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歷史題! 國民政府在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建設舉措有哪些並對著些舉措進行評價。
935年幣制改革、國民經濟建設運動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金融
通過組建和改組「四行二局」實現。
「四行二局」:指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四家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二個局,是國民政府控制金融的中心機構。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金融
中央銀行:1928年11月在上海成立,屬國家銀行,享有發行兌換券、鑄造及發行國幣,經理國庫,募集或經理國內外公債事務等特權。宋子文、孔祥熙先後任中央銀行總裁。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金融
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是北洋政府兩大金融支柱。
1928年,國民政府將兩家銀行總管理處由北平遷往上海,向兩家銀行加入官股。
1935年3月,國民政府再次向兩行加入官股,使官股在兩行的資本比例佔到50%以上。
國民政府實現對兩行的控制。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金融
成立中國農民銀行:1935年4月,國民政府向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加入官股250萬元,改名為中國農民銀行,由孔祥熙任董事長。
設立中央信託局,以經營軍火為主。
設立郵政儲金匯業局,壟斷全國信託、保險等金融業務。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工業和礦業
以國營方式興辦重工業和基礎工業,並通過政府控制的金融業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滲透和控制。
資源委員會:1932年11月成立國防設計委員會,1935年4月改名資源委員會,成為負責創辦國營重工業的機構。1936年6月擬定《中國重工業發展三年計劃》,開始進行重工業建設。抗戰時期,在西南、西北大後方建立起大規模重工業體系。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工業和礦業
建設委員會:1927年張靜江主持成立,接收北洋政府官辦或商辦企業,並自辦工業和礦業企業。
金融:通過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的投資和債務,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控制。
實業部:1932年制訂發展實業四年計劃,計劃把穀物、棉花和煤的生產改歸國營,建立鋼鐵廠、化學工廠、機器廠、造紙廠和大規模農業服務部門。
1935年至1937年,國民政府創辦的企業有較大發展。
國民政府經濟控制力的增強:控制商業和交通運輸業
通過興辦國營商業公司,加強對商業的控制。
通過興建國營鐵路、公路,加強對交通運輸業的控制。
1935年幣制改革
1935年11月,把中央、中國、交通三家銀行(後增加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貨幣定為國內流通的統一法定貨幣,即「法幣」。放棄銀本位,法幣價值與英鎊掛鉤,後又與美元掛鉤。
使中國實現了幣制統一,是中國近代貨幣史的重大事件。
有利於30年代國民經濟好轉:促使外匯平穩,物價回升,金融活躍。
法幣成為國民政府對日經濟作戰的武器。
政府用紙幣換取人民手中的白銀,為抗戰期間及以後的通貨膨脹埋下了隱患。
國民經濟建設運動
1935年,國民黨當局針對嚴峻的經濟形勢和民族危機發起。
1935年春,國民政府擬定《國民經濟建設之初步的構想》提出一系列經濟建設方針:平衡對外貿易與匯兌;建立農村合作社,提高商業與工業合作社;在重要地區建立米、麥、棉花、煙葉、公共倉庫;實行征工制度,發展交通,興辦水利,培植森林,保護墾荒,獎勵畜牧;開發基本工業;保護礦業等。
1935年12月,國民黨五屆一中全會通過《確定國民經濟建設實施計劃大綱》,決定通過人力、地力、資力、組織力的配合,發展國民經濟。
國民經濟建設運動
