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吸毒人員管控措施有哪些
一、吸毒人員管控措施有哪些
1、吸毒人員管控措施如下:
(1)深入排查登記,全面掌握吸毒人員底數和現狀;全面清理核查登記在冊吸毒人員、深入排查發現隱性和新滋生吸毒人員、認真核查清理了吸毒人員網上信息;
(2)依法落實各項戒毒治療和康復措施;依法做好對吸毒成癮嚴重人員的強制隔離戒_工作,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對發現的吸毒人員堅決予以強制隔離戒毒、切實加強對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人員的管控、切實提高社區葯物維持治療人員的維持率;
(3)完善吸毒人員動態管控機制,切實提高動態管控水平,嚴格落實分類管控措施。
2、法律依據:《戒毒條例》第十四條
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
社區戒毒的期限為3年,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二、吸毒人員管控困難有哪些
吸毒人員管控困難如下:
1、人戶分離,居無定所,幫教管控無法到位;
2、行政處罰與戒毒釋放後管控信息銜接不及時;
3、社區戒毒缺乏強制約束力,幫教管控流於形式;
4、社會歧視就業難,回歸社會困難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