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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設置安全管理機構

發布時間: 2023-01-18 04:34:05

⑴ 企業要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請問安全管理部門與安全監督機構有什麼不同應如何設置

安全管理部門是屬於管理部門,安全監督機構是屬於生產部門。設置根據是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企業設立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
法律分析
安全生產是工作應該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的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政府監管、職工參與、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技術、物資、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准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平台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的特點,建立健全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⑵ 哪些單位和部門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道路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作出涉及安全生產的經營決策,應當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意見。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任免,應當告知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准化、信息化建設,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平台經濟等新興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本行業、領域的特點,建立健全並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十四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運輸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一百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一)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三)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五)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六)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七)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可以設置專職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協助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⑶ 企業如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組織安全領導小組,並指派專人分區負責。

⑷ 企業必須設置哪些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最新《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一條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道路運輸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委託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提供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本單位負責。
拓展資料:
1、 企業
企業一般是指以盈利為目的,運用各種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和企業家才能等),向市場提供商品或服務,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企業以實現投資人、客戶、員工、社會大眾的利益最大化為使命,通過提供產品或服務換取收入。它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因社會分工的發展而成長壯大,是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
2、 企業單位是指哪些單位
①企業單位,一般是指生產性單位,國企就是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單位。 國有企業,是指國家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者控制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行為。 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②企業單位和事業單位主要從各自的特點和性質上區別。
3、 企業有哪些特點
①企業的特點:企業是以特定利益為目的的經濟組織; 企業是社會經濟的組成部分; 企業是一個經濟運行系統; 企業是一個獨立的法人。
②企業的核心是:企業教育員工組織起來為共同利益而努力和奮斗。 要建立全員認同的文化與宗旨,根本上調動全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建立牽引人心的理念系統,用員工認可的思想來約束自己的行為。
③企業本質上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機制」,其能夠實現整個社會經濟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整個社會的「交易成本」。

⑸ 建築施工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文件包括什麼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第一條為規范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x0dx0ax0dx0a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x0dx0ax0dx0a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x0dx0ax0dx0a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x0dx0ax0dx0a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x0dx0ax0dx0a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x0dx0ax0dx0a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x0dx0ax0dx0a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x0dx0ax0dx0a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x0dx0ax0dx0a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x0dx0ax0dx0a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x0dx0a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x0dx0ax0dx0a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x0dx0ax0dx0a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x0dx0ax0dx0a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x0dx0ax0dx0a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x0dx0ax0dx0a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x0dx0ax0dx0a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x0dx0ax0dx0a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x0dx0ax0dx0a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x0dx0ax0dx0a 第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x0dx0ax0dx0a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x0dx0ax0dx0a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x0dx0ax0dx0a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x0dx0ax0dx0a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x0dx0ax0dx0a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x0dx0ax0dx0a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x0dx0ax0dx0a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x0dx0ax0dx0a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x0dx0ax0dx0a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x0dx0ax0dx0a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 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x0dx0ax0dx0a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x0dx0ax0dx0a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x0dx0ax0dx0a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x0dx0a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x0dx0ax0dx0a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x0dx0ax0dx0a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x0dx0ax0dx0a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x0dx0ax0dx0a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x0dx0ax0dx0a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x0dx0ax0dx0a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x0dx0ax0dx0a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x0dx0ax0dx0a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x0dx0ax0dx0a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x0dx0ax0dx0a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x0dx0ax0dx0a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x0dx0ax0dx0a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x0dx0ax0dx0a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x0dx0ax0dx0a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x0dx0ax0dx0a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x0dx0ax0dx0a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x0dx0ax0dx0a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x0dx0ax0dx0a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x0dx0ax0dx0a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x0dx0ax0dx0a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x0dx0ax0dx0a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x0dx0ax0dx0a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x0dx0ax0dx0a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x0dx0a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x0dx0ax0dx0a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x0dx0ax0dx0a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x0dx0ax0dx0a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x0dx0a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x0dx0ax0dx0a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x0dx0ax0dx0a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x0dx0ax0dx0a 第十五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准上增加。x0dx0ax0dx0a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x0dx0ax0dx0a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x0dx0ax0dx0a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x0dx0ax0dx0a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x0dx0ax0dx0a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x0dx0ax0dx0a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廢止。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⑹ 企業如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我猜想你是建築行業的,發你一份法規,按照此規定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請參考: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為規范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第一條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
(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
(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
(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
(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
(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
(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
(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
(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
(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
(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
(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
(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
(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
(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
(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
(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
(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
(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
(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
(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
(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
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
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
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
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
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
(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
第十五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准上增加。
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廢止。

