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加強邊境地區治安管理
一是要繼續保持對「黃、賭、毒」等涉丑違法活動打擊的高壓態勢,集中力量對重點問題、重點地區進行大力整治,掐苗頭、壓勢頭,使之不成為難點、熱點問題;
加強情報研判,准確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要組織調研人員,認真分析和研究境內外毒情,多渠道、多元化挖掘更多、更深、更精的情報線索,准確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加強打零禁吸,遏制吸毒人員囂張氣焰。積極組織人員摸清轄區吸毒、零星販毒人員的狀況,掌握他們的活動規律,在黨委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聯合民兵、衛生、禁毒防艾隊等部門集中警力對轄區重點村寨進行有效整治,集中收戒吸毒人員,打擊零星販毒活動。四是加強治安整治力度。要對大型商場、賓館、酒店、休閑娛樂場所、網吧等人員密集、聚集場所開展治安、消防隱患排查、整改,確保不發生重特大火災和群死群傷事故。特別是要加大對網吧的檢查監督處罰力度,嚴格落實實名制上網制度,杜絕未成年人進網吧上網,消除網吧安全隱患,嚴厲查處各類違法犯罪案件。五是加強案件梳理,提高案件偵破力度。加大對所辦理的案件的梳理、分析和研判工作,力爭發現其活動軌跡,增強打擊處理的精確度,提高案件的破案率,以遏制轄區益竊、搶奪搶劫案件的高發態勢。六是切實加強社會面控制,加大民警的街面巡邏力度和密度,對案件的高發地段、重點場所、重點時段要進行重點巡邏。繼續做好夜間治安卡點的盤查工作,廣泛的開展不定點、不定時的路面盤查,在轄區范圍內形成治安嚴管嚴控高壓態勢,讓犯罪分子無機可乘。為全縣群眾的安居樂業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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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
深入開展防火、防盜、防毒、防邪教、防治安災害等知識宣傳,不斷提高群眾自我防範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二是治安部門及各派出所要通過召開村民大會、賓館旅社業主座談會、特種行業管理分析會等形式,積極發動廣大群眾深入排查各類治安隱患,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時,要積極協調地方黨委政府,聯合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賓館旅社、出租房、廢品收購站點、游戲室、網吧、修理店、零售店等行業場所進行安全大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求相關人員立即或限期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完善群防群治體系,確保基層工作保障。
隨著時代的發展與社會的變化,農村社會綜合治理組織體系、特別是群防群治體系和工作機制受到一些影響,很多同志在開展工作的時候也非常茫然。推動街道辦事處構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充分發揮居委會、司法所、派出所、辦事處的職能優勢,把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層和萌芽狀態。健全和完善農村綜合治理基層組織體系、農村社會治安群防群治體系、還有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路和這些方面的工作機制。關鍵就是經費的問題,經費保障是一切新體制和新機制的生命保障,也是檢驗領導是否重視平安工作的關鍵條款。公安機關應在正在開展的「平安創建全覆蓋」工作中,盡力推動政府把農村社會治安管理專項經費納入預算,爭取專款專用。目的就是要保證起碼的兩條:保證基層有人管平安,保證基層有錢創平安。這也是確保農村社會平安穩定的兩條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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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於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著力點,進一步加強維穩情報信息的收集、研判、上報;及時發現掌握各類不穩定因素和群體性事件及上訴苗頭,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有效防止矛盾糾紛的進一步惡化或升緞,全力確保轄區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努力為轄區企業單位創建一個安全、穩定、長周期生產和發展,為社區居民創建一個平安、和諧和快樂生活的社會治安環境。
(五)加大流動人口的管理力度。
加強和規范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是深入開展平安建設、全面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做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流動人口權益保護,提高流動人口在居住地的待遇和認同感。在全縣推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並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加大與相關部門聯系配合,拓展延伸《居住證》功能,爭取使持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學、勞動就業、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及辦理機動車落戶等方面逐步享受德宏戶籍人口待遇
,最大限度地將外來務工人員融入到德宏經濟建設中,提高外來務工人員的辦證積極性。
(六)完善緬甸籍邊民管理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公安外國人管理領導小組」作用,進一步加強對緬甸籍邊民的管理力度,整合公安機關內部資源,嚴格執行《德宏州公安機關偵辦緬甸等外籍人員非法入境案件「8+3」工作機制》,將具有合法手續的境外人員納入實有人口管理范疇,將中緬邊民通婚流入人員納入實有人口管理,持續開展緬籍「三非」人員清遣工作,有效改善緬籍「三非」人員對我縣治安環境的影響和沖擊。同時積極推動公安機關與政府相關部門之間外國人管理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建立,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共同維護邊境地區的穩定。二是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派出所出入境管理業務指導和培訓。加強與派出所的聯系,定期不定期的到派出所進行業務指導,認真聽取派出所在出入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從根上改變對緬甸籍邊民的管理是出入境管理部門的事的認識,改變派出所對緬甸籍邊民管理工作不會管、不敢管的局面。同時出入境管理部門應彩取多種形式的、結合實際的培訓,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切實提高派出所出入境管理業務水平。三是進一步發揮派出所主力軍的作用,派出所切實將轄區內的緬甸籍邊民納入實有人口管理,將管理任務細化到每一位社區民警,嚴格落實緬甸籍邊民申辦《雲南省邊境地區境外邊民臨時居留證》需經臨時居留地派出所領導審核制,使每一位社區民警對臨時居留的緬甸籍邊民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建立和完善緬甸籍邊民管理台帳。協調治安部門將出入境業務工作納入派出所年終考核項目進行考核,建立年終考評制度,進一步調動派出所對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四是加大宣傳工作力度。以公安機關開展的「大走訪」開門評警、「警營開放日」等活動為起契機,深入社區、深入涉邊村寨發放宣傳材料、面對面講解,對群眾進行宣傳教育,不斷增強群眾的國門意識、邊境意識,自覺維護出入境管理秩序。公安、外事、邊防、武裝部、檢驗檢疫、海關、商務、駐軍等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和認真開展出入境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以拉影開發區、縣內涉及僱傭緬籍邊民的公司企業、賓館旅店、經商務工人員、境內外邊民為重點區域和對象,採取集中培訓、走訪座談等方式廣泛開展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取得企業、僱主、群眾等的支特,主動配合和參與公安機關對緬甸籍邊民的管理工作。五是加強與緬甸相關部門的聯系和協作。積極開展與緬方的會晤工作,通報出入境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出入境管理工作方法,促進雙方加強邊民出入境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合作,達成共識,進一步規范出入境管理秩序,維護邊境地區的社會治安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