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同能源管理的談判,需要談判隊伍的陣容是什麼樣的呢大概幾個人的樣子
看樣子你是甲方了。
合同能源管理分為幾個階段;
初步達成合作意向階段,只要甲方覺得合適,就可以進行能源測量;這個階段一般不需要談判,但需要甲方派人監測乙方獲取原始數據的合理性以及採集數據的計量工具的有效性和准確性;雙方確認初步數據;
談判階段,甲方主要參與人員是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財務人員、法務人員及公司決策人員,建議選擇主場,這樣談判會更有氣勢;用戶的優勢主要在於:既然採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乙方必然要賺錢的,主要看賺錢的點在哪裡,是技術先進,還是有資金優勢,弄明白這一點,在談判中就可以立於不敗之地;還擊能源管理公司的主要依據,就是弄明白他的投資成本,主要採用什麼技術,上什麼設備,進行什麼改造,弄清楚這些後,讓技術人員詢一下價即可了解乙方的投入成本和他們預計能賺到的錢,這樣就狠殺他們一下,達到甲方利益的最大化
驗收階段,改造完成後的取數是關鍵,是否科學合理,是這個項目對甲方乙方是否盈利的關鍵,盡量做到公正公平!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Ⅱ 怎眼和客戶談合同能源管理
中能至遠(北京)節能技術培訓學院 是國內首家專業節能技術培訓機構,由國家人社部授權 針對 合同能源管理師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經理 節能規劃師 等等專業培訓,如果有需求可以聯系熊老師。
Ⅲ 正在簽一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請問怎麼約定合同各種款項的發票事宜
1、客戶在簽訂合同後即需一次性付30%給我方,怎樣開票?何時開?
這個是開增值稅票,合同簽訂後客戶付款後開具。
2、我方分享的節能效益如何開票?
自己分享的節能效益也就是利潤,不需要開票。
3、設備殘值部分(所有權轉讓時)如何開票?
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應稅貨物轉讓給用能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設備殘值部分開增值稅票。
4、客戶收益部分的票怎麼辦?
客戶收益部分開具EPC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發票,享受三免三減半的優惠政策,拿合同到經委備案再去稅務局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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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效益分享型,就是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資金;提供項目全過程服務;合同規定節能指標及檢測和確認節能量(或節能率)的方法;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按照合同約定分享節能效益,合同結束後設備和節能效益全部歸客戶所有。
1、能源審計 EMCo針對客戶的具體情況,測定客戶當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節能潛力所在,並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
2、節能改造方案設計 根據能源審計的結果,EMCo根據客戶的能源系統現狀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議。如果客戶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MCo就可以為客戶進行項目設計。
3、施工設計 在合同簽訂後,一般由EMCo組織對節能項目進行施工設計,對項目管理、工程時間、資源配置、預算、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協調等進行詳細的規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並按期完成。
融資難已是節能服務公司談及合同能源管理時不可不提一個話題,但這一問題並非無解,政府、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節能服務公司等多個層面的業內人士,都在積極想辦法,比如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於去年出台的財稅獎勵政策;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精心搭建的「投融資平台」;金融機構不斷創新融資產品以適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都在為合同能源管理融資難尋找突破口。
Ⅳ 合同能源管理的合同簽署流程
節能服務公司(EMCo)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EMCo是一種比較特殊的企業,其特殊性在於它銷售的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一系列的節能「服務」,也就是為客戶提供節能項目,這種項目的實質是EMCo向客戶企業銷售節能量。EMCo的業務活動主要包括以下「一條龍」的服務內容(以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為例): 1.能源審計(節能診斷) EMCo針對客戶的具體情況,對企業消耗能源的情況、各項節能設備和措施進行評價。測定企業當前用能量,並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 2.節能項目設計 根據能源審計(節能診斷)的結果,EMCo向客戶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節能產品或整體解決方案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成本的方案和建議。如果客戶有意向接受EMCo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MCo就為客戶進行具體的節能項目設計。 3.節能服務合同的談判與簽署 EMCo與客戶協商,就准備實施的節能項目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客戶不同意與EMCo簽訂節能合同,EMCo將向客戶收取能源審計和節能項目設計等前期費用。 4.節能項目融資 EMCo向客戶的節能項目投資或提供融資服務,EMCo用於節能項目的資金來源可能是EMCo的自有資金、銀行商業貸款或者其它融資渠道(在以後章節將進行詳細介紹)。幫助企業克服節能項目的融資困難。 5. 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及調試 由EMCo負責節能項目的原材料和設備采購,以及施工、安裝和調試工作,類似實行「交鑰匙工程」。 6.運行、保養和維護 EMCo為客戶培訓設備運行人員,在項目其內並負責所安裝的設備/系統的保養和維護。項目期後,EMCo可以應客戶企業的要求或進行協商繼續提供有償的運行、維護和保養工作。 7.節能效益保證 EMCo為客戶提供節能項目的節能量保證,並與客戶或引入第三方共同監測和確認節能項目在項目合同期內的節能效果。 8.EMCo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 在項目合同期內,EMCo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 (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並與客戶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在EMCo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後(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客戶最終將獲得高能效設備和節約能源成本,並享受全部節能效益。 EMCo與客戶就節能項目的具體實施達成的契約關系稱之為「節能服務合同」。EMCo的這種經營方式稱之為「合同能源管理」。 通過上述對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新機制及EMCo經營方式的描述,我們認為它與以下幾種經營方式是有區別的:由此看出,EMCo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目前從屬於地方zf,具有部分zf職能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
