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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一般發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1-18 01:15:07

Ⅰ 一般年終獎發多少合適呢

年終獎一般什麼時候發
一般年終獎大多在每年12月底至1月初之間發放,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在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因為要過年了,大家能拿到年終獎也能開開心心的過個好年

年終獎一般是月薪幾倍
大多數年終獎一般是月薪1.1倍到2倍,但是年終獎是否發放和如何發放沒有一定的法律規定,有的企業沒有年終獎,有的企業把年底雙薪或者三薪當做年終獎,還有些的年終獎會和績效考核掛鉤、從凈利潤中計提一定比例的獎金當做年終獎。

一、雙薪制

1、12+1的方法,即到年底企業多發給員工一個月的工資。

2、12+2方式,當員工為公司服務了一整年,公司多發2個月的薪水作為獎勵。

二、績效獎金

這是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和公司績效結果發放的浮動獎金。



年終獎怎麼算個稅
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年終獎有兩種計稅方式,即單獨計稅和合並計稅;而在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年終獎收入,就只有合並計稅一種方式了。

今年12月31號之前,可以從以下兩種計稅方式中選擇一種最優惠的。

單獨計稅



合並計稅



下面我們就來打個比方,假設打工人小七,其中27萬工資,3萬年終獎,如果選擇

①、採用單獨計稅方法:

因為27萬÷12=22500(元)

所以這27萬元年終獎適用於20%的稅率。

年終獎納稅額:

27萬×20%-1410 = 52590(元)

②、採用合並計稅方法:

小張工資和年終獎一共為:3萬+27萬=30萬,該檔稅率為20%

年終繳稅額:

30萬×20%-16920-(3萬×3%-0)=42180(元)

所以對於年終獎比工資高的小七來說,肯定是要選擇合並計稅的方法。



但是從2022年1月1日開始不是重新改革,而是優惠結束,一切該步入正軌了。

至於為什麼要改,是為了咱社會公平公正地共同富裕。如果年終獎總是單獨計稅,可能會出現非常不公平的情況。

比如,兩人納稅年收入均為20萬元,但甲年終獎10萬元,其餘工資10萬元;乙沒有年終獎,全部是工資收入。

那麼按照現行稅率、年終獎單獨計稅,甲只要繳一萬多元個稅,乙卻要繳兩萬元個稅。這樣是非常不公平的哦!

Ⅱ 年終獎發放的標準是怎樣的

年終獎發放標准: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於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二、分析詳情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年終獎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管理成熟的企業,年終考核的目的絕不限於發放年終獎,而在於對員工進行全面評價、指導員工培訓、工作安排以及績效改善,年終獎並非代表員工成績的全部。
三、年終獎不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公司不發年終獎,是否適格於勞動仲裁問題,須看根據不同情況來確定:
1、如果在勞動合同法中沒有約定年終獎,公司的運營制度中沒有關於年終獎金的規范,是不適宜申請勞動仲裁的;
2、公司的運營制度中設立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予以年終獎金項,則視為勞動合同的約定項,具備了發放年終獎的條件而不發時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Ⅲ 年終獎一般發多少

工資尚且如此年終獎這種帶有福利性質的獎金就更不會強制企業頒發了。年終獎一般不體現在勞動合同中,大多是按照約定發放。目前使用比較多的年終獎發放辦法主要有下面三種方法:

1、績效考核,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和公司績效發放績效獎金。

2、紅包,老闆給員工的紅包數量不定。

3、年底雙倍工資。

月薪6000年終獎有多少,除了能給出上面幾個年終獎常用的發放方法之外就真的給不出太多可參考的信息了,具體真的是要看所在公司的規定或過往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Ⅳ 年終獎發多少是怎麼計算的

年終獎發多少是怎麼計算的?

又是年底了,春節逼近,公司一般會根據每個人的表現給予年終獎勵,這就是年終獎的來源。2014年終獎什麼時候發?年終獎是時候提上議程了,2014年年終獎如何計算,這個時刻等太久了,下面請看我整理的2014年年終獎計算方法,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年終獎怎麼計算:按照以往的慣例,公司的年終獎一般都是雙薪,即多給一個月的工資,但在國企和個別大公司應該還不止這個價格。具體以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相對來計算的'。

年終獎什麼時候發:一般是農歷春節放假前發放。

年終獎的兩種計稅方法

根據現行個稅政策,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如果在發放年終獎當月,雇員當月工薪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即3500元時,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當月工薪所得低於3500元時,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薪-35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多發1元有可能少得千元

由於不同的稅率對應不同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因此很有可能年終獎多發了,到手裡不一定就多。

比如,甲和乙月工薪都高於3500元,甲獲得的年終獎為18000元,乙年終獎為18001元。甲應納個稅計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3%、0,甲的應稅額=18000×3%-0=540元;稅後所得為17460元。

乙應納個稅計算方法是:18001÷12>1500元,所對應稅率及速算扣除數為:10%、105,乙的應稅額=18001×10%-105=1695.1元;稅後所得16305.9元。這樣一來,乙較甲少了1000多元。

盡量避開「縮水區」

如何通過合理的避稅,讓員工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呢?業內人士建議,企業發年終獎應該盡量避開多發少得的「縮水區」。經計算,這樣的「縮水區」共有6 個: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 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區間是針對年終獎發放當月,員工薪酬達到3500元時的情況;如果未達到3500元,計算時則需先拿出一部分年終獎補足當月工薪,然後再算應交個稅。

本市一家公司的財務人員余會計介紹,今年是新個稅制度實施的第二年,躲開「縮水區」,讓員工得實惠。以一年收入12萬元的公司職員為例:按照原來月工資發放5000元,年終獎發放60000元,全年收入應交稅11985元;調整方案後,月工資發放6000元,年終獎發放48000元,應交稅能降到6435元,員工凈收入將增加5560元。

年終獎如何合理避稅

一些業內人士在操作中也發現,將季度獎在平時先記賬,然後到年終才一次性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這樣能大大減輕稅負。比如,丙工薪為6000元,一年獎金為24000元。

季度獎形式: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領取季度獎6000元,最後一個月領取年終獎6000元,而全年只有最後一次季度獎可以用年終獎方式計算稅款,其他均要合並當月工資納稅。

無季度獎當月個稅:(6000-3500)×10%-105=145元,含季度獎當月個稅:(6000+6000-3500)×20%-555=1145元,含年終獎當月個稅:145+6000×3%=145+180=325元;全年稅額:145×8+1145×3+325=4920元。

年終獎形式:每月工薪6000元,年終獎24000元。每月工資個稅:(6000-3500)×10%—105=145元,年終獎個稅:24000÷12=2000,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24000×10%-105=2295元;全年稅額:145×12+2295=4035元。

顯然,年終獎形式稅負比季度獎形式全年少納稅8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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