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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自我管理五千字

發布時間: 2024-10-17 02:56:22

㈠ 求一篇五千字以上行政管理的論文

行政管理專業論文

淺談服務行政

摘要:政府的產生源於人民的公意達成和公意授權,這就決定了行政管理的服務性質。21世紀,服務將是行政管理職能的必然選擇。為公民服務,為國家服務,為社會服務,將是行政服務的主要對象;而效率與效益,將是行政服務的價值取向。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判斷行政服務的標准,則看其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的生產力,是否有利於增加國家的綜合力,是否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最終依據將是用「人民是否滿意」這個尺度來衡量。
關鍵詞:行政管理,服務,衡量尺度

21世紀,以服務為方向的中國政府職能選擇將成為一種必需和必然。政府將按照企業化的方式努力為公民、為國家、為社會服務,並自覺把「效率」和「效益」作為自身服務水平的內在評判尺度,把「人民滿意不滿意」作為外在的評判尺度。

一、服務:21世紀中國行政管理的職能設計
管理在本質上就是服務,服務理所當然成為政府職能的必然選擇。21世紀中國政府必然也應樹立「小政府、大服務」的行政理念,進行職能的再設計。
1.管理就是服務 管理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本質上管理與服務是統一的。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使社會主體產生分化,並逐步形成群眾組織(包括國家),各組織內部及各組織之間都存在著嚴重的利益沖突,各組織成員為避免無謂的消耗,以最少成本換取最大利益,相互訂立契約,把自身的一部分權利讓渡出來,形成公共權力,由全體成員選舉的少數代表掌握。掌握權力的少數人根據其成員的要求,管理公共事務,維護組織及其成員的利益。同時,各組織之間也基於同樣原因簽訂盟約,把部分權力交給凌駕於其他組織之上的組織(國家政府),管理全體社會的公共事務,維護社會秩序,進而維護整個社會的利益。管理的實質,就是利用組織及其成員賦予的權力為公眾利益服務。因此,從本質上講,管理就是服務。
2.服務是政府職能的必然選擇 政府是公民間契約的產物,它在本質上是一種為公民和社會共同利益服務的組織。隨著社會的發展,它日益脫離並凌駕於社會之上,但這種服務性質不可能改變,只不過是服務的對象不同而已。政府最根本的職能仍然是服務職能。政府作為眾多社會組織中的一種,也是為社會需要而存在,為社會利益而存在。因而,它必須為促進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服務,為社會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服務,而不是相反。政府行政在理論上不僅僅是單純的管理制行政,而應是為社會和公眾提供服務的行政。服務是政府的首要職能。現代西方各國政府的職能再設計也正是出於這種選擇。
20世紀70年代開始,西方各國行政管理陷入信任危機,引起了國際性的公共管理改革,要求政府的職能進行重新定位和設計。西方各國通過多方面探索,最終選擇了服務職能,實現了由過去重管理控制輕服務、「以政府為中心」到開始注重公共服務、「以滿足人民的需求為中心」的轉變。中國的行政管理,離不開國際公共行政發展的歷史背景和時代特殊性,更何況中國政府本身就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因此,最終實現政府職能的方向性選擇,就成為一種必需和必然。
3.轉變觀念:「小政府」與「大服務」服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成為政府職能的必然取捨。但我們的政府仍然習慣於全面干預,強調行政管理。這首先是因為,我們的各級領導行政人員及公民本身還沒有意識到政府就是服務機關,政府的職能就是為公民、為國家、為社會服務。我們的政府仍然習慣於「全能」角色,不該管的也要管,結果什麼都管不好。我們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也習慣於政府的全面干預和行政控制,不僅不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而且對政府過分依賴。公民更是「勢單力薄」,一味指望政府能「為民作主」。一方面權力主體沒意識到自己的權力,自然也不對政府提出什麼要求;另一方面,政府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權力,忽視了權力主體的權力。現代政府職能的轉變首先要求政府樹立新的行政理念,從制度和體制及運作機制上,使行政管理為公共利益服務。其次,還要求權力主體觀念也要有所轉變,要認識自己的權力,爭取自己的權力,限制政府的權力,主動要求政府提供服務,最終實現「小政府、大服務」的理想格局。

