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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管理救援公司調度

發布時間: 2023-03-19 06:49:06

㈠ 企業應急救援隊如何進行日常管理

應作重從:人、機、料、方案與規章制度等五個方面進兆凱行管理。加強學習、編制演練方案、定期與不定期地組織救援演練,做好設備保養、注重對物資的補充與更換族含喚、抓好規章制度落實執行與人老畝員的日常體能鍛煉。

㈡ 怎樣做好應急救援這份工作

在十分珍愛應急救援工作的基礎上。一是加強應急預案管理,二是加強救援能力建設,三是加強應急值守。最近的小作品發給你供參考。第一、消除三個誤區,強化應急理念
加強應急管理,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各級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體現。當前,安監系統抓應急管理工作首先要徹底消除三個認識誤區:一是認為應急管理是做「馬後炮」的工作,可有可無,因此領導不重視、不安排,經辦人員搞應付、不落實的現象在一定范圍上依然存在,特別是在企業應急管理層面十分明顯。二是認為應急管理「無事悠然遇事茫然」,對應急管理工作缺乏未雨綢繆的憂患意識和有備無患的防範意識,對預案不及時修訂完善,也不去思考制訂的預案是否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因而面對突發而至的事件時茫然無計,不知所措,不能有效控制局面,甚至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導致事件的損失和影響擴大。三是認為抓應急管理是勞而無功的事情,賭博心理、僥幸心理和麻痹心理仍然存在,工作得過且過。
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安監部門是牽頭抓總部門。如果安監部門對應急管理工作不重視,管理無力度,那麼企業應急救援就更會是一盤散沙,一旦發生事故,貽誤救援、活人變死人的概率就不是小概率事件了。對此,我們必須深刻理解安全發展理念的豐富內涵,充分認識到抓應急管理,是安全生產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日常監管的延伸,是保證應急救援高效的前提,是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必須時刻牢記應急管理不怕「勞而無功」、不怕「尺拍山十應九不急」、不怕「養兵千日用兵無時」三句話。真正把應急管理拿在手上,記在心上。
第陵中二、抓住三個重點,實現管理突破
預案管理、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和應急值守工作是當前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三個最薄弱和最急需加強的工作。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
預案管理包括預案編制及修訂、預案評審、預案備案。無論是政府編制應急預案還是企業編制預案體系,都要注重針對性和科操作性,科學性。企業預案要在行業專項預案指導下,以單體事故災難為重點,從總公司到基層單位,建立完善的預案體系。預案評審是確保預案可行的關鍵環節,主要對預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科學性、銜接性等七個方面進行評價。安監部門在抓預案評審工作中,一是要督促企業預案編制完成後,組織預案評審專家進行要素(內容)審查。二是安監部門在備案時進行形式審查。預案備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總局令17號)的規定,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賀裂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省在巴企業,市屬重點企業,安監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及市級重點工程項目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市安監局備案。
(二)加強救援能力建設
一是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市礦山救護隊要加強日常訓練與管理,有計劃的深入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要切實保障救援設施設備完好有效,提高救援實戰能力。要督促企業落實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二是切實抓好應急預案的培訓。做到領導幹部掌握應急救援的流程、資源的分布、重大危險源的處置,具備過硬的組織指揮能力;專業幹部掌握應急救援的程序和要領,具備良好的專業救災技術方案制定和現場處置能力;一般員工要掌握識別風險、規避風險和崗位應急救援知識,具備熟練的自救和互救技能。三是切實抓好企業應急演練工作。高危行業企業每年必須組織一次以上應急救援實戰演練,其他行業企業要針對本單位預案進行模擬演練。四是搞好應急救援儲備。安監部門要本轄區涉及安全生產救援工作的應急資源瞭然於胸,以備不時之需。
(三)、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一要切實加強應急值班值守和信息統計。各縣(區)局應急辦要嚴格應急值班值守規定,防止值班值守走過場。在事故信息報送上,不管是什麼性質的事故,先按照規定時限要求報告,隨後再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在信息統計時具體處理。各縣(區)局每月底要對本月上報的事故信息情況進行匯總,對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等控制指標數據與市局進行核對,確保各類數據准確、真實。這里需要強調的是事故報告要嚴格執行規定,不得遲報、瞞報、謊報。較大及以上事故2小時內必須報到市局。每月的數據統計中,要注意與交警部門銜接,尤其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及較大事故的情況。
第三、抓住關鍵環節,落實工作責任
應急應急,關鍵是責任要落實。一是機構人員落實。縣(區)安監局要設立應急辦,落實得力工作人員抓應急管理工作;設立安全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明確應急管理人員。在這次機構改革中,市局力爭建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二是監管監察到位。把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日常監管和執法監察的重要內容,對應該編制總體預案或專項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付式預案甚至無預案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行政審批部門受理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時,凡是預案沒有備案的視為材料不全,不得行政許可。三是應急響應准確。事故發生後,第一責任人要第一時間到第一現場,組織救援資源高效開展救援工作。安監局長作為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的主要責任人之一,要為政府當好救援工作的參謀長。