Ⅵ 合同能源管理的優勢及運營特點是什麼,如何理解
合同能源管理好像是很多領域都在提倡
運用這種模式,可以讓投資方減小投資風險,而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務方又會以實際效果的到相應比例的合同款項,比較合適
但在中國,普及還是有一定困難
Ⅶ 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
以下內容由上海聖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021-62096637)提供:由發改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司提出,中國標准化研究院、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以下簡稱《通則》)作為國家標准(標准號為GB/T
24915-2010)已於2010年8月9日發布,並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通則》的法律性質如何,其發布和實施對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特別是節能服務企業將產生怎樣的影響,節能服務企業應該如何適用《通則》,需要做怎樣的准備可以更好的實施《通則》。本文擬圍繞這些節能服務企業普遍關心的問題圍繞《通則》的實施和適用對通則進行解讀。
一、《通則》的背景及主要作用
20世紀九十年代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就在我國示範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達成了共識,並決定共同實施中國節能促進項目,開展節能工作。1998年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實施的大型節能合作項目正式將「合同能源管理」引進我國。為實施該項目,先後成立了三家示範節能服務企業。自此拉開了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序幕。由三家示範企業起步,至2010年經備案的節能服務企業超過500家。已經實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超過4000項。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市場化的節能機制,是一項從西方國家引進的泊來品,雖然已在我國落地生根,仍然需要消化吸收和本地化改造的過程。我國合同能源管理在術語、運作模式等技術層面尚缺乏統一的規范,從行業發展角度,制訂統一規范存在技術上的必要性。
此外,我國已通過立法將合同能源管理列入鼓勵和推廣的節能措施范圍,需要向社會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南。《通則》的指南意義,從提供合同參考文本這一作法中可見一斑。另外,國家相關部門接連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獎勵政策,要把扶持和獎勵政策落到實處,需對合同能源管理進行界定,因此制訂統一規范存在政策上的必要性。
《通則》從技術上統一了合同能源管理術語和技術要求,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基本運作模式的指南,為政策上界定合同能源管理及其實施效果提供技術依據。因此,《通則》作為國家標准除具有技術規范的特徵外,還為政策實施提供依據。
二、《通則》的法律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分為強制標准和推薦性標准。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標准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強制執行的標準是強制標准,其他標準是推薦性標准」。第十四條規定,「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推薦性標准,國家鼓勵企業自願採用。」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就適用范圍而言,《通則》是國家標准,屬於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地域上的適用范圍是全國各地,行業上的適用范圍是各行業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就是否具有強制性而言,《通則》是推薦性標准,不具有強制實施的法律效力,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願採用或不採用,但國家鼓勵企業採用。在此有兩點需要說明,一是,對於節能服務企業而言,如欲申請財政補貼,應執行該標准。政府以專項資金作為補貼,鼓勵節能服務企業實施合同能源管理,但如何界定合同能源管理,如何確定節能量,以何標准計算補貼金額,都需要有統一的技術規范。當前,以《通則》作為規范無疑是必要的。二是,《通則》作為技術規范,可以方便當事人談判,雙方可直接引用《通則》作為雙方合同的一部分,從而使《通則》成為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
三、節能服務企業適用《通則》
(一)完善商業模式
《通則》關於合同能源管理的定義概括地說明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模式,即節能服務企業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企業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企業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機制。由此可看出,合同能源管理有以下三個特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場化的節能機制,以契約為基礎,交易條件是雙方談判的結果。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是節能服務企業向用能單位提供實現節能目標的一攬子節能服務,不同於僅僅提供設備的設備買賣或僅僅提供技術支持的技術服務。三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企業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這區別於其他形式能源管理服務或節能服務。這意味著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需要為項目投資;另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必須保證節能目標實現,否則節能服務企業無法收回其投入,無法實現利潤。
通過對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特徵的解讀,准備從事節能服務的企業就要思考要不要實施這種商業模式?已經從事節能服務的企業要思考如何提升和完善自我?合同能源管理的這三個特徵客觀上要求節能服務企業應具備四種能力,一是市場開拓能力;二是資源整合能力;三是資金保障能力;四是持續服務能力。《通則》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基本指引,在具備合同能源管理基本特徵的情況下,節能服務企業要結合自身在這四個方面的實際形成適合自身情況的、有自身特色的、能夠充分展示自身優勢的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
