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怎麼做有什麼指引嗎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一
1、所有危險廢物都必須回收,交予有資質的廠商處理。
2、現場產生的所有危險廢物,都必須分類好,存放在指定的暫存區內,暫存區必須有相應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3、現場將危險廢物運往危廢暫存區時必須使用防滴漏台車,不同種類危險廢物一起運輸時,必須每種廢棄物用單獨的膠袋裝好。
4、危廢暫存區工作人員必須將現場送過來的危險廢物,分類裝到相應的蝴蝶簍中,由中轉站人員用叉車拉走。
5、危廢暫存區人員必須將危廢分別存放在相應的暫存區內,暫存區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污染擴散。
6、危廢暫存區內必須有足夠數量的滅火器與安全防護設備,暫存區人員必須經過應急救援的訓練,定期參與應急演練。
7、危險廢物回收廠商回收危險廢物,必須有相關資質,與公司簽訂回收合同,且合同報送環保局備案。
8、危險廢物廠商進廠必須符合公司門禁與環安規定,且裝車時必須穿好防護用具,設定警戒范圍,不允許其它人進入。
9、廠商必須按照法規規定當場開出本次危險廢物的轉移聯單,且出廠時必須具備環境管理課開出的出廠放行單。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二
一、危險廢物專用場地管理制度
1、目的:確保危險廢物的合理、規范有效的管理。
2、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危險廢物,必須送至危險廢物專用儲存點。並由專人管理危險廢物的入頃晌、出庫登記台賬。
3、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放置其它物品,應配備相關的消防器材及危險廢物標示。
4、應保持儲存點場地的清潔,危險廢物堆放整潔。
二、建立危險廢物台賬管理制度
1、建立危險廢物台賬的依據
《固體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並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生產量、流向、儲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2、建立台賬的意義和目的
建立危險廢物台賬,如實記載產生危險廢物的種類、數量、利用、貯存、處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的基礎性內容,是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的基礎,是生產單位管理危險廢物的重要依據。提高危險廢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數據的准確性。
3、建立危險廢物台賬的要求
跟蹤記錄危險廢物在生產單位內部運轉的整個流程。與生產記錄相結合,建立危險廢物台賬。
三、發生危險廢物事故報告制度
1、為及時掌握環保事故,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特製定本制度。2、環保事故分為速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二類。速報從發現環保事故,一小時以內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慶搜事故處理完後立即上報。
3、速報可通過電話、傳真、派人直接報告等形式報告市環保局。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
4、速報的內容包括:環保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等初步情況。
5、處理結果報告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及採取的應急措施、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環境保護崗位責任譽乎歷制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環保)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修訂並完善本企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各項環境保護制度,編制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三同時」監督,使其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技術要求。
4、深入現場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並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負責對環境保護方針、政策、規定和技術知識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執行情況,搞好環境保護,實現文明生產。
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範本三
一、目的
為加強危險廢物管理,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該制度。
二、范圍
1、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及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准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蝕性、化學反應性、傳染性的固態、半固態和液態廢物。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送、轉移、處置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和監督管理活動。
三、危險廢物管理
1、總經理作為危險廢物管理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的安環部對本公司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2、危險廢物管理遵循「統一收集、分類處置、集中焚燒、消除隱患」的原則,實現危險廢物「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
3、公司應當將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公司發展計劃,組織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收集、貯存場所和專用設施。
4、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公司擅自轉移、處置危險廢物和污染環境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5、公司環保管理職員應對危險廢物的相關情況及時應向當地環保局申報登記,並於每月月初及時登入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
6、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前15日內向申報登記管理部門提出修改或重新申報申請,得到允許後重新申報登記。
7、公司安環部應認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設施和儲存場所的檢修工作,發現破損,應及時採取措施清理更換。