㈢ 如何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法規、政策、標准體系。
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制定修訂與其配套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資源管理、信息管理、科技管理、隊伍建設與管理以及培訓教育、運行保障等規章和標准。建設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統計指標體系。完善應急救援隊伍經費保障、裝備器材徵用補償、裝備購置稅費減免以及表彰獎勵等政策措施。形成國家、地方、企業及社會多元化的應急體系建設保障制度。研究探索社會捐助、保險等支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途徑。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
建立完善省、市和重點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加強人員、裝備配置,強化技術培訓,落實運行經費,制定工作山銷制度和協調指揮程序,提高應急管理能力和救援決策水平。加強高危行業企業應急管理機構建設,落實應急管理與救援責任。
(三)理順和完善應急管理與指揮協調機制。
完善國家、省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聯絡員制度,健全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之間、應急管理機構與救援隊伍之間的工作機制和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制度,建立健全區域間協同應對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建立完善事故現場救援隊伍協調指揮制度。
(四)加強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建設國家(區域)礦山、國家(區域)祥唯緩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和部分中央企業應急救援隊,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骨幹應急救援隊伍,建立健全高危行業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完善隊伍體系,形成區域救援能力。注重培養「一專多能」的各級救援隊伍,實施社會化服務,發揮救援隊伍在預防性檢查、預案演練、應急培訓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將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納入各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資金、政策扶持力度。將礦山醫療救護體系納入各地區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同步規劃、同步建設。開展化工園區、礦山企業聚集區應急救援隊伍一體化示範建設。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資質管理,促進隊伍素質提高。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公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建築施工、電力、旅遊等行業國家級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配合各地公安消防部隊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五)完善應謹模急預案體系。
建立完善政府部門、重點行業企業應急預案體系,實現政府部門與企業應急預案有效銜接。規范預案編制內容,提高預案編制質量,加強預案審查,建立健全預案資料庫。編制應急演練評估標准,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規范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演練效果。
(六)加快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教和培訓體系建設。
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納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總體規劃,統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大型企業現有的應急培訓資源,完善培訓設施,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健全安全生產應急培訓體系。制定培訓規劃和考核標准。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和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網路等,面向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普及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增強全民應對事故災難的意識和能力。
(七)推動應急救援科技進步。
堅持以應急救援需求為導向,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相結合,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原始研發、創造創新、成果轉化的能力和機制。鼓勵應急裝備和物資生產企業、教學科研機構搞好產學研結合,加強應急救援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扶持和培育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研發機構和製造產業。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應急救援技術和裝備,以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優先推廣應用緊急避險、應急救援、逃生、報警等先進適用技術和裝備。強制淘汰不適應救援需要、不符合相關標准、性能不高的救援技術裝備。
(八)加強應急救援支撐保障能力建設。
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重點行業(領域)選擇優勢科研機構,重點建設一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技術支持保障機構,加強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科技研發、檢測檢驗等能力建設。加快國家(區域)應急救援隊伍大型救援裝備儲備,依託有關企業、單位儲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和生產能力,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和調運機制,形成布局合理、多層次、多形式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支持有關大專院校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學科建設,培養專業人才。建立和完善各類應急專家庫,為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深化應急平台體系建設和應用。
加快省、市和重點縣以及高危行業(領域)大中型企業應急平台建設,完善安全生產應急平台體系,強化各級平台間的互聯互通,加強物聯網等新技術的應用。深化應急平台在救援指揮、資源管理、重大危險源監管監控等方面的應用,注重通過應急平台體系,動態掌握各類應急資源的分布情況。
(十)加快建立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明確監控重點目標,建立健全企業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提升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開展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分級分類、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建立國家、省、市、縣四級重大危險源動態資料庫和分級監管系統,構建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機制。

