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住樓是多少年產權
法律分析:商住房的產權是四十年。居住用地的產權是七十年,但是,商住房是指在商業用地上建造的以居住作用為主的房屋,但是土地性質還是屬於商業用地,所以,產權也低於住宅用地,只是四十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協議;
(二)招標;
(三)拍賣。
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② 商住兩用房產權多少年
商住兩用房產權一般是40年或50年。
根據相關的規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商住樓是什麼?
商住樓是指該樓的使用性質為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底層(或數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餘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不分建設主體,不僅開發商可以建,非開發企業、個人也可以建,沒有規定必須出售。
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
1、反映財產屬性不同
產權:指的是以財產所有權為核心的一組權利的有機結合體,強調財產關系的社會屬性。
所有權:是指對財產歸屬關系的權利規定,確定的是財產的最終歸屬關系,強調財產關系的物質屬性。
2、外延不同
產權:表現為財產歸屬關系,也表明了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的關系,產權比所有權有著更廣泛的外延。
所有權:表明的是一種生產資料的所有制關系,是對財產歸屬做出的權力規定,集中體現在財產的歸屬權上。
3、內涵不同
產權:內含各項權利的設置,除了必須考慮財產關系外,還要更多地考慮人際關系。
所有權:以財產關系為核心設置權利,反映由人擁有物而產生的各種現象的本質屬性。
商住房抵押貸款條件:
1、用於抵押的房產與貸款經辦機構必須位於同一城市,個人抵押購房貸款不接受異地抵押物;
2、不接受評估現值在10萬元(含)以下的房產作為抵押物;
3、已辦妥產權證明,產權清晰,可上市流通並能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產權爭議等不利變現的情況;
4、具有較強的變現能力,房產結構完好,水、電、環保交通、城建、物業管理等各項配套設施和服務齊全,不存在糾紛和問題,不在政府規劃的拆遷范圍內;
5、抵押物為商業用房的,房齡一般不得超過20年,且貸款/授信期限+房齡,原則上不得超過30年;
6、原則上不接受閑置超過6個月的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③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法律分析】: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住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屆滿後可以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商業用地到期後的續期問題,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要按到期時的法律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