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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多少天

發布時間: 2023-01-18 11:00:18

1.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的拘留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一班的新騎士14天,後者是37天。

【法律定義】
我國規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建議】
1、對於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法律依據
根據公安部《規定》第110條規定,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范圍連續作案,或者住地作案後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

2. 刑事拘留一般得多少天

刑事拘留一般得3天。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1至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可以延長30天,即最長時間是37天。刑事拘留的對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適用於法律嚴格規定的情形。
刑事拘留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法律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3. 刑事拘留期限有多少天

我國規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程序具體如下:
1、拘留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辦單位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然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案件,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拘留的決定書送;
2、拘留的執行。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按指印。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執行人員有權使用強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決定拘留的機關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公安機關在異地執行拘留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4.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法律分析: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拘留屬於偵查階段,需要公安機關執行,會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有嚴格的期限,最長的時間期限是三十七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 刑事拘留是多少天

我國法律規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長期限兩種,具體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檢察院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30天內,偵查機關報檢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3但是在司法實踐中,以上海為例,一般是先刑拘3天,第三天會簽一個30天的延長單,30天以內,公安認為有必要的會把案件報給檢察院,檢察院會在7內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決定,如果批准逮捕案件會返回公安繼續偵查,通常批捕之後的2個月內正式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三條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的罪犯,一般不適用減刑。前款規定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應依法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一年。

6. 刑事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實際是指轉逮捕的最長期限,具體來講就是刑事拘留之後多久轉逮捕的期限,這個期限=呈請逮捕期限+審查逮捕期限7日。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況下,是14日;具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的案件,一般,是14日;在特殊情況下,是17日。從刑事拘留期限的內涵就可以發現,刑事拘留最長期限屆滿和釋放並沒直接的聯系,因為刑事拘留最長期限屆滿後並不都是可以出來,而是可能會轉逮捕,一旦逮捕,就會一直羈押下去。只有沒逮捕,才會釋放,從這個角度上講,刑事拘留後、逮捕前是委託辯護律師的最佳時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7. 被刑事拘留需要多少天

您好,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日。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是3日,可以延長1至4日,如果符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三種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長至30日。
公安機關在拘留期間內,會作出選擇,主要有兩種選擇,一種是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這樣犯罪嫌疑人就不用被關押在看守所了,可以出來了。第二種是認為需要逮捕的,公安機關將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檢察院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將此前的情形加上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7日,就是刑事拘留的期限,也就是說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是37日。
希望上述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參考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8. 一般刑事拘留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期限根據案件性質不同有不同的期限限制。拘留的期限一般基於公安機關向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的准備期限加上人民檢察院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審查期間。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3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應在7日內做出決定,即此時拘留可達10天;2、特殊情況下,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4日,此時拘留可達14天;3、針對流竄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天,此時拘留可達37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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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刑事拘留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期限參照《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