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積金網上怎麼注冊用戶名和密碼
1、搜索「公積金網」,選擇官網進入,在頁面右側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單擊「點擊進入」。
② 注冊公積金怎麼注冊的
1、首先打開網站。
2、點擊網站右部的「個人登陸「,可以看到登陸界面。
3、點擊新會員注冊:
4、按照要求的格式依次填寫上用戶名、公積金賬號、密碼、手機號碼,注意後面一定要是綠色的對勾圖標才是符合要求的。
③ 公積金賬號怎麼注冊
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時,單位經辦人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網點領取相關表格並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設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提供:
(1)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表(加蓋公章和財務章);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表(加蓋財務章);
(3)在職職工工資發放名冊(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並加蓋財務章);
(4)法人身份證(行政事業單位帶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一份;
(5)營業執照(行政事業單位帶機構成立文件)和機構代碼證,驗原件留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6)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住房公積金繳存是採取單位按月匯繳的方式進行的。
繳存單位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連同單位應繳的部分,需在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辦理匯繳業務。單位首次和以後各月匯繳住房公積金時,均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轉賬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其他表格均為附件,應根據情況分別填寫。
(3)怎樣注冊公積金賬號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④ 怎麼申請公積金帳號
個人公積金帳號不是由個人申請的,而是由單位為員工申請辦理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4)怎樣注冊公積金賬號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⑤ 怎麼在手機上注冊公積金賬戶
注冊公積金賬號。
1、首先打開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
2、接著,點擊網站右部的「個人登陸「,可以看到登陸界面。
3、按照要求的格式依次填寫上用戶名、公積金賬號、密碼、手機號碼。
4、點擊確定以後,會讓填寫手機收到的驗證碼。這就是重點,這個驗證碼不是哪個手機號碼都可以收到的。
5、確認後告知兩個工作日之後就可以登錄了。
⑥ 怎樣注冊公積金賬號
公積金賬號的設立有單位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設立。根據住建部規定,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如下:
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審核通過後,去受委託銀行開立個人賬戶。
總結,按照以上流程即可注冊公積金。
⑦ 公積金怎麼注冊賬戶
不能自己隨便注冊,一定要通過單位在公積金中心開戶並正常繳費,才能擁有個人賬戶。
你如果是說公積金中心網站的登錄的話,你有公積金卡就用卡號登錄
⑧ 住房公積金賬號如何注冊
住房公積金賬號不是由個人注冊的,而是由用人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8)怎樣注冊公積金賬號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