組織機構:中央、省、縣各級政府設立國民經濟建設委員會,市鎮設立同業公會,村設立農業協會。
目的:在平時為國民經濟之發展,在戰時為經濟動員之准備。
結果:收效甚微,1937年七七事變後中斷。
② 國民政府戰時體制是什麼
所謂統制經濟,就是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前提下,國家財政為服從戰爭需要,依靠行政的法律手段,直接干預或管制生產、流通、分配等社會再生產的各個環節和國民經濟各個部門。
它是一種高度專斷集權的資本主義戰時經濟模式。統制經濟的全面實行,就是戰時經濟體制確立的表現。統制經濟政策是抗戰時期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在以國防建設為核心的總方針下,制定和推行的最重要的經濟政策。
(2)國民政府怎樣管理經濟擴展閱讀
實行戰時經濟政策優勢:
運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對於與抗戰有關的國民經濟各部門、各領域、各環節,按照統一的計劃,實行"統制",這是國民黨政府當時的唯一選擇。
戰時經濟統制政策是保證抗戰取得勝利的重要因素。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經濟政策的核心就是"統制",從工業建設到財政金融,從物資管理到外貿出口,正是利用和依靠這些統制政策,才成功的打敗了日本侵略者。
由於戰時經濟政策的調整,逐漸改變了抗戰伊始的被動局面,保證了戰爭的需求。也是中國人民完成神聖的抗戰大業、運轉國民經濟的客觀需要。
③ 國民黨初期的經濟政策
關於官僚資本的性質及其形成問題。
官僚資本通常指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的壟斷資本。
它依賴於帝國主義和封建經濟勢力,依靠國家政權,控制國家經濟命脈。
1927-1937年是國民黨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形成時期。
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形成的前提條件是:國民黨反動政權的建立;而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形成,又成為國民黨反對政權的經濟基礎。
國民政府的統治實際上就是四大家族的統治。
1936年底,四大家族對全國金融壟斷的完成,是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形成的標志。
國民政府統治前期民族工業顯著發展的原因。
國民政府建立後,以上海為中心的民族資產階級在經濟上支持國民政府的同時,提出了取消不平等條約、實行新的經濟政策、獲得較大的政治發言權等要求,並積極興辦實業。
中國人民的反帝愛國運動一浪高過一浪,廣大群眾抵制洋貨、提倡國貨的行動,為民族工業提供了發展的機會。
國民政府為了鞏固統治,提出開展「國民經濟建設運動」。
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地推動著民族工業的發展。
如何評價國民政府的「法幣政策」?
1935年國民政府實施的「法幣政策」,是中國貨幣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其主要特點是:一是四大銀行發行的貨幣為法定貨幣,故稱「法幣」;二是宣布實行白銀國有化,不再成為流通的貨幣。
法幣政策的作用有:一是客觀上對中國經濟復甦起了一定積極作用,表現在:第一,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第二,有利於國內外貿易的發展和金融業的改造;三是使以四大家族為代表的官僚資本完成了對國家金融的壟斷。
④ 試評價國民戰時經濟體制
國民政府戰時統制經濟政策
經濟統制政策定義:
所謂統制經濟,就是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前提下,國家財政為服從戰爭需要,依靠行政的法律手段,直接干預或管制生產、流通、分配等社會再生產的各個環節和國民經濟各個部門,它是一種高度專斷集權的資本主義戰時經濟模式。統制經濟的全面實行,就是戰時經濟體制確立的表現。
統制經濟政策是抗戰時期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在以國防建設為核心的總方針下,制定和推行的最重要的經濟政策。