㈣ 誰有生產調度管理制度和調度聯系程序

生產調度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生產調度工作,保證生產組織系統高效、有序、順笑運暢進行,最大限度發揮生產能力,提高經濟效益,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以生產經營計劃為依據,在生產領域中科學、均衡地組織生產,及時發現,研究和處理生產活動中出現在問題,確保生產計劃的全面完成。
第三條
生產調度人員要全面了解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和崗歲乎位職責流程及生產經營情況,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合理安排和協調,以使生產系統達到高效率,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四條 生產調度工作必須妥善處理產量與質量、效益,生產與安全等關系。
第二章 生產調度組織系統
第五條 公司的調度指揮系統包括以生產副總經理為首、以總調度室(生產協調部)為中心、由各工區、車間、部室領導和技術人員參加的調度管理網。
第六條 總調度室部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礦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七條 日常調度工作必須堅持集中統一的原則,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第八條
各生產單位及有關部門,每天早會必須按時和如實向調度室匯報本部門當天的工作情況和存在問題,並認真貫徹、落實調度會議和調度室發出的各項調度指令,不得遲誤。
第九條 公司實行總調度長負責制,由總調度長行使對企業日常生產的指揮權,必要時可直接調度到班組和崗位。
第十條
調度指令具有權威性,基層單位和有關部門必須協作配合,貫徹乎升悉執行。生產調度有權撤銷各生產單位作出的不符合生產規律或不利於綜合平衡的決定,各生產工區、車間必須服從,如有不同意見,可提請分管領導和有關領導裁定。但在未裁定前,必須按生產調度的決定執行。
第十一條
調度室解決和處理問題,要迅速果斷、有預見性,堅持准確性和及時性。發生緊急情況,立即提出對策並付諸實施,並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
第三章 總調度室職責
第十二條
負責制定生產經營計劃和現場作業質量管理計劃,報公司批准後,按計劃分階段組織生產,准確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狀態,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相互脫節和失調的現象,確保各單位全面完成生產計劃。
第十三條 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和各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或傳達生產作業計劃的執行情況與存第十四條 檢查生產單位及有關職能部門執行生產調度會決議落實情況,檢查各生產進度和設備運行及質量指標的生產安排。
第十五條
根據生產的需要,有權用調度命令或調度通知的方式,責成有關方面限期解決某些問題;有權指揮和調度本企業各車間及有關職能部門的人力、物力、工具和設備的使用。
第十六條
生產調度發現違章作業現象,在來不及與有關負責人聯系時,有權直接制止,並及時通知違章作業者的直接負責人;也可直接按制度執行將處罰單送達該單位。對重大問題可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十七條
根據工作的需要,有權要求有關職能部門提供必要的資料、數據、情況(包括統計數字、原始記錄、計劃布置和職責流程圖、生產工作報告等)。
第十八條 加強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系,嚴禁推諉扯皮,要及時溝通、密切配合,解決好生產活動中以及各相互協調環節中出現的問題。
第四章 生產調度的工作制度
第十九條
總調度室每日早10時前准確、完整填制生產日報表報送各分管領導辦公室、企劃部、勞動人事部。生產調度指令至各有關部門,然後再由有關部門負責人落實,但遇到事故處理及其它緊急情況時例外。
第二十條 日常總調度室對影響生產的關鍵環節(如全廠的水、風、電、汽的調配及提升和主機設備的正常開停時間),實行統一掌握,集中控制。
第二十一條
各生產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出現重大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災害或生產關鍵部位出現突發問題等情況時,要及時向總調度室報告。值班調度員在向企業領導報告的同時,應迅速組織力量,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態的發展或擴大。對需要保護現場的,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生產調度例會制度,每周一上午召開生產調度會,總調度室負責以「會議紀要」或「調度通知」的形式,將會議形成的決議及時傳達到有關單位,並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第二十三條 值班調度的工作內容:
1、組織平衡本班生產,隨時掌握生產情況;
2、掌握主機設備的運轉和檢修情況;
3、掌握原材料、半成品庫存及質量情況;
4、掌握設備運行情況;
5、掌握各崗位安全操作情況;
6、處理上個班遺留的問題;
7、對有關生產調度中的緊急情況的報告和處理。
第二十四條 值班調度應提前接班並進行下列工作:
1、聽取上班調度員介紹生產情況和設備運轉情況;
2、聽取上班調度員對遺留問題的處理意見;
3、查看上班調度員的值班記錄;
4、了解各部門領導的當班工作安排。
第二十五條 值班調度要室內調度和巡迴檢查調度兩種工作方法結合起來進行工作,並及時與各生產單位相互溝通情況。
室內調度員必須明確當班的工作任務,要隨時掌握生產動態,指揮和協調生產作業,及時記錄主機的運轉情況和產量、質量等數據。
巡迴檢查調度員的任務主要是深入現場調查研究,平衡與組織生產,協助車間解決問題。同時應關注原燃材料堆場、水泥站台、車間檢修現場;對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情況也要進行相應的檢查,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第二十六條
對不服從生產調度指揮,造成生產過程失控,影響均衡穩定生產和產品銷售,造成經濟損失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調度人員指揮失誤,給生產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對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生產調度對公司生產實行全面管理,堅持二十四小時倒班,每班一人。
第二十九條
以生產調度的集中統一指揮為原則,一切與生產相關的操作、指令都要通過生產調度指揮系統逐級下達,情況緊急或必要時,合理將范圍內的人力、物力加以調配,以確保操作平穩,生產安全,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任務。

