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親戚合夥開公司100萬投資30萬不參與經營如何分紅
一切合夥反目成仇無非是利益不均導致。不能和親戚合夥,在餐飲行業也一樣有這樣的說法。為什麼大家都不想和親戚合夥開公司呢?主要是很多合夥干餐飲的人最後要麼反目成仇要麼就是兩敗俱傷。具體的原因,餐飲知識樹認為有以下幾點:1.合夥之前職責分工不清。合夥之前,想得很美好,大家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結果真正開始做了之後卻發現沒有那麼簡單。辛苦的工作大家都不想做,或者做了又覺得對方很輕松,你看我不順眼,我看你不順眼,怨氣越積越多。賺了錢還好,如果沒有賺錢的話,矛盾就更加容易激化了。2.感情大於理智,處事不公。很多人會吐槽老闆任人唯親,比如廚房裡面的大小舅子,采購用自己的某某「小情人」之類的。其實,在親戚合夥之間也有很大的矛盾。有一個親戚是兄弟合夥開店的,大哥是老大,二弟是後面加入的。老大夫妻兩人幹了幾年,突然加入了老二,無論是管理理念還是雙方的角色定位都沒有調整過來,矛盾激發。老二覺得老大對外人比對自己好,對他的小舅子很客氣,但是對他而當工人使喚。心理不平衡,矛盾就來了。老大可能覺得這是自己的親兄弟,說話就很不客氣,甚至連工資都不發給老二,等著說年底一起結算。結果,老二要養家糊口沒錢,看著老大自己吃香喝辣的,自然不服,大吵一架,一拍兩散了。3.能共患難,卻不能共富貴。這點說到底就是利益分配不均,大家都沒有賺到錢的時候都很單純地想一門心思先活下來,但是一旦賺到錢了,好日子來了,問題就來了。你覺得我拿多了,他覺得自己虧了,開始偷奸耍滑也是常事。當大家不在一條心的時候,自然就做不下去了。干餐飲也好,做其他行業也罷,能不能和親戚合夥開公司這個真的需要謹慎考慮。正所謂親兄弟明算賬,親坦尺物戚合讓液伙更需要釐清公私。只有制度化管理,規范化,理智處理大家的關系和地位,這樣才能做得長久。大困物家有什麼看法,歡迎和餐飲知識樹一起討論。
❷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股份分配,一人全資不參與管理,不拿錢的全權管理,怎麼分
我們通常知道兩個人合夥創業,為了避免之後沒必要的糾紛,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議以真實出資比例來確定,如果有股東以非貨幣方式入股,最好辦法是將非貨幣資源作價,以雙方協商的作價額作為入股,如注冊資本為100萬元,其中一人以非貨幣出資的作價為20萬元,在對方不疊加貨幣出資的情況下,兩人的股權結構應該為80%和20%。
為了平衡兩人的業務能力和資源情況對經營上的不對等貢獻,可以通過工資+提成的手段來彌補兩人能力和資源上的不對等,進而平衡兩人間多貢獻少貢獻的矛盾和利益沖突。
對於如何實現整體控制這譽銷薯話題,公司法的慣例上是以股權比例為界定基礎的,比如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夥協議中另慶者有約定,否則持有公司67%股權,基本上在任何決策上都能達到絕對獨裁權了。因為標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條款是「重大決策。
"股權眾籌融資存在一個弊端,就是很難保證投資人參與過程中的權益。證監會有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所以不論是融資還是投資,還是建議找規范的融資平台或投資機構。
如果你把握不準建議來明德資本生態圈試試,明德資本本身就是做投資的,也投了不少項目了,不僅幫企業提升經營、規范、管理,還提供融資路演機會。另外,明德還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資源,對企業主、投資人來說都是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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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只投資不參與管理的股權分配
股東不參與工作也就是因為這個股東可能前期是以資金入股,但是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這個是非常常見的!那麼如何來公平的這些股權分配呢?
首先這個就沒有絕對的答案,只有相對的公平與合理!
