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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進入應急管理

發布時間: 2023-02-03 10:42:23

『壹』 應急管理局怎麼進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貳』 應急管理局招聘條件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考試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不限戶籍,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18至35周歲(即1986年11月25日至2004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自願從事應急管理工作,服從應急部門管理,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人員。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在讀的學生、現役軍人。
5.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可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人數
具體崗位、人數
四、薪酬待遇
按照我縣社會購買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執行工資待遇。
五、報名
(一)報名形式:採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報名截止時間至12月7日下午17時。
(三)報名地點:新豐縣應急管理局二樓辦公室(新豐縣黃陂路18號氣象局大院內)。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均須於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考人員應根據公告安排,注意接聽電話、通知,並及時關注新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招聘信息,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未能按時參加招聘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 填寫好《新豐縣應急管理局公開招聘執法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詳見附表2,請自行下載,用A4紙正反雙面列印);
2. 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張(其中1張粘在上交的報名表上,另2張背面寫上名字並張粘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3. 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和二代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以上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原件審核後退回。
(六)資格條件審查
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初審,經工作人
員初審合格確認後,報考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確認後不能再
改報其他崗位。報名結束後,對報名者再次進行資格條件復查,復查結果符合報考條件者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內容、時間、地點
考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此次考試採用「計算機能力測試+面試」的形式。參加考試人員須按用人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計算機能力測試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一)計算機能力測試
1.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計算機能力測試採取現場實操形式,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機能力測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2.計算機能力測試結束後,計算考生考試成績,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崗位排序,需達到合格標准,並按考試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達到合格標准要求的人數不足比例,按實際達到合格標準的人數確定人選。若入圍成績最後一名出現並列,並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3.計算機能力測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採用全封閉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2.面試結束後,計算考生面試成績和考生總成績,並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3.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三)成績
考生總成績=計算機能力測試×40%+面試成績×60%。
計算機能力測試和面試成績的合格標准均為60分,未達合格標準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輪的招聘環節。考試總成績按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則取第一題去掉最高、最低分後剩餘三者的平均值和第二題去掉最高、最低分後剩餘三者的平均值相加的總分最高者。如仍出現重分情況,對重分的考生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根據擬聘人數和考生的總成績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標准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並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組織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名單,由用人單位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結合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不合格
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形成的空
缺依次遞補。
(三)公示
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准,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職位)的報考者,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確定為該職位的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新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
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和許可權辦理錄用手續。
八、人員聘用及待遇
公示結束後,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九、防疫保障
(一)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應聘者應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體檢等工作。應聘人員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並經體溫檢測正常(低於37.3℃)後參加報名、考試等工作,除核驗身份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間必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
(二)報名、計算機能力測試和面試當天將填寫好《健康調查登記表》(附件2,需本人簽名)交給招聘工作人員。
(三)參加報名、考試、體檢前10天內有國外或港台地區旅居史、前7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有低風險地區旅居史,返新未完成落地「3天3檢」且需要居家隔離未按政策規定居家隔離的考生,不得參加此次公開招聘。
(四)涉及線下報名、計算機能力測試、面試等工作,每位人員應保持1米以上距離,考場區域內不能扎堆聚集,考試結束後應立即離場。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序辦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堅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的干擾,杜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如有違規違紀情況,一經發現,從嚴查處,並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
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二)被聘用人員須服從新豐縣應急管理局的管理和崗位調配。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第九條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要求。
第十一條 公開招聘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招聘計劃;
(二)發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應聘人員的申請,對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四)考試、考核;
(五)身體檢查;
(六)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確定擬聘人員;
(七)公示招聘結果
(八)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叄』 應急管理部怎麼進考什麼

應急管理局是行政單位,不過下面也有二級機構是事業單位,想進應急管理局,可以參加省考,可以考進去的。只要關注每年的公務員考試以及各地方自行組織的事業單位考試就行了,平時多看看書,多准備准備,主要就是行測以及公共基礎知識,申論作文也要經常練一練,考試的時候才有把握。
報考方法是:在報名網站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資料,選擇與自己有關的專業,通過後參加考試,進入面試,在通過體檢才能進入應急管理局。
化工、安全工程、法律等專業本科生都會有機會參加招考。

『肆』 怎麼進應急管理局

通過業務考試或者崗位調動可以進應急管理局。
應急管理局的職能是:1、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負責信息傳輸和共享,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3、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4、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5、監督並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6、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7、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8、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