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軍區管理那個地區
一共就是七大軍區(現在已經改為戰區了)。沈陽、蘭州、北京、濟南、南京、成都、廣州。以前有個武漢軍區(坐鎮中原)、福州軍區(解放台灣)、昆明軍區(越南戰爭)(武漢軍區分別並入了成都軍區、濟南軍區和廣州軍區,福州軍區並入了南京軍區、昆明軍區並入了成都軍區),後來撤銷了。還有省軍區,省軍區屬於地方武裝,省委書記兼任省軍區的黨委書記(這是個實職,凡是當過兵的人都知道在部隊黨委書記其實才是真正的一把手。從這個意義上說,省委書記其實相當於古代的巡撫之類的封疆大吏,而省長只相當於布政使之類的二把手)。
1956年4月隨著福州軍區的設立,我軍已共有13個大軍區。一直到1967年,這段時間是我軍建軍史上大軍區最多的時代。
1。內蒙古大軍區的撤銷
1967年5月15日中央軍委決定將成立於1955年的內蒙古軍區改為省級軍區,劃歸北京軍區建制領導。全軍調整為12大軍區。從建立之始由烏蘭夫上將任司令員兼政治委員的內蒙古大軍區結束歷史使命。
2。西藏軍區的撤銷
1968年12月7日,西藏軍區改為省軍區,劃歸成都軍區建制領導。此後一直到1985年的百萬大裁軍,我軍進入11大軍區時代。
3。武漢、福州、昆明、烏魯木齊四大軍區的撤除
1985年5月23日至6月6日,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會議通過了《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方案》。確定了減少軍隊員額一百萬的戰略決策,在這次精簡整編中,大軍區由11個合並為7個,撤並了武漢、昆明、福州、烏魯木齊四個軍區,從此我軍進入七大軍區的體制。武漢、昆明、福州、烏魯木齊作為大軍區的歷史則永載史冊。
我國的軍隊級別從高往低是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大軍區正、大軍區副、正軍、副軍、正師、副師、正團、副團、正營、副營、正連、副連、正營。所謂的大軍區正就是以這幾個戰區為代表的(其他的還有諸如,南京軍區、國防大學、武警總部等),省軍區一般都是正軍,但是也有特殊的,如新疆軍區就是大軍區副。
㈡ 省軍區是不是國家級別最高的軍事機構
所屬單位不同。這屬於軍委國防動員部管轄。國防動員部與訓練管理部一樣,屬新組建的軍委六部之一。其在本輪軍改中獲賦予的重要新職責是管理規模龐大的省軍區系統。
軍委國防動員部主要架構來自原解放軍總參謀部動員部,該部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徵兵,為軍隊提供兵源,並指導民兵、預備役等後備力量。
(2)省軍區是怎樣管理的擴展閱讀: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貫徹積極防禦軍事戰略方針,組織實施國家國防動員工作;協調國防動員工作中經濟與軍事、軍隊與政府、人力與物力之間的關系,以增強國防實力,提高平戰轉換能力。
國家國防動員委員會成員單位有:
軍隊四總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和計生委、國資委、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計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
㈢ 省委書記可以管轄軍區嗎
那得看是什麼「軍區」了。
軍區(也就是平時說的「大軍區」、「大區」)有七個,和地方沒有關系,而且軍區的級別比省委要高,從任何方面來看省委書記都管不著軍區。
省軍區每省一個,是部隊和省委/省政府共同管理的軍事工作部門,省委書記兼任省軍區第一書記(不是兼任政委),所以省委對省軍區有管轄權。
㈣ 軍分區是做什麼的
大軍區:又叫軍區,是在我國領土上按照戰略區域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由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領導。大軍區設有領導機關,下轄一定數量的戰斗部隊和勤務保障部隊、省軍區、院校,有的還轄衛戍區或警備區等,統一領導下區內的軍事工作,包括民兵、兵役、動員工作和戰場建設。
同時,我軍的軍區還具有戰區性質。 省軍區:在省、自治區一級行政區域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隸屬於軍區,同時是省一級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和省一級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區和所在省委、省政府的雙重領導。
省軍區設有領導機關,一般轄若干個軍分區或師級要塞區、警備區,有的還轄一定數量的部隊和分隊。主要負責轄區內的民兵、預備役、兵役、動員工作和省會城市的警備勤務,有的還擔負邊防、海防守備任務。