方法一:如果你的項目非常有吸引力,你自己也不差這個資金,對方這個投資型股東,你也是可要可不要的,這個時候就可以讓對方溢價進來,也就是本來投100萬可以佔到20%的股份,這個時候可以讓他佔10%甚至5%的股份。就是這么拽,因為你不缺資金,他愛來不來。
方法二:這可能是大部分企業家朋友會遇到的情況,項目沒那麼牛逼,也需要對方的資金。這個時候就需要好好籌劃了。
在對方沒有收回投入資金之前,對方投多少錢就可以佔多少股份,但是有一點要明確,公司的控制權要把握在你的手上。
等到對方收回最開始的投入資金之後,這個時候就可以拿出10%~30%的利潤用來獎勵在公司幹活的股東,也不是說在公司幹活的股東就可以拿到這部分利潤,必須得完成相應的指標,完成了這部分的利潤分紅就可以拿到;如果沒完成,那不好意思就拿不到。把這部分利潤分了之後,最後再按照股權比例分紅。
當然以後隨著公司利潤的不斷增加,還可以適當提高比例用來激勵在公司幹活並且有結果的股東,比如完成了500萬的利潤,拿出10%,完成了1,000萬的利潤,拿出20%完成了??後期也可以有條件的把這部分比例轉化為公司的注冊股
這樣子就可以有效激勵了在公司幹活的股東,在公司貢獻越大,分的越多。那隻投錢不出力的股東呢,雖然分錢的比例少了,但整個公司盤子大了,你的投資也收回去了,分的錢也自然而然變多了。
最後的一個總結:
不管是幾個人,合夥公司必須有大股東可以做,決策說了算,不能凡事都商量;必須有規范的股權協議簽訂,不能口頭約定;退出機制必須完善。
❹ 入股不參與經營怎麼分紅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三彎頃十判鬧輪四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掘信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第十一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❺ 股東只入股而不參與經營,該如何設定分紅制度
1、應當有股東們協商確定,可委託律師起草股東協議和公司章程。
2、雙方自行協商;依法是按實繳出資謹帶比例進行分紅。
3、首先依據公司章相帶晌攔關規定,如無,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分紅。如有需要可來電咨詢或面詢。
拓展資料: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蠢胡,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❻ 入股人不參與運營怎麼分紅利
1,如題所述,各股東一般應按照股份占咐知比計算紅利分配,在合作經營之初必須通過書面協議予以約定。
2,一般情衡閉消況下,股東參與到所投資企業實際業務經營中的,可取得在企業任職的薪資(按照企業內部制定的給予規則執行),這與投資分紅事項並無沖突。
3,可見,入股人不參與到實際業務經營中的,仍可按照利潤分配協議約定分得紅利。
4,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根據合作態耐合同相關約定進行核實並作判斷。
❼ 只投資不參與經營怎麼分紅
只投資不出力怎麼分紅需要看公司成立時具體的約定,如果只投資不出力肯定要比投資又出力分紅少。提前約定分紅比例可以避免後續的糾紛。通常一般公司成立時入股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資產入股,技術入股,資源入股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如果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募集資金的形式成立,那麼在招股書時要說明以下內容,包括發起認購的股份數;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無記名股票的發行總數;認股人的權利、義務;資金用途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步驟為申請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工商登記。工商登記時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人證明:公司音程:依法設V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公司住所證明等。
【拓展資料】
一、股票概念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二、交易時間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❽ 兩個人合作成立公司,一個只投資不管理,另一個只管理不投資,怎麼分配股份
兩個人合作成立公司,一個只投資不管理,另一個只管理不投資,根據這種情況,最佳分配比例為49:51來分配公司股份。
而以誰的名義擔任公司法人,就分配給51%的股份,比如投資人是公司法人,其就佔有公司嫌則51%的股份。
類似這樣的情況沒有什麼具體的限制,比如可以30:70的比例分配,或是40:60的比例分配,也可以49:51等等,具體根據兩個人的意願進行協商。
沒有固定的分配方法,看是他資金重要,還是你有技術,管理重要,這是一個兩個人博弈的過程。有的大公司投資人投2000萬美元得20%的股份,有的投50萬卻可以拿60%的薯侍股芹手棚權。兩人可以協商。
一種經驗法則是「三三制」:1/3的股權給創始人,1/3的股權給員工,1/3的股權給投資者。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常見的分配比例逐漸改變了,員工的份額某種程度上有所降低。在我們的公司和進行的研究中,我們發現,投資者少則獲得了25%的股權(獨立創始人在A輪或B輪融資中獲得的比例),多則獲得了40%的股權(如果你遇到了兩個重量級的投資人分別要求獲得20%的股權,同時他們有資格獲得這樣的比例)。員工的持股比例為25%~35%。剩餘的部分就屬於創始人——通常是兩人或三人的團隊。
關於「創始人」,有一點需要明確:僅僅因為你在公司成立之時就進入公司工作並不會讓你成為「創始人」。你更有可能是一位核心員工,可以盡可能地爭取更多股份,但是,你並不是創始人。這種區分在投票權和優先償付條款、股權稀釋保護條款中非常重要。而加入一家新公司(早期階段)的風險是最高的,因此,你應該獲得與職業風險相對應的股權作為補償。同時,這一階段的股權也是最充足、最便宜的——創始人擁有的股權比資本多,因而在股權分配上更慷慨。而在這之後的公司發展歷程中,只有副總裁一類的高管人員才有可能得到重大的股權激勵,原因在於這一階段的股票已經具有相當的價值而風險已經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