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伍軍人考警察新政策
退伍軍人考警察新政策:
退伍軍人一般不會分配到公安機關,但是滿足下列條件可以考取進入公安機關:
1、高中中專學歷的,可參加政法幹警招錄考試,考取即可。
2、不能考取的,可報讀警官學院就業班,培訓後,安排合同制民警工作。
3、對於退隊伍軍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者均可,參加省公務員考試,報考公安類職位即可。
4、如果是部隊特種兵戰士退伍,或有特別專長的,公安部門也會考慮特招。
報考人民警察就是要參加每年的公務員考試,而由於崗位的不同每年報考時的條件也不同。如果不是軍轉干,則很難參加考試,因為現在公安機關要求有大學畢業證,否則,不能參加公安機關的公務員招工考試。除非是臨時工,可以直接進入公安機關。.
當兵五年也就是一期士官,現在叫下士。退伍後可以拿到大概十萬左右的退伍費,還有買票優先,各種福利待遇。退伍兵特指原為軍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或殘廢等級,按照法令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第二十三條 對退役的義務兵,國家採取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業方式安置的,領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據其服現役期間所作貢獻、專長等安排工作崗位。
以供養方式安置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第二十四條 退休、轉業、逐月領取退役金、復員、自主就業、安排工作、供養等安置方式的適用條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