國民政府戰時施行統制經濟政策的最重要原因,固然是戰時的特殊環境和條件所使。但是,從思想和政策的邏輯准備上看,實際上戰時統制經濟政策的正式提出,在戰前已經具有了一些基本的准備與大致的輪廓。戰時統制經濟政策是國民政府在抗戰形勢下,順應戰前的基本思路,針對戰時時局的需要,作出的最重要的政策選擇。
國民政府戰時經濟統制政策內容:
第—,依靠外援,大量借債和發行國內公債。
第二,壟斷金融。
第三,擴增稅收。
第四,實行專賣制度。
第五,實行統購統銷。
第六,漲發紙幣,通貨膨脹。
這些政策的共同特點為:
一切從抗戰出發,所有政策的制定都圍繞著抗戰這個大目標進行。通過這些政策所要達到的目的,一要使經濟建設滿足前方需要;二要做到戰時人民日常必需品「無需仰賴外人,然生活得以自給」。因此,我們在評價戰時統制經濟政策時,必須置於這樣一個前提下,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對該政策的利與弊有著較為深刻的認識。
綜合評價:
從好的方面來看:
實行戰時經濟政策,運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對於與抗戰有關的國民經濟各部門、各領域、各環節,按照統一的計劃,實行「統制」,這是國民黨政府當時的唯一選擇,
戰時經濟統制政策是保證抗戰取得勝利的重要因素。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經濟政策的核心就是「統制」,從工業建設到財政金融,從物資管理到外貿出口,正是利用和依靠這些統制政策,才成功的打敗了日本侵略者。由於戰時經濟政策的調整,逐漸改變了抗戰尹始的被動局面,保證了戰爭的需求。也是中國人民完成神聖的抗戰大業、運轉國民經濟的客觀需要。
利用工業統制建成了後方工業基地,粉碎了日本侵略者摧毀沿海工業基地以迫使國民政府屈服、放棄抗戰的企圖。
利用糧食統制政策,維系了抗戰軍民的溫飽。糧食統制政策維持了抗戰軍民生存的基本需要,穩定了軍心民心,使國民政府的各級機關照常運轉。
戰時財政金融統制政策集中了財力,保證了軍費支出和工農業生產建設的需要。
此外,外貿統制政策在進出口方面起到了保證供需,增加外匯的作用,對抗日有重要貢獻。
從不利的方面來看:
毋庸諱言,經濟統制政策也帶來了消極的一面。那就是,此項政策是建立在犧牲人民利益、對全民的普遍掠奪的基礎上的。
例如工業統制和限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私人資本企業的發展,促使官僚資本主義迅速升級;田賦征實、征購、征借的「三征」政策,嚴重的損害了農民的利益,造成農業生產萎縮,並進一步導致農村經濟破產;物價管制、物資管制政策與專賣制度加強了對人民的剝削。
對經濟發展危害最大、對人民掠奪最為殘酷的一種掠奪方式就是與實行財政金融統制相關聯的通貨膨脹政策。此種掠奪以全民為對象,比之實行經濟統制的掠奪,在范圍上更為廣泛,在程度上更為深刻。它給人民造成極大傷害,而國民政府則藉此壯大了國家資本,政府官僚們借機大發橫財,因而引起了人民的強烈不滿。
戰時統制政策是國民政府面對日益嚴峻的戰爭形勢而採取的一種必要且有效的經濟政策,它保證了抗戰的勝利,總的來說是順應歷史發展潮流的;但是它對整個國民經濟及政治造成的傷害卻也是深遠的,我們應當辯證地看待這種影響。
⑤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採取哪些措施強化中央銀行的職能
1.改革幣制,把原先的銀元幣制單位,改為紙鈔為主的法幣。2。沒收原北洋軍閥時期的銀行,並入中央四大銀行,增加銀行的在全國的覆蓋率。3。鼓勵開礦,修建鐵路,大量向民營企業貨款和投資。4。大量通過銀行發行國債。
⑥ 國民政府戰時統制經濟政策的綜合評價
從好的方面來看:
實行戰時經濟政策,運用國家政權的力量,對於與抗戰有關的國民經濟各部門、各領域、各環節,按照統一的計劃,實行「統制」,這是國民黨政府當時的唯一選擇,
戰時經濟統制政策是保證抗戰取得勝利的重要因素。抗日戰爭時期,國民政府經濟政策的核心就是「統制」,從工業建設到財政金融,從物資管理到外貿出口,正是利用和依靠這些統制政策,才成功的打敗了日本侵略者。由於戰時經濟政策的調整,逐漸改變了抗戰伊始的被動局面,保證了戰爭的需求。也是中國人民完成神聖的抗戰大業、運轉國民經濟的客觀需要。
利用工業統制建成了後方工業基地,粉碎了日本侵略者摧毀沿海工業基地以迫使國民政府屈服、放棄抗戰的企圖。
利用糧食統制政策,維系了抗戰軍民的溫飽。糧食統制政策維持了抗戰軍民生存的基本需要,穩定了軍心民心,使國民政府的各級機關照常運轉。
戰時財政金融統制政策集中了財力,保證了軍費支出和工農業生產建設的需要。
此外,外貿統制政策在進出口方面起到了保證供需,增加外匯的作用,對抗日有重要貢獻。
從不利的方面來看:
毋庸諱言,經濟統制政策也帶來了消極的一面。那就是,此項政策是建立在犧牲人民利益、對全民的普遍掠奪的基礎上的。