第三十條 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當生產調度接到有關工區、車間、部室的緊急報警電話時,生產調度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到達現場,確認屬實需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如119、110或120等),並通知調度主任和主管生產經理,迅速聯系有關部門(如車隊、醫務室)或其他車間進行相應的處理或救援。

第三十一條 當遇到以下情況時,各工區、車間或部門應及時向生產協調部匯報和調度員必須立即到位的:
1、發生安全、設備、質量、人身、燃燒、爆炸等事故的;
2、主要操作指標發生重大變化,明顯偏離控制范圍的;
3、 水、電、汽等供應發生困難,需要降低負荷停車或停產的;
4、崗位出現喝酒上崗或打架斗毆擾亂生產秩序的;
5、 主要設備出現故障需進行應急檢修處理或設備檢修不能按計劃完成的;
6、 原材料供應脫節、原礦供應不足等威脅到生產正常進行的;
7、發現安全隱患及缺少安全防護措施的及監控崗位出現問題的。
8、 調度員現場確認後,應及時記錄各車間或部門的匯報內容,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向上級領導匯報。
9、在未接到生產調度指令前,存在問題的生產單位和部門不得隨意開車、停車、停水、停電、停汽、停產等。

第五章 調度管理
第三十二條
需要改變生產質量方案,調整工藝、工程措施;計劃檢修和設備運行方案時,調度室可直接下達指令到各單位當班班長,當班班長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遵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生產中出現的技術和質量問題(如長時間操作不正常技術措施跟不上、產品質量不合格、工作效率低、原材料消耗過高等)由當班負責人向調度匯報,公司調度室及時記錄,掌握情況,並給予第三十四條
機、泵、儀、表等動靜設備出現問題不能正常運行,嚴重威脅生產時,當班負責人直接與機電設備科聯系進行維護和維修,並及時向公司調度室匯報,調度室應深入現場,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進行搶修。
第三十五條
各輔助生產單位有計劃的開工、停工的措施、方案與實施辦法,必須提交生產協調部審批後,有調度室編制相關方協同作業的統籌,並下發相關單位進行具體實施安排及完工後的質量驗收。
第三十五條
非計劃停工、停車和停產,由單位負責人向調度室請示,由調度室進行現場診斷非計劃停工的必備條件、過程及時間安排,再落實該單位組織實施,緊急情況下可緊急停工,停車但必須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否則,按私自停產、停工、停車論處。
第三十六條
每天當班調度員應協助好礦值班領導安排的各項生產任務,並做好監督、檢查、考核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巡迴檢查制、勞動紀律等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負責按計劃安排組織指揮的開,停工及開車前的准備,停車後的處理工作。
第六章 生產裝置管理
第三十七條 各生產裝置在公用工程方面需要大幅變動、投用、停用時,應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室統一下達指令進行平衡。
第三十八條 生活供水、生產運輸車輛裝載及大型安裝工程需由調度室協調設備科進行實地勘察、檢查擬定計劃方案落實實施生產。
第三十九條 當裝置污水排放時,要符合環保要求,按公司規定流程執行,如確實影響生產,各裝置應提前向調度室匯報,同意後方可排放。
第四十條
各裝置的關鍵設備、專用儲罐、投、停用及大型設備開、停機操作時,需提前向調度室匯報,待調度室組織相關人員現場檢測,一切准備就緒後方可操作。

