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市豆製品監督管理若干規定
第一條為規范我市豆製品生產經營秩序,加強豆製品監督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市行純粗政區域內豆製品的生產加工、銷售及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豆製品,是指以大豆為主要原料,不經過發酵過程製成的非發酵性豆製品,包括豆腐、豆漿、豆腐乾、油豆腐、干豆腐、腐竹、油劃方、豆腐腦等。
本規定所稱現制豆製品,是指餐飲業經營者在其經營場所內現場加工後直接供消費者食用的豆製品。
本規定所稱技術規范,是指經市政府批准頒布實施的有關豆製品技術規范。
本規定所稱管製作業區,是指慶散生產過程中對人流、物流及有害物侵入等須嚴格管制的作業區域。管製作業區包括清潔作業區及准清潔作業區。
本規定所稱餐飲業,是指通過即時加工製作、商業銷售和服務性勞動等手段,向消費者提供食品、消費場所和設施的食品生產經營行業,包括餐館、小吃店、快餐店等,食堂除外。第四條各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豆製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豆製品監管工作。
質量監督部門負責豆製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和日常監管工作。
工商部門負責豆製品流通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豆製品流通環節衛生許可和消費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
城市綜合行政執法、環保、貿工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確定的職責負責相關監管工作。第五條豆製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先依法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第六條生產、加工、銷售的豆製品應當符合相關標准及技術規范要求。第七條豆製品經營實行送貨單制度。
豆製品生產加工企業在出廠銷售產品時,應當出具"豆製品送貨單",並隨貨發送,做到單貨相符。
豆製品經營者采購豆製品時,應當索取"豆製品送貨單",核對有關內容,並做到單貨相符,亮單經營。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譽褲氏、倒賣"豆製品送貨單"。
實行送貨單制度的豆製品目錄及具體管理辦法,由市工商部門另行制定。第八條需低溫貯運的豆漿、豆腐等豆製品,其生產經營企業、配送企業應當配備相應的冷藏庫、冰櫃等設施,運輸時應當使用密閉專用冷藏車輛。
生產環節冷藏溫度要求為0℃~4℃,流通、消費環節及運輸過程中冷藏溫度要求為10℃以下。
法律法規、相關標准或技術規范對豆製品冷藏溫度、設備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實行低溫貯運的豆製品目錄,由市質監部門另行公布。第九條豆製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管製作業區使用面積不得少於500平方米。第十條豆製品應當採用預包裝形式,包裝材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預包裝豆製品應當具有標簽標識。標簽應當符合有關規定,並標注生產日期。第十一條豆製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設立質量檢驗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儀器、設備和人員。
豆製品須經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銷售。第十二條豆製品生產加工企業應當建立台賬,載明原輔材料采購和產品生產、銷售等相關信息。第十三條豆製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檢查豆製品質量衛生狀況,查驗豆製品合格證明、送貨單和標簽標識等。
豆製品經營者應當建立購銷台賬,載明品種、規格、批號、生產單位、數量和日期等內容。第十四條除餐飲業外,其他豆製品經營者(包括單位食堂)不得現場加工製作豆製品。
餐飲業現場加工製作豆製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符合環保要求,並獲得衛生許可:
(一)設有進行原料浸泡、研磨加工、成型的豆製品獨立製作間,其面積不得小於30平方米;
(二)豆製品依規定需要冷藏、保溫的,配備相應的設施;
(三)現制豆製品僅限在其經營場所內供消費者食用,不得銷售給其他豆製品經營者;
(四)建立製作、領用、批次銷售記錄。第十五條有關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豆製品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豆製品生產、銷售、使用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調查、了解有關情況,查閱、復制有關記錄和資料;
(三)查封生產經營場所,查封或扣押設備、原材料及產品等;
(四)檢查或者抽查豆製品質量狀況;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豆製品,在採取其他證據保全措施後,可先行處理。
『貳』 豆腐廠長工作職責有哪些
一個食品廠,廠長是整個運作的總負責人,在嚴格遵守廠總經理的指揮,組織和安排生產計劃,是廠長的崗位職責之一,以下是詳細的食品廠廠長崗位職責資料,可供參考。
1.服從總經理的指揮,認真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為向總經理負責;
2.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3.組織生產、設備、安全、環保等制度擬訂睜返、檢查、監督、控制及執行;
4.協助總經理編制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審定年度生產、銷售綜合計劃,提出季度工廠奮斗目標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
5.負責編制年、季、月度和平時作業、設備維修計劃及時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
6.負責設計工廠的改造計劃、設計工廠的產品布局和工序間的協調;
7.密切配合營銷部門,確保訂、定產品合同的履行;
8.配合組織審定技術管理標准,編制生產工藝流程,審核新產品開發方案,並組織試生產,不斷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9.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即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火災、設備、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10.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抓好勞動防護管理和制訂環保措施計劃;
11.加強管理,確保工廠各部門和各類人員職責、許可權規范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12.督導工廠各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定期召開有關會議,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線正常運轉;
13.抓好生產統計分析報告。定期進行生產統計分析、經濟活動分析報告會,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專題分析報告或綜合分析資料;
14.負責做好生產設備、計量器具維護檢修工作。結合生產任務,合理的安排生產設備、計量器具計劃,確保設備維護保修所須的正常時間念悔;
15.負責做好生產調度管理工作。強化調度管理、嚴肅調度紀律,提高一線管理人員生產專業知識和業務管理水平,平衡綜合生產能力,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平衡用電、節約能源;
16.抓好生產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工作。負責組織質檢員、車間管理人員、統計員、車工等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並對其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17.貫徹、執悉高飢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標,積極減少廠區的各種成本,確保在提高產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不斷降低生產成本;
18.認真抓好超領物料的損耗統計,必須做到「有因必補無因不批」的原則。
19.負責擬定本部門目標、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及控制;
20.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