例如工業統制和限價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私人資本企業的發展,促使官僚資本主義迅速升級;田賦征實、征購、征借的「三征」政策,嚴重的損害了農民的利益,造成農業生產萎縮,並進一步導致農村經濟破產;物價管制、物資管制政策與專賣制度加強了對人民的剝削。
對經濟發展危害最大、對人民掠奪最為殘酷的一種掠奪方式就是與實行財政金融統制相關聯的通貨膨脹政策。此種掠奪以全民為對象,比之實行經濟統制的掠奪,在范圍上更為廣泛,在程度上更為深刻。它給人民造成極大傷害,而國民政府則藉此壯大了國家資本,政府官僚們借機大發橫財,因而引起了人民的強烈不滿。
戰時統制政策是國民政府面對日益嚴峻的戰爭形勢而採取的一種必要且有效的經濟政策,它保證了抗戰的勝利,總的來說是順應歷史發展潮流的;但是它對整個國民經濟及政治造成的傷害卻也是深遠的,我們應當辯證地看待這種影響。
⑦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初期,為改變混亂的社會狀況,推出了哪些經濟政策和措施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實現了名義上的全國統一,為了改變晚晴至北洋軍閥以來的稅制混亂、貨幣紊雜、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不清等財稅方面的混亂局面,為減少財政赤字,增加政府收入,打擊地方割據勢力穩固統治,國民政府在其統治初期(1927-1937年)對財稅體制進行了一些重要的改革。主要政策有:統一財政;改革鹽稅、關稅,創立統稅;改革幣制,廢兩改元,發行法幣。這些政策的實行改善了國民政府的財政狀況,穩固了其統治;也對統一國內市場的形成,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方便人民經濟生活有一定了積極作用。但是某些政策則帶來了加重人民負擔,加強官僚資本對金融的壟斷,引發通貨膨脹等負面影響。
關鍵詞:南京國民政府 財稅改革 統一財政 關稅自主 鹽稅 統稅 廢兩改元 法幣政策
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在很短的時間里,實現了名義上的全國統一,南京國民政府面對著從晚清至北洋政府等歷屆前政權所留下來的巨額債務,面對著內支外絀的財政困境,面對著加強其政權統治,就必須首先強化其經濟基礎的現實需要,在國內資本主義已經有了一定發展程度的基礎上,國民政府實施了一系列財稅體制改革,,對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是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的。在這里我們探 討一下南京國民政府在其統治前期(1927-1937年)對財政體制、稅務制度和貨幣制度進行的重大調整。
財政金融制度的變化,是近代中國社會經濟向現代化轉型的重要方面,也是自晚清以來歷屆中央政府利用國家的財政金融政策影響和調整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是衡量當時中國國家經濟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標。下面我主要從南京國民政府的幾大財經政策方面來論述南京國民政府初期的財說改革。
一、統一財政: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面對著巨額的內戰軍費支出、行政開支以及左支右絀、入不敷出的財政困境,面對著各地方軍閥肆意設卡征稅,與中央政府爭奪稅源甚至於武力攫奪中央財稅的嚴峻現實,於1927年6月和1928年7月兩次召開全國財政會議,於1927年7月19日制定了《劃分國家地方收入暫行標准案》、《劃分國家地方支出標准案》(因其由當時的財政部長古應芬主持制訂,故簡稱「古氏劃分案」),於1935年7月24日公布了《財政收支系統法》等。明確規定:中央政府負責徵收煙、酒、鹽等專賣品稅收,厘金、礦產等特賦收入,關稅,懲罰及賠償收入等19項課稅(亦有學者認為南京國民政府只有11項課稅項目),地方政府負責徵收田賦、土地稅、工商稅及其他雜稅雜捐等10種稅收。⑴企圖通過這些法規,釐清並確定中央與地方間的財政關系,建立起中央、省、縣三級財政收支制度,把民國以來中央與地方長期爭奪、混亂不堪的財政稅收制度統一起來。與此同時,南京國民政府還進行了名曰「統稅裁厘」的財政改革。所謂「統稅」,即對工業品實行一物一稅的原則,在徵收了統一的一次性捐稅後,將原有之中央二五稅、出廠稅及沿途之厘金、各省之特稅等一概廢除⑵。為此,南京國民政府還於1928年7月專門成立了「裁厘委員會」,宣布於1929年6月內裁厘完畢(實際上,裁厘與統稅是於1931年同時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的)。1932年又設立了「統稅署」(後改名為「稅務署」)⑶。
