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才能凍結對方的銀行賬號
根據《民司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因對方欠款而向法院起訴後,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由法院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包括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但凍結金額應與所主張的請求金額基本相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注意事項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到期如果不繼續申請查封,則解除凍結。
(1)怎樣用手機把別人的銀行卡凍結擴展閱讀:
關於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有關規定如下: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已經被執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凍結裁定,並送達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凍結案外人財產的;
(二)申請執行人撤回執行申請或者放棄債權的;
(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流拍或者變賣不成,申請執行人和其他執行債權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債的;
(四)債務已經清償的;
(五)被執行人提供擔保且申請執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記方式實施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Ⅱ 怎樣才能鎖死對方的銀行卡
首先,我們去銀行的自動提款機選擇個人網上銀行選項,然後單擊選擇卡號登錄,然後輸入銀行卡號,需要被鎖定,並輸入三次錯誤密碼凍結銀行卡。
如果方便上網,可以登錄銀行的官方網頁,輸入需要鎖定的銀行卡號碼。輸入3次錯誤密碼後,此時卡將被鎖定。
以上兩種凍結方式僅在當日有效。如果您需要繼續鎖定銀行卡,請務必在第二天盡快再次凍結。
或者,如果你知道銀行卡密碼,你可以撥打銀行卡客戶電話,要求人工服務,讓工作人員鎖定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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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
注意事項:
1. 輸入密碼時,注意雙手捂好。如果您發現ATM機的密碼保護蓋和卡門禁保護槽有異常情況,出於安全原因,請不要使用,並立即通知銀行;
2. 為防止假冒ATM機,客戶應盡量選擇有明顯標識的自助銀行,並在銀行的視頻監控下使用ATM機;
3.銀行卡和身份證最好分開存放,不要將銀行卡借給他人,也不要隨意泄露卡號和密碼;
4. 不要讓銀行卡離開自己的視線,當你刷卡了,注意收銀員已經刷卡的次數卡,當你購買訂單和卡,檢查采購訂單上的數量是否正確,是否自己的卡片;
5. 開通手機短消息服務,隨時了解賬戶變化。一旦發現異常交易,立即打電話給銀行掛失;
6. 如果您懷疑資金被盜,應立即撥打銀行客服電話,並及時掛失銀行卡賬戶。
7. 不要將銀行卡與手機、電視、音響、微波爐等磁場強的電器放在一起。最好把它們放在更遠的地方。不要把多張銀行卡和存摺放在一起。
8. 盡量用紙張將卡片與卡片分開,起到分離的作用。
9. 可使用專用銀行卡或防磁卡。
一家銀行不能開超過4張卡
2015年12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銀行業打擊新型違法犯罪電信網路工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原則上同一機構發行借記卡不得超過4張(不含社保卡)。同時,《通知》還規定,「同一代理機構在同一商業銀行只能發行3張以上卡」。代理商發放的借記卡必須在代理商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櫃台激活後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