⑺ 一般安全管理部門設置在哪裡

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一般由公司安全科或安全環保部管理,企業根據規模按照規范要求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環保日常工作一般向公司董事會或總經辦直接匯報工作,安環部根據公司組織架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

⑻ 企業如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我猜想你是建築行業的,發你一份法規,按照此規定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請參考:x0dx0a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x0dx0a為規范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建築施工企業和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x0dx0a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x0dx0a第一條 第二條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等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適用本辦法。x0dx0a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是指建築施工企業設置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獨立職能部門。x0dx0a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並在建築施工企業及其項目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x0dx0a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本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x0dx0a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具有以下職責:x0dx0a(一)宣傳和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x0dx0a(二)編制並適時更新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x0dx0a(三)組織或參與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及演練;x0dx0a(四)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與交流;x0dx0a(五)協調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六)制訂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計劃並組織實施;x0dx0a(七)監督在建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x0dx0a(八)參與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x0dx0a(九)通報在建項目違規違章查處情況;x0dx0a(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評優評先表彰工作;x0dx0a(十一)建立企業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x0dx0a(十二)考核評價分包企業安全生產業績及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x0dx0a(十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x0dx0a(十四)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x0dx0a第七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檢查過程中具有以下職責:x0dx0a(一)查閱在建項目安全生產有關資料、核實有關情況;x0dx0a(二)檢查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落實情況;x0dx0a(三)監督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x0dx0a(四)監督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的配備及使用情況;x0dx0a(五)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章違規行為或安全隱患,有權當場予以糾正或作出處理決定; (六)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設施、設備、器材,有權當場作出查封的處理決定; (七)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越級報告或直接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x0dx0a(八)企業明確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職責。x0dx0a第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應滿足下列要求,並應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x0dx0a(一)建築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企業:特級資質不少於6人;一級資質不少於4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3人。x0dx0a(二)建築施工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企業:一級資質不少於3人;二級和二級以下資質企業不少於2人。x0dx0a(三)建築施工勞務分包資質序列企業:不少於2人。x0dx0a(四)建築施工企業的分公司、區域公司等較大的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支機構)應依據實際生產情況配備不少於2人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委派制度。建設工程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將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報告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x0dx0a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組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x0dx0a第十一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x0dx0a(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x0dx0a(二)組織制定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x0dx0a(三)編制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x0dx0a(四)保證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x0dx0a(五)組織編制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x0dx0a(六)開展項目安全教育培訓;x0dx0a(七)組織實施項目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x0dx0a(八)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檔案;x0dx0a(九)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x0dx0a第十二條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以下主要職責:x0dx0a(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x0dx0a(二)現場監督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x0dx0a(三)對作業人員違規違章行為有權予以糾正或查處;x0dx0a(四)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整改;x0dx0a(五)對於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向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x0dx0a(六)依法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x0dx0a第十三條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x0dx0a(一)建築工程、裝修工程按照建築面積配備:x0dx0a1、1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x0dx0a2、1萬~5萬平方米的工程不少於2人;x0dx0a3、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二)土木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按照工程合同價配備:x0dx0a1、5000萬元以下的工程不少於1人;x0dx0a2、5000萬~1億元的工程不少於2人;x0dx0a3、1億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0dx0a第十四條分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下列要求:x0dx0a(一)專業承包單位應當配置至少1人,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險程度增加。x0dx0a(二)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當配備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及以上的,應當配備3名及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加,不得少於工程施工人員總人數的5‰。x0dx0a第十五條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業難度大的工程項目,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數量應當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在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配備標准上增加。x0dx0a第十六條施工作業班組可以設置兼職安全巡查員,對本班組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定期對兼職安全巡查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x0dx0a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x0dx0a第十八條建設主管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或者核准開工報告時,應當審查該工程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x0dx0a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監督檢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x0dx0a第二十條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原《關於印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的通知》(建質[2004]213號)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