這樣通過形式使中央集中了全國的大部分財力,同時也給地方保留了機動財力,對於出現的地方財政困難通過轉移支付方式予以解決,從而扭轉了自清末以來財權分散於地方的不利局勢。提高中央的權威與打壓地方勢力,有利於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對於南京國民政府統一財政的這些努力,它既有利於緩解南京國民政府的財政困難,鞏固國民黨蔣介石集團的統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民族工商業,有利於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然而,其負面影響也是顯著的:(1)南京國民政府雖然名為中央政府,但其當時所能實際控制之地區,不過長江中下游數省,而其所提出的統一財政及「統稅裁厘」等諸政策,又屬於中央集權型財政體制,一旦實行,必將損害到各地方勢力的利益而受到強烈抵制或者明奉暗拒,j其結果必然是推行起來舉步維艱,不盡人意(2)從實際情況來看,這一時期南京國民政府主要的財稅收入還是來源於關稅、鹽稅和統稅。如1936年,三稅即佔到了南京國民政府財政總收入的近65%。而各地方軍閥則因為其財源主要靠田賦及土地稅、營業稅和執照稅,因其稅種減少而加重了對田賦附加稅的徵收力度。如據國民政府立法院的調查,1930年田賦附加稅的種類,江蘇省為26種,河北省21種,湖北省20種,雲南省18種,浙江省10種。至1930——1931年度,一般省份附加稅超過正稅幾倍,有的地區甚至達到30倍之多。此外,各地方還實行田賦預征且預征時間越來越長,如四川一些地區的田賦預征超過了30年。大大加重了農民的經濟負擔,導致農村經濟更快地走向凋敝。⑷(3)關於「統稅裁厘」,從總體上看,雖然「統稅」增加了南京國民政府的財政收入,「裁厘」有利於改變以前那種「厘卡林立,重迭徵收」的弊端,但「統稅」的稅率高達50%,在客觀上又加重了民族資本主義的經濟負擔。
二、稅制改革
稅收由於其所獨有的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使其成為公認的財政收入分配的最佳 經濟杠桿,稅收占財政收入的比重也是衡量一個國家財政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志。南京國民政府整頓財政的中心環節必然是整頓稅務,增加財政收入的在中心環節亦必然是增加稅收收入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
(一) 鹽稅改革
1927年國民政府頒布實施《財政部鹽務署稽核總所章程》,重新建立鹽務稽核機構,並在上海成立鹽務稽核總所,整合了征管機構,強化了征管能力,提高了征管效率,同時經過與英、法、日等國的協商,原北京政府所失去的鹽稅主權得以完全收回。另外還頒布了新的鹽法,與北京政府的舊鹽稅條例相比減輕了稅負,比如規定每百公斤一律徵收國幣五元,不得重征或附加,漁業用鹽每百公斤征 收三角,農業用鹽一律免徵,在減 輕稅負同時用擴大稅基與加強征管的實現了鹽稅收入的增長,據統計1936年鹽稅收入達17014萬元,佔中央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十四點二三。
(二) 關稅改革
南京國民政府統治初期關稅政策的最大變革便是關稅自主。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即於該年5月、8月兩次發表取消不平等條約宣言,制定了《國定進口關稅條例》,決定於當年9月1日起實行關稅自主。隨後,南京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宋子文等開始與英美等諸列強駐華公使展開了以「關稅自主」、「廢除領事裁判權」為主要內容的外交談判。從1928—1929年間,南京國民政府先後與美、英、西、荷、德、意、法等11國簽訂了新的《關稅條約》或者《友好通商條約》。在新條約中,歐美列強在保留其「最惠國待遇」和繼續把持對中國海關行政權的前提下,承認中國關稅自主,同意取消各列強在華關稅特權,實行1925年關稅特別會議所議定的七級附加稅稅率標准(其中,最高一級進口商品稅率至1932年增到50%,1933年增至80%)⑸。