㈤ 省軍區系統隸屬什麼機構管轄
所屬單位不同。這屬於軍委國防動員部管轄。
㈥ 省軍*區司令員、預備役師師長,哪個更有實權
應該是省軍區司令員比預備役師長級別高。因為省軍區管理預備役師的日常管理工作,司令員是正軍級軍銜,少將。省軍區職能主要是:協調軍地關系,徵兵(退伍安置)工作,地方部隊建設、訓練、管理等;通常邊防守備部隊、預備役師(團)的日常管理工作也由省軍區負責。說更有實權那也應該是司令員。層次更高一級嘛
㈦ 讀懂衛戍區、省軍區、警備區和軍分區
衛戍區、省軍區、警備區、軍分區,都是受軍隊和地方黨委、政府雙重領導的軍隊組織。其中北京衛戍區的級別最高,為副大軍區級;西藏、新疆設軍區,為副大軍區級;上海、天津、重慶3個直轄市設警備區,25個省(自治區)設省(區)軍區,為正軍級;和27個省會城市、3個單列市(深圳、青島、廈門)和10個地級市(煙台、連雲港、舟山、株洲、衡陽、汕頭、珠海、桂林、三亞、三沙),設立警備區,為正師級;大約293個地級市(地區、自治、盟),設立軍分區,絕大多數為正師級,少數幾個軍分區為副軍級。
北京衛戍區直屬中央軍事委員會,隸屬陸軍司令部建制,同時是中共北京市委的軍事部門和北京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陸軍司令部和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雙重領導,負責北京地區的軍事警衛、守備勤務、反恐維穩任務,開展民兵、兵役和動員工作,維護首都軍容風紀,管理軍車交通,協助地方維護社會治安等。級別定為副大區也是當之無愧的。省軍區同時受戰區、省委和省政府的雙重領導,是省委的軍事部門和省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西藏和新疆的戰略地位比其他省份更為重要,地區形勢也更為復雜,它們是直接歸陸軍總部領導;負責所在省(自治區)的軍事工作,主要是領導預備役、民兵、兵役和動員工作,有的還擔負邊防、海防守備任務。直轄市的警備區比省軍區的職能更多,除了兵役、動員、民兵訓練、邊(海)防守備任務外,還擔負市區內軍容風紀,軍車交通管理的糾察,組織指揮協調駐軍參加抗險救災的職能。
省會城市和4個計劃單列市、10個地級市設立的警備區,受省軍區、駐地省(市)委和市政府雙重領導,警備區所在地區,戰略位置比一般軍分區所在地更加重要,其職能與軍分區大致相同。軍分區是省軍區下屬的、按地級市(行政地級區、自治州、盟)設立的軍隊組織,軍分區屬省軍區建制,是各地區(省轄市、自治州、盟)黨委的軍事工作部門及其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省軍區和地區(省轄市、州、盟政府)黨委的雙重領導。早在1932年土地革命時期,中央革命根據地就開始設立軍分區,到1948年,逐漸在中國大陸按行政地區設立了軍分區。
衛戍區、西藏軍區、新疆軍區的司令員和政委都是副大軍區級別,3個直轄市警備區、25個省軍區和南疆軍區的司令員、政委都是正軍級,日喀則軍分區、阿里軍分區平等的級別為副軍級,其他警備區、軍分區的級別一般為正師級,軍分區司令員、政委的軍銜為大校。軍分區機構設置一般設司令部、政治工作部、保障部、裝備部,領導縣(或縣級市、旗、區等)人民武裝部,有的軍分區還轄有一定數量的部(分)隊,如阿里軍分區下轄8個邊防連,1個獨立邊防營,1個汽車營。
軍分區的任務隨著時代的發展,也在不斷進行調整。土地革命時期,主要是領導轄區內的地方武裝和群眾武裝,保衛根據地的安全,開展游擊戰爭,支援和配合紅軍作戰,為紅軍儲備和補充兵員等;抗日戰爭時期,主要是進行戰爭動員,發展地方武裝,廣泛開展游擊戰爭,領導所屬部隊配合主力作戰;解放戰爭時期,軍分區的主要任務是配合野戰軍作戰,發動群眾,消滅土匪,保衛革命政權等;如今軍分區負責轄區內的軍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和預備役部隊建設、兵役、動員工作,有的還擔負邊防守備、城市警備、軍容風紀和軍車糾察等任務。
由於衛戍區、省軍區、警備區、軍分區是受軍隊和地方雙重領導,北京市委書記是任衛戍區黨委委員、常委、黨委第一書記,衛戍區政委或司令員也是北京市委委員、常委;上海、天津、重慶警備區的情況也與北京一樣。各省省委書記兼任省軍區黨委委員、常委、黨委第一書記,省軍區司令員或政委是所在省省委委員、常委;各自治區的任職和省的情況一樣。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地級市(地區、自治州、盟)的黨委書記兼任當地警備區或軍分區黨委委員、常委、黨委第一書記,警備區、軍分區司令員或政委任所在地市委委員、常委。省(市)委書記是當地衛戍區、省軍區、警備區、軍分區黨委里不穿軍裝的常委,而司令員或政委是所在省(市)黨委中的「戎裝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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