儀的制定,公司應該將原 《員工手冊》,中對各種場合的禮儀和語言、電話用語、儀表、行為等應做詳細的規定。員工的素養直接反映的是公司的文明程度和精神風貌,素養是 「5S是管理者期盼的「最終目的」。因為如果企業的每位員工都有良好的習慣,且能遵守規定的事項,工作執行的力度一定很大,現場紀律嚴明,而各項活動的推動定能得到落實。推行 「5S」活動中,要耐心地指導員工做 「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其目的不僅僅在於希望員工將東西擺好,設備擦拭乾凈,更重要的在於通過細致、簡單的動作,潛移默化地改變員工自身,使之最終養成良好的習慣。
前面 「整理、整頓,清掃、清潔」,是基本動作,也是手段,通過實施這些活動可以使員工在無形中養成一種保持整潔的習慣,而作為主管應不斷教育部屬,在工作中不斷對員工進行 「5S」的意識培訓,使全公司員工「5S」意識永遠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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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幼兒園校車該不該配怎麼管理
幼兒園校車有存在必要。
幼兒園校車管理
一、定期進行車輛安全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二、校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具有一定駕駛經驗,並且工作認真負責、細心穩重、熱愛幼兒。嚴禁非專職司機開校車。
三、要經常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其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行駛、文明禮讓,不超速、不搶道,不開斗氣車,確保幼兒安全。
四、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五、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六、校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隨車工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救護措施,並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要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所在區域教育主管部門。
七、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兩位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Ⅲ 校車歸哪個部門管理
校車歸教育局和公安機關交通部管理。校車,理論上歸教育局管,如果是學校購買,經費和日常管理這塊都是教育局管;如果是外包,那麼交通局也管。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車學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於2012年3月28日國務院第197次常務會議通過。由國務院於2012年4月5日發布實施。
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反響強烈,普遍認為,制定校車安全條例,將校車安全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很有必要,體現了黨和政府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高度關切。公眾同時對校車安全管理及相關問題提出了許多具體意見和建議。
起草部門將公眾意見梳理匯總,通過媒體如實向社會公布。許多意見的觀點各有不同,各有一定的道理,有助於我們從實際出發,從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統一出發,更加全面地研究考慮校車安全管理有關問題。
起草部門對公眾的意見逐條進行了認真研究,對徵求意見稿作了多處較大修改。主要包括:增加規定,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下學需要的農村地區,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採取措施,保障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針對實際中有的地方不顧學生家長的合理訴求,不適當地撤點並校問題,增加規定: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及其教學點的設置、調整,應當充分聽取學生家長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根據公眾提出的應保證校車安全技術狀況和校車駕駛人持續符合相關要求的意見,增加了校車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校車駕駛人應當每年接受公安交管部門審驗的規定;根據一些地方和公眾的意見,增加了省級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
此外,還根據公眾的意見,對徵求意見稿關於校車服務提供者的范圍、校車隨車照管人員的指派、校車應配備的安全技術裝備、使用專用校車的實施過渡期等規定,作了相應修改。
(3)校車怎樣管理擴展閱讀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總體思路按照確保安全、切合實際的總體思路,規定了保障校車安全的基本制度。
1、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在寄宿制學校或託管入學,減少學生交通風險。對確實難以保障就近入學且公共交通不能滿足需要的農村地區,要採取措施保障學生獲得校車服務。
2、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校車安全管理履行統一指導、督促等職責。
3、規定了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保障校車安全的義務和責任。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指派照管人員隨車照管學生。
4、設定了校車使用許可。對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校車駕駛人資格條件規定了比一般客車更為嚴格的要求。
5、賦予校車通行優先權,對校車最高時速和嚴禁超載作了明確規定。
6、明確法律責任。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Ⅳ 校車的校車管理
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製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 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 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經常學習交通法規。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駕駛員在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於每小時5公里。
(8)載送教職工和學生的車輛,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4、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由駕駛人負擔,並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①無照駕駛。
②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即與管理部門及隊長聯絡協助處理。如屬小事故,可先行處理後向管理部門報告。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後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5、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接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6、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後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車表的時間准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7、司機日常工作規定