南京國民政府於1929年公布實施《海關進出口稅則》,宣告了中國的關稅自主。至1934年先後公布了四個國定進出口稅則,稅率實行十四級,最低百分之五,最高達百分之八十,平均稅率為百分之二五,改變了過去進口貨物不分種類,一律值百抽五的帝國主義強加的不平等關稅體制。⑹同時還統一了海陸關關稅,由於過去陸路關稅比海路關稅少納三分之一,因此改訂新約後將增加陸海關關稅。為了發展本國民族資本主義,提高本國出口產品競爭力,國民政府還減免了出口關稅。
通過實施「關稅自主」政策,南京國民政府既取得了形式上的關稅自主權,也在實際上提高了關稅稅率,它還改變了長期以來中國關稅制度上的均一稅和海陸關稅不統一這兩種不合理規定。「關稅自主」作為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初期所採取的一項重要的財政外交政策,其主觀目的固然是為了擴大稅源,增加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解決南京國民政府進行內戰所急需的軍事費用和其他龐大開支;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積極作用也是不可否認的。這種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1)通過實行「關稅自主」,中國政府可以較大幅度地提高進口稅和減免出口稅,這對於鼓勵和提高中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保護和支持中國民族工商業的發展,無疑是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積極作用。(2)通過「關稅自主」和獨立自主地制定關稅稅則,在一定程度上也改變了當時中國進口商品的結構。在這其中,最明顯的改變是各類棉布進口數量的大大減少。(3)關稅自主政策的實行,大大地增加了南京國民政府的財稅收入。據有關統計資料記載:通過關稅自主,中國關稅收入從1913年的1697萬元,至1928年增長到17914萬元和1929年的27554萬元。關稅收入在中央政府財政總收入中的比重,也從1913年的21%,至1928年上升到41%和1929年的51%,成為南京國民政府穩定財政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 創立統稅
由於國民政府裁撤厘金,以及取消了一些苛捐雜稅,導致財政收入的減少。因此經財政部決定開辦統稅以彌補此項損失。先後選擇了生產比較集中、設廠並以機器大規模生產、人民消費量較大、稅收富有彈性的卷煙、棉紗、水泥、火柴、麥粉、薰煙葉、洋酒、啤酒、火油作為征稅對象。由於將統稅劃為中央收入、課征對象是大宗消費品、規定了一物一稅不對同一貨物重復徵收、全國統一稅率、地方不得徵收附加、中外產品同等納稅等原因,統稅收入大幅度上升,到1936年收入達16157萬元,佔中央財政收入百分之十二點二五。
三、幣制改革
幣制改革:自晚清至北洋政府時期,中國的貨幣制度都極其混亂,貨幣種類極多。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初期,流通的本位幣即有銀兩、銀元,其中銀兩又有規元、庫平、關平等,銀元有鷹洋、墨洋、龍洋、袁頭等。輔幣則有銅毫、銅元、制錢和各種各樣的紙幣。幣制混亂,造成了國內商品流通困難,不利於經濟發展,也嚴重地影響了國民政府的財政徵收。對此,南京國民政府先後實行了「廢兩改元」和「法幣政策」。
(一)廢兩改元
「廢兩改元」是南京國民政府所採取的一種確定銀本位幣的貨幣措施。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率先提出「統一國幣」、「廢兩改元」的建議。同年6月,在國民政府召開的全國經濟會議上,又有人提出「廢兩改元」、「統一國幣」的議案,引起國民政府的重視,但因為種種原因,當時沒有實施。直到1932年7月,國民政府財政部決定實行「廢兩改元」,並制定了「廢兩改元」的原則。
1933年3月1日,國民政府財政部發布了《廢兩改元令》,宣布實施「廢兩改元」。在確立銀本位政策,使銀兩的成色、形狀和重量均規范化和統一化的基礎上,使銀元成為全國統一的貨幣。「廢兩改元」在客觀上起到了統一貨幣、發展經濟和便利人民的作用,擴大了中央銀行活動的規模和機能,有利於中央政府紙幣的推行,為以後實行法幣政策奠定了基礎。
(二)法幣政策
1935年11月3日,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頒布《法幣政策實施法》及《兌換法幣辦法》,實行法幣政策。。財政部決定設立專門委員會,辦理法幣發行收換及保管准備金事宜。