8、貯存場所應按規范設置環境保護警示標志,有專人負責管理。場所只可堆放各種危險廢物,不得有其他葯劑、器材等。危險廢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險廢物中。
9、危險廢物貯存前應進行必要的檢驗、稱重,確保同預定接收的危險廢物一致,危險廢物包裝容器必須粘貼符合規定的標簽,並登記注冊。
10、不同性質的危廢必須存放在相間隔的空間內,且必須留有足夠的搬運通道。不得將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混合或合並存放。
11、建立危險廢物出入庫制度。危險廢物產生部門(車間、污水站等)和危險廢物貯存部門均須作好危險廢物情況的記錄,記錄上須註明危險廢物的名稱、來源、數量、特性和包裝容器的類別、入庫日期、存放庫位、廢物出庫日期及接收單位名稱,並做好台帳記錄。
12、危險廢物的記錄和貨單在危險廢物取回後應繼續保留3年,轉移聯單保留不少於5年。
13、浸出液及場所內清理出來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險廢物處置。場所氣體導出口排出的氣體經處理後,應滿足《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6297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的要求。
14、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如關閉或改為他用時應提前書面向園區環保分局提交關閉計劃書,經批准後方可執行。企業在關閉或改為他用時必須採取措施消除污染。
15、禁止將危險廢物和其它廢物混合收集、貯存。已經混合的,應當全部按照危險廢物處置。
16、禁止向未經許可的區域內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險廢物。
17、公司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收集、貯存、運送和處置。
18、產廢單位在轉移危險廢物前,須登錄江蘇省危險廢物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向環保局和危險廢物處置公司報送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填寫並擬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得到轉移確認後,實施危險廢物轉移。並及時在動態管理系統確認現場轉移信息。
19、危險廢物接受場所的邊界應當用牆體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閉,並在進出口設置明顯的危險廢物標志。
20、產廢單位應當採取有效的職業防護措施,並制定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方案,並積極實施演練。
21、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2、從事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經營、運送、接收和處置的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接受相關法律、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23、危險廢物在收集、運送、貯存、利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污染事故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採取防止或者減輕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時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通報情況,同時向事故發生地環保部門報告。
四、危險廢物運輸管理
1、運送危險廢物由當地環保部門指定專業資質的運輸公司,沒有專運車輛的應當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內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
2、公司安環部應與運輸單位或個人簽訂防止車輛運輸泄漏、遺撒協議書,對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進行督促檢查。
3、設專人負責運輸車輛的管理,制定責任制度並組織實施,嚴禁使用不符合條件的車輛運輸。
4、運輸車輛不得超量裝載。裝載工程土石方最高點不得超過槽幫上緣50公分,兩側邊緣低於槽幫10-20公分,其它散體物不得超過槽幫上緣。
5、運輸車輛必須按計劃的運輸線路和時間運輸。
6、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密封、包紮、苫蓋,並將車廂槽幫、車輪清洗干凈,保證在運輸線路中不泄漏、遺撒、帶泥上路。下雨、雪後、道路泥濘時,禁止車輛進出污染道路。
7、違反上述規定的將按照金海立公司相關制度或依法進行處罰。
答案來自
㈡ 企業怎樣管理危險廢物
企業應如何管理危險廢物你知道嗎?你對企業應如何管理危險廢物了解嗎?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於企業應如何管理危險廢物的知識,歡迎閱讀。
企業在危險廢物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從環境主管部門公開的行政處罰信息來看,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受到行政處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類:
未進行危險廢物排污申報;
未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對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缺乏管理和維護,造成危險廢物泄露、流失、滲入環境土壤;
未健全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
襲姿雹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收集、貯存、運輸和處置;
亂堆放危險廢物;
未按照國家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
將危險廢物交給無經營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擅自處置危險廢物等。
此外,從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涉及危險廢物處置的案例來看,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受到起訴的原因主要集中於以下兩個方面:
企業擅自將危險廢物交由不具備處置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進行運輸與處置;
企業未採取有效措施對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導致危險廢物泄露,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給公民的人身以及財產造成損害。
上述原因集中反映了企業在危險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為了有效避免因危險廢物管理或處置不當給企業造成的法律風險,危險廢物產生企業須建立起完善的危險廢物管理合規體系。
企業應如何管理危險廢物?
