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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保健科怎樣管理高危孕產婦

發布時間: 2023-10-14 13:12:01

⑴ 誰知道婦產科的急危重症管理制度急要

這個我可以提供參考的文檔,呵呵……要加分的哦……
產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產婦急危重症管理、監護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產科搶救小組成員,主管醫生、主治醫生,必須立即到達現場,由科主任統一指揮組織進行緊張有序的搶救。並報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組組長。
2、護士長帶領有關護士,密切配合醫生進行搶救,准備好一切搶救葯品及器械。
3、由一名護士專人嚴密觀察患者生命體征及各種監護數據變化,准確記錄,隨時向有關醫生報告,及時處理。
4、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負責詳細隨時記錄病情變化,開出醫囑及有關項目檢查。
5、嚴格執行醫囑,精心做好各項護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搶救室安靜、整潔。
7、醫生、護士認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記錄外,還須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產婦轉運急救制度
1、具備各種難產診療技術、產科及新生兒危重症的搶救、麻醉等技術和相應設備以及急救葯品,而且急救物品隨時處於功能狀態。
2、向全社會公布急救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免費接診孕產婦。接電話後5分鍾內出車,危重孕產婦到達醫院後5分鍾內處置。
3、在偏遠地區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應動員社區力量來解決轉診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時一面用人力轉運產婦,同時由醫院派出救護車,兩種方法相結合,盡量縮短轉運時間。
4、轉診、接診的醫務人員在轉運途中進行院前急救。並根據病情需要,保持與醫院聯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搶救准備工作。
3、轉診過程的要求:醫院如遇有特別危重或合並嚴重並發症的孕產婦,本院在技術或設備上確有困難的應及時上轉。對下級醫院轉入的 病人必須認真接待,並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及時反饋。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醫生在孕早期建卡時,應詳細詢問病史及分娩史,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高危因素。按高危評分標准對孕婦定期進行高危因素篩查,做好評分登記及高危標記,並進行高危妊娠的專冊記錄,實行專案管理,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嚴密追綜隨訪。
2、嚴格執行高危門診診療常規,對疑難危重病人處理有困難時,應及時主動請上級醫師會診。
3、對基層轉入的高危孕婦必須進行登記,反饋病情;高危轉歸後,仍回原單位進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婦必須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後,醫務人員必須詳細了解病史,進行有關檢查,針對病情做好解釋安慰、衛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懼和顧慮,嚴密觀察病情,及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對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應分別安置,病情嚴重時,應保持鎮靜,注意不影響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靜,保證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盡量不在病人休息時間內進行檢查與治療。
7、保持病房空氣流通,每天早晨進行開窗通風一次,大小便器隨時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時處理,保持清潔衛生。
8、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報工作。

四、會診制度
1、凡遇疑難病例,應及時申請會診。
2、科間會診:由經治醫師提出,上級醫師同意,填寫會診單。應邀醫師一般要在當天內完成,並寫會診記錄。如需專科會診的輕病員,可到專科檢查。
3、急診會診:被邀請的人員,必須隨請隨到。
4、科內會診:由經治醫師或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參加。
5、院內會診: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並確定會診時間,通知有關人員參加。一般由申請科主任主持,醫務科要有人參加。
6、院外會診:本院一時不能診治的疑難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同意,並與有關單位聯系,確定會診時間。應邀醫院應指派科主任或主治醫師前往會診。會診由申請科主任主持。必要時,攜帶病歷,陪同病員到院外會診。也可將病歷資料,寄發有關單位,進行書面會診。
7、科內、院內、院外的集體會診:經治醫師要詳細介紹病史,做好會診前的准備和會診記錄。會診中,要詳細檢查,發揚技術民主,明確提出會診意見。主持人要進行小結,認真組織實施。

五、新生兒窒息復甦、產兒科合作制度
1、梵谷危孕產婦或估計在分娩當中可能對新生兒有危害的,在分娩時均應提前通知兒科醫生到場,並做好對新生兒窒息復甦的一切准備。
2、婦產科醫生或助產士要密切配合兒科醫生做好新生兒窒息復甦。
3、兒科醫生在新生兒出生和出院時要進行體格檢查。對母嬰同室的新生兒做好醫療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兩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必要時轉兒科治療。
4、保健科、產科、兒科醫生要密切配合,從孕期、分娩期到產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圍產兒。
5、兒科醫生要向家長交待新生兒情況,指導並教育母親有關新生兒護理知識。
6、保健科與兒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兒隨訪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討論會:凡遇急危重症病例,應立即組織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有關人員參加,認真進行討論,盡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2、術前病例討論會:對重大、疑難及二次手術病例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主治醫師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提出手術方案、術後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對需二次手術的病例,必須提出手術理由。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3、死亡病例討論會:凡死亡病例,一般應在死後一周內召開,特殊病例應及時討論。屍檢病例,待病理報告後進行,但不遲於二周。由科主任主持,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派人參加。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七、危重病人搶救報告制度
1、加強對危重病人搶救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積極、及時、有效地進行搶救,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措施落實。
2、遇有危重病人搶救時,應立即報告急救小組組長組織搶救,同時向院長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3、凡正在搶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規填寫病危通知單一式三份,分別上報醫務科、家屬或單位,留一份進病歷。並對其病情的發展和預後作詳細交待和說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經搶救的病人,必須詳細記錄病情變化及治療經過和效果,及時總結分析情況,以便補充、修改或調整治療方案。必要時應請求緊急會診。