此次幣制改革辦法出台前夕,時任財政部長孔祥熙在上海召集金融界領袖會談兩小時,旋即公布改革方案。當日,上海市面投機活躍,物價狂漲。上海錢業公會特召集緊急執委會議論補救辦法,決定所有現金銀繳存中央銀行,並發行紙幣⑺。
主要內容
1)統一貨幣發行權,實行法幣政策。以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後加中國農民銀行)所發行之鈔票為法幣;其他銀行不得繼續發行新鈔票;所有完糧納稅及一切公私款項之收付,概以法幣為限,不得行使現金;其他原經財政部核准發行之銀行鈔票,准其照常行使,由財政部定期以法幣換回。⑻
2)實行白銀國有。禁止白銀流通,並將收歸國有的白銀移存國外,作為外匯准備金;凡銀錢行號商店及其他公私機關或個人,持有銀本位幣或其他銀幣生銀等銀類者,應自11月4日起交由發行准備管理委員會或其指定之銀行兌換法幣。
3)放棄銀本位制,採用外匯本位制。為使法幣對外匯比價穩定,規定由中央、中國、交通三行無限制買賣外匯;法幣的價值用外匯率來表示;法幣與英鎊保持固定匯率,當時規定法幣1元合英鎊1先令2.5便士。為此引起美國的爭奪,同年12月美國變更購銀辦法,迫使世界銀價猛跌,影響中國外匯基金的穩定。1936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被迫與美國締結《中美白銀協定》,法幣又與美元保持固定匯率,法幣1元等於0.2975美元,使法幣成為英鎊、美元的附庸。
法幣政策的實行,使得自晚清以來全國混亂不堪、花樣繁多的貨幣得以統一和規范,這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和促進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有利於國內金融業、工商業的發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幣制混亂給民眾帶來的沉重經濟負擔;幣制改革後確定了法幣的對外匯率,穩定了與外幣的關系,促進了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發展。
但是,1935年的「幣制改革」又具有明顯的掠奪性和壟斷性,正是通過這次「幣制改革」,南京國民政府的「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大銀行發行了14億法幣,總共集中了5億左右的白銀在自己手中,形成對金融的強烈壟斷,導致中國近代官僚資本最後形成;國民政府又以法幣系擁有法償資格的不兌現紙幣,而用膨脹發行辦法填補財政赤字,導致惡性通貨膨脹,成為後來國民經濟崩潰的重要原因。
客觀的說,從貨幣形態的發展上看,國民黨政府施行法幣政策已進入了現代型的行列,但因整個國民黨政府政治經濟制度腐敗,沒有充分發揮現代貨幣的作用,發展到後來,流弊叢生,逐漸變成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桎梏。⑼
南京國民政府在其統治初期(1927-1937年),面對常年戰亂破壞、北洋軍閥和帝國主義殘酷壓榨的國民經濟,混亂的財稅體制和貨幣制度,實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財政政策和稅制、幣制改革。這些改革大多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當時中國的實際,對國民政府財政的改善、促進國內統一市場的形成、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方便人民經濟生活有很大積極作用。也正是通過統治前十年的財政經濟改革,為國民經濟發展創造了條件,充實了財政實力,南京國民政府才能在九一八至抗戰爆發大規模整頓陸軍、加強陸軍武裝建設;才能在抗戰中組織較為有效的抵抗;才能為日後抗戰的勝利創造可能。
⑧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在中國實行什麼政策
南京國民政府(1927年4月18日~1948年5月20日),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的最高行政機關,由以蔣介石為核心的中國國民黨建立,寧漢合流後成為國民黨唯一政權,1928年東北易幟後成為代表中國的政權,1948年「行憲」後改組為總統府。
事實上,南京國民政府的成立從形式上統一了四分五裂的中國,雖然期間經歷了新軍閥混戰,全國行政、司法、教育、軍事、外交都趨向統一,蔣介石也因此當上中國領袖,領導中國抗日戰爭並取得勝利,直到內戰爆發。另一方面,南京國民政府也代表著大地主大資產階級的利益,資產階級和農民、工人的階級矛盾愈演愈烈。