第七章 調度指令管理
第四十一條
當生產受到影響和正常調度指揮受到干擾而貫徹不下去,上級或公司的決定受到抵制或生產計劃受到制約時,調度室需發布《調度令》或強制性《調度令》,但必須具有合法性。

第四十二條《調度令》由生產調度室起草,調度長審核後由生產副總經理簽發,受令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不折不扣完成,否則將從嚴處罰。
第四十三條 《調度令》的管理一式兩份,一份交執行單位責任人,另一份生產協調部留存。
第四十四條
在生產運行處於緊急狀態,生產裝置發生重大調整、安全隱患擴大惡化及危及企業和個人生命財產安全時,調度室必須下達緊急調度令,(來不及書面指令的,緊急情況下可下達口頭調度令)。

第四十五條
生產調度指令是在確保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組織均衡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手段,是對關鍵問題採取緊急措施的行政調度命令,各工區、採掘、部室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按調度指令規定的任務、內容和期限組織完成。

第四十六條
對受令單位執行調度指令不及時、不到位,一次扣部門負責人全月獎金,累計二次以上,部門所有人員當月獎金扣除;造成重大事故的,按公司管理規定執行。每月調度指令各單位完成情況,隨月度生產報表同時報送企劃部和勞動人事部作為績效工資考核依據。

第八章 生產調度會議制度
第四十七條
每天生產調度會提前10---15分鍾,在生產協調部召開,主要參加人員為採掘、機電、選礦和後勤部室主要負責人。具體對每天生產調度情況和各單位匯報情況加以綜合匯總,制定相關措施、計劃、方案以及先急後緩、應急處理工作的部署。
第四十八條
每周一8點在會議室召開生產調度例會,參加人員為中層以上幹部。主要內容為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安排,緊急重大缺陷及安全、設備問題及事故的處理情況。參
第四十九條
每周一調度會由企劃部根據上周調度會工作指令條項,實行對口考核咨詢問責制。到期完不成任務的,分管領導和單位責任人要進行工作解釋,無正當理由的或找借口的予以每條項50元至100元處罰,由企劃部在調度會上直接開具罰款單。

第五十條
無論日常生產調度會和周一中層以上幹部調度會,對總經理全面管理的工作指令,所牽扯到的具體事項,屬於哪位分管領導管轄的,要積極做好本工作指令范圍內的納入。會後要立即布置落實好。對較繁瑣、工作量較大的,涉及單位較多的工程量,各分管領導會後要進行磋商協調合議,拿出措施,歸口落實。

第五十一條
各分管領導在調度會上所安排到范圍內的每周、每天工作任務和具體事項,各單位負責人要做好記錄,明確目標。會後分管領導要對自己安排的工作再進行合理編制計劃,詳細組織部署落實,各單位負責人要不折不扣地分解落實崗位責任人。否則,只在會上說,會後不貫徹不布置的,單位人又不明確造成工作任務完不成的,可直接處罰分管領導落實不力,每次50---100元。

第五十二條
各工區、車間、部室領導對每天、每周計劃內(外)應急工作較多,紀要工作指令不能履行的,分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要在調度會上做好特殊匯報說明。會後連同本次調度會分管領導具體安排的新任務、新要求,一並完成。

第五十三條
調度會上各分管領導要周密部署並落實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各單位每周和每日工作計劃任務。單位負責人不但要明確到人,還要做好監督協調及工程質量把關工作。調度室管理對有些工程量必須組織小組實地調研,完成後必須組織驗收。對較大的井下及高處作業工程,在落實好工作的同時還要制定出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及防護措施。

