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注銷了錢能取出來嗎
住房公積金注銷了以後,錢是取不出來的,因為被注銷了以後,那麼這個賬戶就不存在了 。
Ⅱ 公積金銷戶未結算怎麼提取
法律分析:指的是職工申請了住房公積金銷戶提取業務後,如果顯示「銷戶未結算」的,說明職工已申請辦理了銷戶提取業務,但還未進入結算流程。
經核查確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實際轉出後,或者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自受理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之日起停止繳費時間達三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進行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本息余額轉入到賬。
在資金轉入前,申請人勿將公積金聯名卡注銷,資金轉入前已注銷聯名卡的,須到櫃台重新申請業務辦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條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注銷公積金賬戶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注銷公積金賬戶可以提取公積金。具體如下:
1、外地戶籍轉移工作城市銷戶提取。非當地戶籍,在離開公積金繳納城市時,可以申請注銷當地港基金賬戶,一次性提取公積金賬戶中的所有餘額。注銷的條件只要將當地社保轉移至其它城市,或當地社保停繳三個月以上,就可以攜身份證和公積金卡(或公積金聯名卡)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注銷即可;
2、戶籍遷出銷戶提取。當地戶籍,將戶籍遷移至其它城市時,攜身份證、公積金卡(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戶口遷移證明,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注銷,並一次性全額提取賬戶內金額;
3、國外或港澳台定居銷戶提取。當地戶籍,定居或移民至海外城市,或港澳台時,可以攜身份證、公積金卡(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戶口注銷證明(或永久居留證明),注銷公積金賬戶,並一次性全額提取賬戶內金額;
4、大齡失業,且公積金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當地戶籍,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的失業人士,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兩年以上的,可以攜身份證、公積金卡(或公積金聯名卡)和失業證明,注銷賬戶後,一次性提取賬戶余額;
5、提前退休,銷戶提取。沒有到達法定年齡,辦理提前退休的,可以攜身份證、公積金卡(或公積金聯名卡)和退休證,一次性全額提供公積金賬戶余額;
6、到達退休年齡,銷戶提取。當地戶籍,或在當地辦理退休的外地戶籍,到達法定年齡後,攜身份證和公積金卡辦理銷戶提取。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Ⅳ 公積金注銷賬戶後錢能全部取出嗎
一般來說,公積金賬戶注銷後,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全數提取。
1、如果正常辭職,也就是可以在轉交社保的前提下全部拿出來。
2、但是,如果您自己離開,則不能。您只能提取自己的貢獻。如果辭職,只需將社保轉至當地社會保障局,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般所需手續需要公司的正式辭職文件、身份證和公積金賬戶。如果您照顧好自己,您可以在線預約,但預訂只能撤回您自己支付的部分。
拓展資料: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民營企業等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繳納的長期住房公積金。和他們的在職員工。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種含義: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在農村不建立。只有在職人員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人員和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一部分由職工自己繳納。職工個人存款被單位代扣後,應當與單位存款一起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存款的長期性。
2)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後,職工在就業期間必須按規定不斷繳存。除職工退休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暫停或者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住房消費支出規定存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具有兩個特點: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在職工工資中發放。現金,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託銀行開立的專戶管理專戶。二是特異性。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保管期間,只能用於購買、建設、大修自住住房或支付租金。職工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或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方可提取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Ⅳ 公積金銷戶了怎麼提取金額呢
如果考慮要轉移社保回家,那需要辦理好社保轉移手續再來申請銷戶提取公積金余額。
如果不考慮轉移社保回家,那可以先網上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自申請之日起滿3個月社保都未繳納的情況下,深圳公積金中心將會受理你的公積金提取要求。
職工可憑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密碼」在發卡行自助終端辦理提取業務(目前暫開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終端公積金業務功能)。
資金未結算前,錢還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里。
Ⅵ 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怎麼提取
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在單位辭職後,辦理完離職手續就可以提取了。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提取常見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償還自住房房租;
7、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Ⅶ 請問住房公積金銷戶後,怎麼去銀行取錢
住房公積金如果已經銷戶了,就證明錢已經全部打到你的公積金卡里了,就是跟公積金賬戶綁定的銀行卡里了,帶著這個銀行卡到銀行取錢就可以了,不要忘記帶身份證哦,金額大些一定會用到的。
Ⅷ 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怎麼提取公積金銷戶提取條件
現在大多數企業都會為員工繳納公積金,繳納的公積金是進入到公積金賬戶里的,而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是可以提取的,公積金的提取除了正常提取外,還包括銷戶提取,而在公積金處於銷戶當中時,公積金是會顯示銷戶未結算的,那麼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怎麼提取呢?
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怎麼提取?
首先是公積金銷戶,用戶攜帶相關資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然後再將攜帶的資料交給工作人員,提供指定的銀行卡,在公積金中心審核通過後會完成銷戶,並且將公積金賬戶的余額轉入到指定銀行卡中,通常在一周左右時間可以完成。
公積金銷戶提取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需要購買自住房,建造自住房或者是翻建、大修自住房。
2、 已經離休或者是退休的人員。達到我國法定退休年齡,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3、 當前職工已經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已經與工作單位終止了勞動合同。
4、 外籍戶口的工作人員已經和本地的工作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
5、 若是出國定居和單位解除的勞動合同也可以提取。
6、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每個地區的規則都不同,通常要每月房租金額在家庭收入的15%以上。
7、 如果是公積金繳存人已經宣告死亡或者是死亡的,能提取公積金。
8、 公積金繳存人辦理了住房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來還款。
銷戶未結算的公積金提取方式很簡單,只要辦理完銷戶手續,將公積金轉到指定的銀行卡就行,用戶將公積金賬戶銷戶之後,如果符合條件仍可以繼續開戶。
Ⅸ 住房公積金卡不小心注銷了,裡面的錢怎麼辦
公積金卡注銷了可以將裡面的錢轉移到公積金卡的儲蓄賬戶。
法律分析
需要員工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之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公積金卡注銷之後,那麼需要提供新的銀行卡作為轉入賬戶。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1) 購買自住房屋,應當提供購買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文件;購買自住住房,應當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改建、大修自住房屋,應當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員工退休的,應當提供退休證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本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員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五年內未再就業的,提供《未就業證明》;出境定居的,應當提供出境定居證明;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應當提供遷出證明;購房貸款本息還清的,應當提供購房貸款合同;支付租金的,應當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房屋租賃合同;農民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提供戶籍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