(1)除要經常清洗車輛,保持車廂內外清潔整齊外,也不準將車廂內的垃圾拋棄在停車場上。
(2)除早、晚接送學生外,司機必須持有隊長簽署的《派車單》方可將校車駛出學校。否則後果自負。
(3)除學生或隊長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機不得私下允許其他人(包括教職員工)搭乘校車,否則將按學校有關規定懲處。
(4)若司機於工作期間違反交通規則而遭交警處理,司機必須即時呈交案發報告,由後勤處按情況評估相關費用並由個人分擔相應部分。
8、司機的職責
(1)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2)司機應愛惜學校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
(3)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查。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油量不足,應立即加油,不得將學生載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單據先由隊長簽名,然後由後勤處簽名,方有效。
(5)司機發現所駕駛的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隊長,隊長報後勤處,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未經批准不允許私自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
(6)當車回來,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鎖好保險鎖。
(7)對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整齊證件才出車。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點前必須睡覺(特殊情況例外),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
(10)司機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以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校內不準按喇叭,車內不準吸煙。
(12)司機對師生應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3)司機接送學生,要准時出車,不要誤點。
(14)未出車時,司機應在辦公室,隨時等候出車。
(15)司機要服從隊長的安排,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應立即通知隊長,並說明原因。
(17)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8)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非專職駕駛員不得駕駛學校任何車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21)後勤處每學期負責對司機期考核、評級獎勵。
9、駕駛員守則
(1)努力學習專業技術,熟悉掌握車輛的技術性能,精通本職業務,遵守交通法規。
(2)具備崇高的職業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質,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敬崗愛業。
(3)遵紀守法,服從領導,團結同事,愛護車輛,愛護公共財物。
(4)負責隨車物資、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換車時應做好移交手續和車況檢查,交接不清的由雙方共同賠償。凡丟失損壞的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5)車輛的牌照、手續等一切證件,必須認真保管,由於丟失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做到安全行車,優質服務。遇到事故,肇事者應及時向領導報告。特殊情況可靈活處理。
(7)出車一律憑申請派車單,並認真如實填寫。校車歸隊後,派車回收單及時交回後勤處(正常接送學生例外)。
(8)駕駛員應做到誠實守信,表裡如一,凡事應實事求是,如有偽造、報假單據者,一經查出,按原單據數額給予相應的罰款,並接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私自動車;嚴禁私自將車交與他人或他人換車駕駛;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私自改變行車路線。違者按學校制定的目標責任指標考核辦法處理。
(10)嚴格執行學校、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除貫徹上述規定外,還要做到: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準轉借、塗改或偽造駕駛證;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駕車型不相符的車輛;未按規定審檢不合格的,不準繼續駕駛車輛;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車門、車廂沒有關好,不準行車;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不準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者有其他妨礙行車的行為等。
10、司機遇投訴事項處理
(1) 家長態度有禮貌,對學生具愛心,若遇無理家長,亦需耐心聆聽,並盡量克制自己,避免與家長發生爭執,事後可將事件告知隊長。 (2) 司機若遭到家長投訴,必須及時報告隊長。
(3) 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並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Ⅳ 如何規范校車管理
政府應支持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成立校車服務公司,由政府撥款50%,社會團體出資50%,另外對校車的特權應立法強制執行
Ⅵ 校車管理制度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校車管理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須提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長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十、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Ⅶ 校車歸哪個部門管理
校車歸教育局和公安機關交通部管理。校車,理論上歸教育局管,如果是學校購買,經費和日常管理這塊都是教育局管;如果是外包,那麼交通局也管。
Ⅷ 高中校車如何管理
外包給專業的車行
Ⅸ 校車如何管理和營運
解決校車安全問題,在全國實施校車安全工程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而對校車工程的實施負主導責任的主體應當是政府。
首先,需要政府部門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校車服務作為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內容,從國家層面建立完善的校車制度,給孩子們安全的依靠。
其次,加大財政投入,積極推動校車工程的實施,為普及校車提供資源,並對日常運營實施嚴格監管。
再次,要借鑒國外在校車管理方面好的經驗,制定適合中國國情的校車標准。
最後,完善各項配套措施,如專門成立管理機構,推動立法等。
總之,校車的水平,展現的是一個國家對孩子生命的態度。以國家之力,給孩子們安全的校車,應成為莊重的承諾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