第五十四條
分管領導每天的工作安排要有計劃、有落實、有檢查,經常到現場指揮。當天調度會部署按排的工作任務,要責令單位人必須當天保質保量完成。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每周調度會對工區、車間、部室具體落實的工作指令,各單位必須不折不扣努力完成。有跨周期的、月末調度會必須做好工作完成匯報(部室有書面文字工作量的按時上交)。

第五十六條 各分管經理因工作需要跨范圍指令落實的,要做好會後其他分管領導的協商,也可在生產調度會上要求調度工作安排協調,確保統一指揮性。

第五十七條
每周中層以上領導調度會紀要由企劃部和生產協調部負責記錄。記錄不全的,要徵求分管領導工作日記。紀要整理、工作指令落實對口考核由企劃部配合生產協調部負責。

第五十八條
每周或不定期地總經理深入生產一線現場勘察指導,調度室要負責組織有關領導陪同,並將所勘察檢查需要落實整改的問題列為調度指令,立即予以部署落實。

第五十九條
日常生產調度要根據行程規劃了實際情況,做好調度會後有關安全、技術生產運行分析會。主要議題是對工程質量和指標質量存在的不足加以診斷,制定對策,以求在最短和最塊的時間內做好工作的改進。

第六十條
生產調度每月應根據設備管理以求和設備運行情況,組織召開設備運行及健康狀況分析會,對本班管轄設備的運行狀況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並制訂下一步維護工作和大修工作的重點。對存在的維護原因或典型設備事故應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同時建立事故分析制度。

第九章 生產經營計劃管理
第六十一條
公司每月生產經營計劃下達後,調度室要根據各單位計劃要求,制定調度生產作業計劃,實行目標管理。按目標分階段組織生產,准確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狀態,及時採取消除相互脫節和失調的現象,確保全面完成生產計劃。

第六十二條
年度生產計劃的編制(包括每月生產用原材料購置上提計劃的編制)要本著公司實際經濟效益和目標發展方向編制,每月生產經營計劃的編制不能違背年度公司生產經營計劃目標的整體布局,各單位每月生產經營計劃完成情況要進行綜合統計存檔,年終實行一次性總結考核評比,確保下一年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與穩定。

第六十三條
生產協調部應建立生產作業計劃執行進度匯報制度和現場跟進考核制度,各單位必須按規定的調度內容和完成計劃的時限,向調度部門匯報數字和生產情況。然後生產協調部對照日常考核記錄當月匯總計劃完成的優劣並報送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進行當月工資獎懲的兌現。

第六十四條
每年「三夏」、「三秋」、「春節」等保勤計劃,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具體措施進行嚴抓嚴管落實好日常調度安全生產工作。對違反保勤措施計劃的當月要及時上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予以當月工資獎懲兌現(具體處罰標准根據各保勤措施規定執行)。

第十章 幹部值班制度
第六十五條 幹部值班由礦領導班子成員和有關職能部門人員組成。按周期輪流制主要工作是協助調度室搞好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生產應急協調工作。
第六十六條
值班領導必須堅持值班24小時在崗,統一在礦內食堂就餐。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要提前向調度領導請假,由調度室調換其他領導上崗。否則,私自調崗和無故缺席者,每次處罰100元。

第六十七條 值班工作中,以安全生產為主導,並積極帶領和調度好
「早、中、夜」各單位當班領導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各項生產應急事務。對生產中的各項應急處理要現場到位,有布置,有檢查。嚴格按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對「三違」人員的懲處。

第六十八條 值班領導每天應提前做好崗位交接班並及時做好值班記錄和詳細交接值班期間所存在及未處理完的各項生產工作。
第六十九條 因值班領導安全管理不力,節假日防汛和應急救援組織落實不力等,造成的各項影響生產和安全,設備事故的負主要責任。
第七十條
為便於第二天更好地工作,值班領導24小時下班後,要對本人職責管理范圍的工作備好課,落實業務工作代理人,可休息一天。凡未落實好業務代理人的及本人職責范圍內出現安全問題和影響生產問題的,有本人承擔責任追究。

第十一章 生產上下井行人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條 日常生產採掘工區當班人員必須在8:30分全部下井完畢。否則,不能及時下井完畢的由調度室通過監控錄像記錄,進行每人每次50 元罰款。