八、急救葯品、設備管理制度
1、搶救室(產房)的急救葯品要加強管理,實行四定:定人員管理、定基數保存(用後及時補足)、定位置存放,定時間檢查,發現過期失效或變質葯品及時清理,及時補充,保證搶救葯品隨時有用。管理人員每天檢查一次,護士長每周督查一次,護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領導隨時進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儀器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一律不準外借及隨意挪動位置(如特殊情況必須外借時應經有關領導批准),
3、保持儀器清潔,所有儀器用後必須及時清潔消毒,如有損害,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修理,保持搶救設備功能狀態。
4、產科醫護人員必須掌握搶救室各種監護設備的使用。

九、搶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輸血工作人員應有高度責任心和熟練的操作技術,以保證病員輸血安全。
2、嚴格掌握輸血指征,履行審批手續。
3、輸血前要與患者或家屬進行談話並簽字。
4、輸血前常規定血型並使用正確的交叉配血方法。
5、確保輸入血與病人血無相斥性,必須有2人同時核對,確認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輸血的病人兩者正確無誤並簽名。
8、嚴格執行「三查八對」。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質量、查輸血裝置;對病人姓名、床號、住院號、血袋號、血量、血品種、血型、交叉配血化驗單,也包括獻血員姓名、血型、編號、交叉配血化驗單等。
7、不能將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輸注。
8、根據病情決定輸血速度。原則上是開始速度應慢,5ml/分,觀察10~15分鍾無異常後適當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減慢。
9、嚴格執行無菌技術和操作規程,實行一人一針一管,
10、輸血後,應將輸血反應記錄卡於24小時內送回血庫,瓶內余血應保留24小時,以備發生輸血反應時復查。

十、接受轉診病人情況反饋制度
1、建立母嬰安全綠色通道,保證轄區內高危孕產婦轉診24小時 暢通。
2、轉診單位按上級要求填寫好高危轉診通知單,一式兩份(一份存轉出單位,一份交接診單位)。
3、接診醫生應詳細了解病情和用葯情況,做好交接班工作,必要時參與搶救,並做好院前急救記錄及接診有關登記。
4、在病人出院後將診斷、治療、處理、結局等信息用電話反饋給轉診單位的婦產科。如由醫生送來的高危孕產婦,當時已作出了診斷的,應立即將情況反饋給醫生,並囑轉診醫生參與處理,以提高其業務技術水平。
5、每月4號前將上月的高危孕產婦數字上報保健科,每年10月4號前將全年高危孕產婦的花名冊上報保健科。

十一、孕產婦工作流程圖制度

十二、業務培訓制度
1、由醫院繼續教育領導小組兼管。醫務科、護理部負責日常工作及計劃並具體實施。
2、培訓時間:每年對急救小組人員進行至少2次的培訓和演練。
3、培訓內容:職業道德、各種搶救常規、急救儀器的使用、心臟驟停人工復甦技術、急性心功能衰竭、失血性休克的搶救、合理用血、急救葯品的使用等。

十三、搶救小組工作制度
1、搶救小組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保證通信暢通,隨叫隨到,搶救患者時做到人員到位、行動敏捷、有條不紊、分秒必爭。
2、搶救時做到明確分工,密切配合,聽從指揮,堅守崗位。
3、參加搶救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搶救技術和搶救常規,確保搶救的順利進行。
4、嚴密觀察病情變化,認真、及時書寫有關記錄。記錄內容完整、准確。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鍾。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如實補記,並加以說明。
5、嚴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對制度,在搶救患者過程中,正確執行醫囑。口頭醫囑要求准確清楚,護士執行前必須復述一遍,確認無誤後再執行;保留安瓿以備事後查對。
6、搶救結束後及時清理各種物品並進行初步處理、登記。
7、認真做好搶救患者的各項基礎護理及生活護理。煩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檔並採取保護性約束,確保患者安全。預防和減少並發症的發生。
8、每日核對搶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帳物相符。各種急救葯品、器材及物品應做到「五定」:定數量品種、定點放置、定專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搶救物品不準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須處於應急狀態。無菌物品須註明滅菌日期,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

