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對艾滋病危害社會安全的人員有何處理
各地的司法機關對這類特殊犯罪群體的羈押現狀如下:
混合關押。對艾滋病犯罪人員需要採取強制措施後,由於沒有專門的羈押場所,一般情況下都還是羈押在看守所。我國大多數看守所還沒有能力按照防艾要前慧求實行慧手答分區隔離、單人單床、集中管理,只得隱瞞實情將艾滋病感染者與其他在押人員混合關押。
單獨關押。繼2003年武漢市率先設立全國第一個艾滋病嫌犯關押點後,各地司法機關進行了各式各樣的嘗試。如北京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的金鍾監獄,這是一所以關押各類傳染病罪犯為主的特色監獄,大大震懾了那些利用艾滋病四處犯罪的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