第七十二條
後勤部室人員有工作要求下井的,必須在8:40分前全部下井完畢(特殊工作檢查有調度室根據情況批准),11:00分方可上井。下午2:00分下井,4:00分方可上井。否則,如有違反每次予以處罰50 元。

第七十三條
無論採掘和後勤管理人員上下井人數每次不得低於2人或高於12人(特殊情況需有調度室批准方可上下井),否則,如有違反每次處罰責任人每次50 元。
第七十四條 罐籠在正常提升生產中,禁止人員私自上下罐和空罐運行。否則,每次處罰責任人50元,處罰信號工每次50元。
第七十五條
後勤各部室管理人員每周、每月下井次數,按照公司規定的數量進行考核。否則,達不到規定數量的當月取消下井費用或按少下井次數的多少,每次罰款50 元。

第七十六條 不是公司規定的下井人員和非井下工作人員,不得私自強行下井,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 元。
第七十七條 生產協調部每月按時對各單位下井人員進行考核,並將下井工作次數及違反下井規定的人員匯報公司考核小組,予以當月工資的獎懲。
第十二章 調度室監控管理制度
第七十八條 各崗位監控器有生產協調部管理,監管不力或人為損壞有該部負責。
第七十九條
各崗位監控設備和攝像頭網路,每天應24小時不停機監控。除礦值班領導和調度室值班員當班操作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私自調整或操作監控畫面。否則,每次罰款20 元。
第八十條
各崗位攝像頭,有各單位當班崗位操作工負責保護監管,如有故障和人為損壞,監護人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造成私自扭轉鏡頭者,每次罰款100元,私自用物品遮掩鏡頭者每次罰款40元,故意損壞者賠償2400元。
第八十一條
生產協調部和絞車房監控屏,只能用於日常生產指揮和提升系統信息反饋,不得任何人私自調閉精礦畫面做其他放像和網路使用。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第八十二條
調度室每天工作考核要對重點監控崗位進行監控錄像回放排查(包括崗位勞動紀律、化驗取樣時間、人員上下井時間、出礦車頭的滿載、空罐運行、非崗位人員的串崗及設備運行情況等)。

第十三章 生產日報表管理制度
第八十三條
各生產單位統計員(或兼職統計員)每天8:30分必須准時填送單位生產日報表,日報表中的各項工作量和指標數據必須具有可考性、真實性,並有單位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送生產協調部。否則每遲報一次罰款20元,每據報、漏報、錯報一次罰款50元。

第八十四條 生產協調部統計員每天10:00鍾,必須准時將各單位生產日報表匯總、考核、檢測、驗算報送完畢。否則,每遲報一次罰款20 元,據報、漏報、錯報一次罰款50 元;日報表未經考核和計算錯誤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八十五條
各單位統計員公休、事假或不在崗情況下,單位負責人要安排其他人員代理報送,代理人所填報的程序仍執行統計員規定。否則,遲報的每次罰款20元;出現據報、漏報、錯報、每次罰款50元;出現弄虛作假和篡改數據的每次罰款100元。

第八十六條
各單位統計員每月27號務必將當月生產日報表匯總合計,及時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否則,遲報、漏報、據報、錯報的仍執行日報表規定處罰。
第八十七條
各單位統計員職責流程和工作考核由企劃部管理,在日常報表和各項考核統計工作中,不受任何人影響或制約。否則,不能認真履行其職責的和屢次違反日報表管理規定的,按失職論處予以取消統計員資格並承擔追究處理。