⑵ 怎樣做好公共衛生孕產婦保健工作

以下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孕產婦保健內容,如果需要表格,我可以發給你: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所有孕產婦。 二、服務內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婦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1次孕早期隨訪。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詢問既往史、家族史等,觀察體態、精神等,並進行一般體檢、婦科檢查和血常規檢查,有條件的地區建議進行血型、尿常規、肝功能、陰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學試驗、hiv抗體檢測等實驗室檢查。 2.開展孕早期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特別要強調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對胚胎的不良影響,同時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嚴重並發症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並在2周內隨訪轉診結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對孕婦的健康狀況和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進行評估和指導。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格檢查、產科檢查、實驗室檢查對孕婦健康和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進行評估,識別需要做產前診斷和需要轉診的重點孕婦。 2.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除了進行孕期的個人衛生、心理、運動和營養指導外,還應進行預防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開展自我監護方法指導、分娩准備教育和母乳喂養指導,並落實孕24周後到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繼續進行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 4.對發現有異常的孕婦,要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出現危急徵象的孕婦,要立即轉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急診。 (三)孕25~36周、37~40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重點孕婦應在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並酌情增加次數。 1.詢問前次產前檢查之後有無特殊情況出現,特別要關注孕期並發症和合並症的表現特徵。 2.測量體重及血壓,檢查有無水腫及其他異常,建議復查血常規和尿常規。 3.復查胎位,聽胎心率,測宮底高度、腹圍,並注意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 4.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教育,並督促做好自我監測。 (四)產後訪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得到分娩醫院轉來產婦分娩的信息後,應於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訪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訪視。 1.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產婦一般情況、乳房、子宮、出血和惡露、會陰或腹部傷口恢復等情況。 2.對康復正常及出現母乳喂養、產後便秘、痔瘡、會陰傷口等問題的產婦要進行產褥期保健指導和相關問題處理。 3.發現有產後感染、產後出血、子宮復舊不佳、妊娠合並症未恢復者以及產後抑鬱等問題的產婦,應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治療。 4.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新生兒的基本情況。 (五)產後42天健康檢查。 1.為正常產婦做產後健康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療保健機構檢查。 2.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檢和婦科檢查,必要時進行輔助檢查對產婦康復情況進行評估。 3.對已康復者進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純母乳喂養6個月等方面的指導。 三、服務流程 四、服務要求 (一)開展孕產婦健康管理的機構應當具備所需的基本設備和條件。 (二)從事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含鄉村醫生)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並接受過孕產婦保健專業技術培訓。 (三)按照國家有關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孕產婦健康管理工作。 (四)加強與村(居)委會、婦聯、計生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人口信息。 (五)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使更多的育齡婦女願意接受服務,提高早孕建冊率。 (六)將每次隨訪服務的信息及檢查結果准確、完整地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孕產婦健康檔案上。 (七)積極運用中醫葯方法(如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葯膳、產後康復等),開展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務。 五、考核指標 (一)早孕建冊率=轄區內懷孕12周之前建冊的人數

⑶ 高危孕產婦的五色管理分級與管理職責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應建立孕產婦首診負責制,首診醫療機構應當對首次就診建檔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開展助產技術服務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對妊娠風險篩查為陽性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對孕產婦進行分級分類管理。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的醫療機構,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為「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對於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和住院分娩。對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繼續妊娠的孕產婦,由三級以上醫療機構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建議,嚴格落實妊娠風險防範制度。

法律依據:根據《青島市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實施方案》之二規定:開展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的醫療機構,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在《手冊》相應位置粘貼顏色標識,在「產前健康檢查記錄」頁記錄評估結果和評估日期等,並對孕產婦做好相應的保健咨詢指導和管理。(1)綠色標識:妊娠風險低。孕婦基本情況良好,未發現妊娠合並症、並發症。(2)黃色標識:妊娠風險一般。孕婦基本情況存在一定危險因素,或患有孕產期合並症、並發症,但病情較輕且穩定。(3)橙色標識:妊娠風險較高。孕婦年齡≧40歲或BMI≧28,或患有較嚴重的妊娠合並症、並發症,對母嬰安全有一定威脅。(4)紅色標識:妊娠風險高。孕婦患有嚴重的妊娠合並症、並發症,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5)紫色標識:孕婦患有傳染性疾病。紫色標識孕婦可同時伴有其他顏色的風險標識。對於風險評估分級為「橙色」、「紅色」的孕產婦,醫療機構應當填寫《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報告單》(附件5),分別在3日內、24小時內將報告單報送轄區婦幼保健機構。

⑷ 2019年高危孕婦五色評分管理採取怎樣的措措施

隨著二胎的放開,越來越多的高危孕產婦出現。2019年高危孕婦五色評估的主要作用,是對懷孕至產後42天的婦女進行妊娠相關風險的篩查、評估分級和管理,及時發現、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範不良妊娠結局,保障母嬰安全。按照風險嚴重程度,評估結果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病)」5種顏色對孕婦進行分級標識。「如果橙色、紅色和紫色登記的孕婦,我們要專門安排專家跟蹤管理,保證孕期和產後42天內母親和孩子的安全。如果正在備孕,或者已孕的婦女,最好到婦產科建立圍產保健手冊,聽取醫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