(二)完善業務流程
《通則》在技術要求中規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狀況診斷、能耗基準確定、節能措施、量化的節能目標、節能效益分享方式、測量和驗證方案等。一個完整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應當包括上述六個要素,而且這六個要素是六個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關聯的環節,缺少一個環節或一個環節出了問題,可能導致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無法進行。用能狀況診斷項目開展的基礎,可為確定能耗基準、節能措施和節能目標提供支持。能耗基準是根據項目實施前某一時間段內的統計數據計算並經雙方確認的能源消耗量,能耗基準離不開用能狀況診斷和能源審計。有了能耗基準才能計算項目節能量。項目節能量是在滿足同等需求或達到同等目標的前提下,通過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施,用能單位或用能設備、環節的能源消耗基準的減少量。在了解和掌握用能狀況的基礎上確定適用具體項目的節能措施,是更換設備,還是對現有設備進行改造,是優化用能環節,還是改善用能管理,在此基礎上形成項目方案。在項目方案確定的情況下,量化節能目標,雙方確定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實際的節能效果如何需要通過測量和驗證。
這就要求節能服務企業進一步完善業務流程,一方面要使業務流程完整,不要遺漏或忽視某一要素;另一方面要使各環節協調統一,防止出現矛盾引起糾紛。
六個要素也提示了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關鍵流程。《通則》在技術要求中為剛剛從事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企業提供業務流程指南和技術規范指南,節能服務企業可對照《通則》制訂本企業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的業務流程,避免缺乏可操作的完善的業務流程,盲目開展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
(三)完善業務文件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很多業務文件,在此擇其要者,僅就合同文件做簡要說明。在國家標准中包含參考合同文本的,《通則》可能是唯一的一個。雖然《通則》在前言中表示,附錄A(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參考合同)為資料性附錄,但這一參考合同文本對節能服務企業而言,仍然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一方面合同能源管理相對傳統的技術服務和設備買賣而言,對許多節能服務企業和用能單位來說,是一個全新的商業模式,而且其交易安排較為復雜,執行期限相對較長,客觀上需要一份完備的合同,《通則》為了滿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當事人的需要,起草了適用於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參考文本供參考。另一方面,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發改辦環資[2010]2528號)《關於財政獎勵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以下稱補充通知)第一條中明確要求,「2010年10月20日以後簽訂的能源管理合同,須參照《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GB/T24915-2010,見附件)中的標准合同格式簽訂。」這就意味著,如節能服務企業擬申請財政獎勵資金,必須參照《通則》附件給出的參考合同。這份參考合同已被政府機關的文件稱為「標准合同」,其中意味值得體會。雖然《通則》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但其中的參考合同文本被要求提前參照。當然補充通知要求參考的是合同格式,合同的內容可由當事人自行約定。2010年12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財稅〔2010〕110號《關於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也規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稅收政策的條件之一是,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的格式和內容必須符合《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和《合同法》。
據本人在律師執業實踐中的了解,當前從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的節能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五花八門,很多合同過於簡單,未能就合同能源管理的所有必要環節做出明確約定。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可能是由於節能服務企業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業務文件缺乏足夠的把握,也可能是出於適用當前業務開展需要有意簡化或因用能單位要求不得不做出刪節。《通則》以附件形式提供的參考文件,有助於節能服務企業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合同。一方面《通則》將參考合同文本作為附件,為節能服務企業完善相關業務文件和法律文件提供指引。另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根據參考合同格式制訂的合同,更容易為用能單位所接受。畢竟《通則》中的參考文本是由專家起草的,全面平衡了各方利益,不會偏向合同某一方。有很多節能服務企業反映,用能單位不願接受篇幅長的合同文本,更願接受簡短的文本。這確實是當前存在的一個客觀情況。其根本原因,是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了解或不熟悉。事實上合同文本的篇幅長短是由交易的內容決定的,合同能源管理涉及的環節較多,執行時限長,所以相對其他交易需要約定的事項較多。但如果一項交易的合同文本是格式化的成型的文本,通常客戶並不會特別在意篇幅的長短。從這個角度分析,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中使用《通則》給出的參考文本,可以減少合同條件的談判成本。
《通則》的出台對規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相關部門進行行業管理和獎勵政策的落實提供了技術支持和依據,在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技術規范的同時,也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了基本操作指南。對欲申請財政獎勵資金和申報適用節能服務產業稅收政策的節能服務企業而言,《通則》顯得尤為重要,《通則》將是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獎勵資金申請和稅收優惠的重要依據。總之,《通則》實施是我國節能服務產業的一件大事,需引起節能服務企業足夠重視。
Ⅷ 做合同能源管理是怎麼做的啊
1、洽談,說出你的想法;
2、讓節能公司尋找節能空間,出審計報告;
3、洽談,找到都滿意的商業模式,簽訂合同;
4.制定節能改造計劃,按計劃改造施工,
5.測量與驗證;
6.取得效益並按約定分成;
7.獲取國家補貼。
主要就是這幾步了,至於實際情況我覺得還是電話咨詢下好點,上次我咨詢過中科宇傑的客服電話,問得挺清楚也靠譜,最重要聲音也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