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公務員考試總分是多少
國家公務員考試總分為筆試與面試兩部分。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考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和申論成績各佔50%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後,筆試總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總成績。若考試綜合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總成績排序。
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是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的一種方式。報名需滿足以下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至35歲之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良好;身體狀況符合要求;具有相應的工作能力;大專以上學歷。現役軍人、試用期公務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不滿5年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報考時,不得報考構成迴避關系的職位。
考試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申論》,A、B類職位分別進行,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統一命題。地方公務員考試科目則由當地政府自定,一般包括筆試與面試。考生需查閱地方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進行針對性復習。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固定:報名通常在每年10月下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星期日。地方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較大,每年招考時間會有所變動,部分省份還設有春季與秋季兩次考試。考生需關注各地的招考信息,確保及時獲取考試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