在中國實行蔣介石獨裁政策。
1928年後,蔣介石歷任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三軍司令、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國民黨總裁、國防最高委員會委員長。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名義上為統一的中央政府,實際上難以在全國推行其政令、軍令。
經濟上統一財政、統一貨幣,後期的金圓券引起社會動亂。
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召開全國財政會議,決定統一全國財政、建立國家銀行、裁撤厘金、實行關稅自主、廢兩改元、整理公債、實行國地稅等,從而奠定了國民政府財政管理的基本格局。10月,國民政府通過《中央銀行章程》,規定中央銀行為國家銀行,具有發行兌換券、鑄造及發行國幣、經理國庫及內外公債的特權。
1948年8月19日,國民黨政府發布命令,決定以金圓券代替法幣,並實行限價政策,但毫無成效。僅僅9個月,金圓券如同法幣一樣,成為廢紙。1949年2月,遷至廣州的國民政府又決定以銀圓券取代金圓券,但同樣以失敗告終。南京國民政府統治時期,蔣、宋、孔、陳四大家族所經營、控制的官僚資本,壟斷了國民經濟的主要部分,成為國民政府的經濟基礎,對社會經濟的發展起了嚴重的遏制、破壞作用,並最終促使國民黨政府的覆滅。
文化上,打壓進步文化。
1930年12月,國民政府頒布《出版法》,剝奪進步文化的出版自由,並查禁一切宣傳共產主義、批評國民政府、要求民主和抗日的書報雜志。此外,國民政府還以武力強行解散許多進步文化團體,捕殺進步文化工作者,代表人物如李公朴、聞一多,均被國民黨特務殺害。
抗戰期間,全國大批高等學校遷入內地,其中以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開大學3校組成的西南聯合大學規模最大。西南聯大為國家培養了大批的科技人才,同時,也是孕育民主力量,反對國民黨專制統治的一塊堅實基地。
國民政府還都南京以後,國統區獨裁統治加劇,同時出現了空前的經濟危機,隨著政治、經濟危機的加深,文化、教育的危機也日趨嚴重,教師、學生和文化工作者,在全國發動了反飢餓、反內戰、反迫害運動,沉重打擊了國民黨的統治,1949年4月23日中華民國結束了在中國大陸的統治。
⑨ 南京國民政府的政治、經濟、外交措施。
1、政治上: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名義上為統一的中央政府,實際上難以在全國推行其政令、軍令。 各個時期政治措施不同無法一一例舉,按照教材說法南京國民政府是蔣介石獨裁統治的政府。
2、經濟上:
(1)統一財政
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召開全國財政會議,決定統一全國財政、建立國家銀行、裁撤厘金、實行關稅自主、廢兩改元、整理公債、實行國地稅等,從而奠定了國民政府財政管理的基本格局。10月,國民政府通過《中央銀行章程》,規定中央銀行為國家銀行,具有發行兌換券、鑄造及發行國幣、經理國庫及內外公債的特權。
(2)統一貨幣
1935年11月,國民政府實行幣制改革,以法幣取代銀元,作為流通於市場的唯一貨幣形式。法幣政策的實施,使國民政府加速了金融控制,增加了統治力量。
(3)後期經濟敗壞
1948 年8月19日,南京國民政府發布命令,決定以金圓券代替法幣,並實行限價政策,但毫無成效。僅僅9個月,金圓券如同法幣一樣,成為廢紙。
3、外交上:
對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初期實行的改訂新約運動,學術界一直持否定態度。但近年對之採取了較為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為這一運動「恢復了中國一些長期喪失的主權,減少了一些帝國主義在中國長期享有的特權,否認了領事裁判權的合法性,增加了國家關稅的收入,在客觀上反映了人民的願望和利益,是歷史的進步,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但同時又指出,這種「進步」和「積極意義」是很不徹底的,有限度的,「與中國人民關於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取消帝國主義在華一切特權的要求,還相差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