二、政府該為誰服務
既然服務是政府職能的必然選擇,那麼,政府到底該為誰服務呢?
1.為公民服務 從政治學角度理解:「契約理論」認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與政府、公民之間的政治契約的基礎上的,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公民之間的契約或公民與政府之間的權能委託,政府應保護全體公民的公共利益,維護和平的社會秩序,充當公民的忠實「奴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否則,公民有權收回委託之權能,選舉出新的政府。眾所周知,政府機關本身並不直接創造社會財富,它們的運轉和活動靠公民所交納的賦稅支持,公職人員靠納稅人來供養,公民是公職人員的「衣食父母」。政府為公民服務,反映公民的意願,為公民利益盡心工作,完全是應有之義,應有之舉,而非政府單方面的「恩賜」。
經濟學尤其是制度經濟學和公共選擇理論,為我們提供了另一種理解模式。經濟學理論認為,政府管理過程就是基礎設施、治安、政策、法律等公共產品的生產過程。而公民則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的消費者,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滿足「消費者」的不同需求,以盡可能高效率、高質量的公共產品的生產與服務爭取消費者的支持[1]。 按照這種理解,政府不僅要為公民服務,而且要提供盡可能好的服務,否則,就難以贏得公眾的支持,從而失去存在的基礎。
各種理論雖然理解的角度不同,但它們都證明了這樣一個觀點:政府必須為公民服務。
2.為國家服務 行政管理是國家發展的產物,它通過自身的管理活動來發揮、實現國家的職能,執行國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脫離國家而獨立存在。任何行政管理活動都服從於國家、服務於統治階級。行政管理在本質上是為國家服務的,政府代表並為國家的利益開展活動。
任何國家都有安全的需要[2],從內外兩個方面表現出來。 內部安全是統治階級維護和鞏固自己的統治,防止政權喪失,保持國內穩定。政府為實現內部安全,維護統治,一方面要代表國家利用暴力工具強制被統治階級服從國家的意志、法律和政策,鎮壓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另一方面則採取改善福利等措施協調和緩解與人民群眾之間的矛盾,保護內部的安全和穩定,為統治階級利益服務。外部安全就是要保證主權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受它國侵犯,維護國家的尊嚴。政府代表國家通過外交、戰爭等方式實現國家的這種安全需要。
在內外安全和穩定的政治環境下,統治階級還要努力發展本國的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事務,以鞏固自己的經濟基礎。政府通過執行經濟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職能,為國家經濟文化等發展服務。當然,政府代表國家與它國開展經濟和科技等方面的競爭,進行綜合國力的較量,也是政府為國家服務的應有之義。
3.為社會服務 政府職能除了為國家服務和具有強制性的一面之外,還具有為社會服務的非強制性的一面,這是由國家和社會關系決定的。專
制社會,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出現了顛倒,國家日益凌駕於社會之上,對社會超常控制。現代民主社會,才真正體現了社會決定國家,國家按照社會的指意運作的內在涵義。國家與社會的這種關系「具體化為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權組織與社會、國家機構與社會民眾的關系。一句話,是上層建築服務於經濟基礎的關系」[3],所以, 國家要為社會服務。政府則代表國家執行這種服務職能,這種服務具體表現為政府為市場服務,如「培育市場體系、制定市場規則、維護市場秩序、進行宏觀調控、克服市場缺陷」等;為企業服務,即「統籌規劃、掌握政策、信息引導、組織協調、檢查監督」;為社會良性行為服務,如:環境保護、治理污染、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法律和制度、保障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為公民服務,如提供公共產品、保障公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