根據相關法律規范及國家標准規定和上文所述突出問題,企業在管理產生的危險廢物時應當注意以下主要問題:
1.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產生危險廢物的項目以及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項目,必須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環評」),並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的規定。
2. 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制度
(1) 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企業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2) 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並遵守申報登記制度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並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3)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企業應當制定意外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預案,並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 組織專門培訓企業應當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人員對危險廢物管理的認識。
3. 嚴格遵守收集、貯存要求
(1) 應具備專門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容器企業應建造專用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也可利用原有構築物改建成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設施選址和設計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GB18597-2001)的規定。除常溫常壓下不水解、不揮發的固體危險廢物之外,企業必須將危險廢物裝入符合標準的容器。
(2) 收集、貯存的方式和時間應符合要求企業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和貯存,也必須採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也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容器、包裝物和冊旅貯存場所均需按相關國家標准和《〈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包括粘貼標簽或設置警示標志等。貯存危險廢物的期限通常不得拍帆超過一年,延長貯存期限的需報經環保部門批准。
4. 嚴格遵守運輸要求
(1) 使用專用運輸車輛和專業人員企業需遵守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運輸工具和相關從業人員的資質需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規范的有關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需獲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需獲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2) 採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企業運輸危險廢物必須採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並對運輸危險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加強管理和維護。運輸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禁止混合運輸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5. 嚴格遵守轉移要求
(1) 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企業在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之前,須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
(2) 遵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企業轉移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向危險廢物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8]。 聯單保存期限通常為五年;貯存危險廢物的,聯單保存期限與危險廢物貯存期限相同;或根據環保行政執管部門的要求,延期保存聯。
6. 合法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可以選擇委託有經營資質的單位處置也可以選擇自行利用、處置。
(1) 自行利用、處置時,應依法進行環評並嚴格遵守國家標准企業自行利用、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時,應對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項目依法進行環評,並定期對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其中,對焚燒設施二惡英排放情況,企業每年至少監測一次。處置還應符合《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准》(GB18598-2001)、《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准》(GB18484-2001)等相關標準的要求。
(2) 委託第三方處置時,應核查第三方資質企業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照經營方式,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企業需核查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類別以及許可證所記載的危險廢物經營方式、處置危險廢物類別、年經營規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確認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處置資質和能力。
㈢ 危廢管理計劃怎麼做
1、首先,發揮環評指導作用,使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得合法、合規。
新建的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應在其配套的建設項目環評中按建設項目建設和運營的不同階段,對其開展環境影響分析預測。
按照國家有關標准要求,分析論證企業自建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技術和經濟可行性,包括處置工藝、處理能力是否滿足要求,裝備(裝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運行的穩定性和經濟合理性,污染物穩定達標的可靠裂寬性等。
2、其次,做好三本賬,使危險廢物自行肆兆亮利用處置行為說得清、道得明。
一是做好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台賬。由於這類企業所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均來源於內部,因此,企業可以實現對產生的危險廢物從貯存、運輸到處置的閉環管理。企業將產生、處置的危險廢物通過建立自行利用處置台賬進行詳細記錄,既可以自證清白,也是排除開展經營活動的依據之一。
二是做好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台賬記錄。設施運行記錄是對設施運行情況最真實的體現,包括運行時間、設施運行相關參數數據、設施檢修情況等。焚燒處置的危險廢物應記錄焚燒爐溫、含氧量、污染物排放實時監測數據等內容。這本台賬可以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運行的真實性提供支持,並為企業煙氣等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提供參考。
三是做好新產生危險廢物處置台賬。無論是綜合利用還是焚燒處置,末端都會有新的危險廢物產生,對新產生的危險廢物,應該做到規范貯存、處置。
3、強化環境監測,確保利用處置設施穩定達標排放。
自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的目的是為了管控危險廢物處置風險,而非換種方式進行污染轉移。這就要求企業具有嚴格的自律性,對利用處置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加以控制,做到達標排放。
【法律依據】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按照經營方式,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
領取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以從事各類別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領取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從事機動車維修活動中猜岩產生的廢礦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鎘鎳電池的危險廢物收集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