第八十八條 本制度由生產協調部負責執行落實和解釋。各工區、車間、部室必須認真履行遵守。
本生產調度管理制度自XXXXX起執行。

㈤ 列車故障救援中的調度組織技巧包含哪些內容

在運營期間,正線載客列車故障,而不能動車,應遵循如下處理鄭碼告原則: 1.1 客車故障情況下行車組織由OCC(控喊明制中心)全權負責,故障的判斷和處理由客車司機全面負責,客車運用調度員有責任指導司機處理故障,行車調度接到司機的車輛故障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車場值班主任。 1.2 客車司機對客車故障的初步處理時間為3分鍾,客車司機確認無法處理或3分鍾後還無法動車時,客車司機向DCC運用調度員提出技術支援的請求,同時仍可以繼續處理故障。 1.3 正線客車的故障處理總時間原則上控制在8分鍾,如仍不能動車時,由OCC控制主任確定處理辦法,當決定救援時,客車司機做好救援的防護及連掛的准備工作。若需使用緊急牽引模式時,按規定程序和速度要求運行。 1.4 OCC在組織電客車救援時,原則上按正向方式救援,特殊情況下由行車調度決定救援方式,需要時提前通知相關車站做好列車引導員准備。 2、列車救援的關鍵點 2.1 如故障列車迫停於區間時,報送位置以列車前進方向頭端百米標為停車位置。 2.2 客車擔任救援列車時,必須在車站組織清客,空車前往救援。如客車在區間 不能空車前往救援時,需組織故障列車和救援列車在最近的車站清客。車站在接到行車調度通知列車在站台故障扣車超過3分鍾時,車站做好清客准備工作。 2.3 列車停在站內救援時,應先進行清客處理。如列車停在區間,則應由救援列車推送/牽引被救援列車到車站後進行清客。 2.4 行車調度可視情況預先組織救援列車在站清客,以盡快實施救援,恢復運營秩序。 2.5 行調接到司機的救援請求後,向有關車站或 DCC 發布開行救援列車的命令。 2.6 已申請救援的列車不準動車,司機應打開被救援列車兩端的標志燈作為防護 信號,並做好與救援列車的連掛准備工作。 2.7 被救援列車司機在連掛之前可繼續排除故障,但不能啟動列車,如故障排除 則報告行調取消救援。 2.8 救援列車推進故障列車運行時,客車司機需在救援列車前端駕駛室(運行方向)駕駛,故障列車前端駕駛室需有客車司機或模源列車引導員進行引導,運行限速23km/h;救援列車牽引故障列車運行時,客車司機需在救援列車前端駕駛室(運行方向)駕駛,運行限速23km/h。 2.9 禁止使用工程車救援載客列車,原則上不得使用電客車救援工程車;使用工 程車救援空客車時,應採用雙機重聯的方式,原則上救援列車限速20km/h 運行,推進運行15km/h。

㈥ 汽車維護救援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救援工作制度: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機動車維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機動車維修救援網路運作方案。
2、適應市場經濟,轉換經營機制,實行24小時晝夜維修服務。
3、建立機動車維修救援責任制,配備救援設施,落實救援人員,服從調度指揮。做到有求必應,有應必救,不拒絕施救,不延誤施救期限。
4、嚴格執行機動車維修技術標准和工藝規范,建立救援車輛維修技術資料和台帳,保證機動車維修質量。不高報低做,不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5、嚴格執行機動車維修收費標准,合理收費。不弄虛作假、巧立項目、多收亂收維修費用。
6、熱情服務,積極主動地為故障車輛駕乘人員排憂解難,幫助駕乘人員安排食宿和人員、物資的換乘、駁載。不刁難車主、不拖延工時。
7、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評議。

㈦ 應急救援管理基本規定有哪些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目的
1.1 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准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特製定本制度。

范圍
2.1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生產經營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件或事故(災害)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原則
3.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3.2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3 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範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3.4 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3.5 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管理機構
4.1領導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在總經理領導下,由公司相關突發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
4.2辦事機構
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4.3工作機構
公司相關部門依據相關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職責許可權,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事故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公司有關決定事項。

運行機制
5.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5.1.1預警級別和發布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後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後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拿激沒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經有關領導批准可通過有線廣播、有線電視、信息網路、警報器;特殊情況下目擊者可大聲呼叫、敲擊能發出較強聲音的器物或打電話的方式進行。
5.2 應急處置
5.2.1 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後,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鍾,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5.2.2 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後,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5.2.3 應急響應
5.2.3.1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2.3.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5.2.3.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5.2.3.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特種設備應急救援隊、機械傷消納害應急救援隊、消防隊等。
5.2.4 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鉛埋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5.3 恢復與重建
5.3.1 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5.3.2 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3.3 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5.4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准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後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範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6.1 人力資源
公司辦公室、生技處、安督辦等是應急救援的專(兼)職隊伍和骨幹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6.2 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應急准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6.3 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路、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6.4 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6.5 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
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6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監督管理
7.1 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並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7.2 培訓教育
由安督辦牽頭,行政辦負責協助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7.3 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7.4 公司各類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由安督辦進行監督管理。

附則
8.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