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建築玻璃幕牆管理辦法(2018修正)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加強本市建築玻璃幕牆建設和使用管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減少光反射環境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物業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玻璃幕牆,是指由玻璃面板與支承結構體系組成的、可相對主體結構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者自身有一定變形能力、不承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築外圍護牆。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中建築玻璃幕牆的採用、設計、施工(以下統稱為玻璃幕牆工程建設)和已竣工驗收交付使用的建築玻璃幕牆的使用維護(以下統稱為既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及其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和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對所轄區域內玻璃幕牆工程建設和既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的監督管理。
市和區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所轄區域內玻璃幕牆工程建設的規劃控制。
市和區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所轄區域內玻璃幕牆工程建設的光反射環境影響論證。
本市發展改革、房屋管理、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五條(禁止採用玻璃幕牆的范圍)
住宅、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中小學校教學樓、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層以上採用玻璃幕牆。
在T形路口正對直線路段處,不得採用玻璃幕牆。第六條(幕牆玻璃的採用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在二層以上安裝幕牆玻璃的,應當採用安全夾層玻璃或者其他具有防墜落性能的玻璃:
(一)商業中心、交通樞紐、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區域內的建築;
(二)臨街建築;
(三)因幕牆玻璃墜落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壞的其他情形。
採用前款規定玻璃的,玻璃幕牆設計時應當按照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設置應急擊碎玻璃。第七條(行政管理部門的告知)
市和區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建設項目時,應當書面告知建設單位玻璃幕牆工程建設和使用維護的相關規范。
市和區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核定出讓土地建設項目規劃條件時,應當書面告知建設單位玻璃幕牆工程建設和使用維護的相關規范。第八條(規劃控制)
對擬採用玻璃幕牆的建設工程,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審核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時,應當徵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對有本辦法第五條第二款情形或者採用玻璃幕牆不符合國家、本市相關技術規范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通過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
對前款規定的工程,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就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公開聽取公眾意見。對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情形或者採用玻璃幕牆與周邊環境、建築風格不協調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通過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核。
對擬採用玻璃幕牆的,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明確玻璃幕牆的型式,並予以註明。第九條(結構安全性論證和光反射環境影響論證)
對採用玻璃幕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審前,編制玻璃幕牆結構安全性報告,並提交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論證。
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審前,編制玻璃幕牆的光反射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報告,並提交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論證。
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分別建立由符合相關專業要求專家組成的專家庫。專家抽取、迴避等規則,由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市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另行制定。第十條(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
設計單位應當在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時,落實結構安全性和光反射環境影響的評估和論證意見。
建設單位在申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時,應當提交結構安全性論證報告、光反射環境影響技術評估報告和專家論證報告。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應當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滿足結構安全和環境保護要求。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通過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變更玻璃幕牆設計的,建設單位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送原審查機構重新審查。
B. 有人知道幕牆須要做專家論證的標准嗎
這個沒有具體的標准,不像高大模板體系,有一個專門的高大模板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導則。但是你可以根據建質87號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的專項方案編制要求進行編制:
(一)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准、規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
(六)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
(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採用吊籃或外腳手架)。
另外,還應補充附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各種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訓制度。
希望你能滿意。
C. 建築幕牆設計方案是否需要進行專家論證
回答的基本都不對。31號文和以前的文件規定是施工高度超過50米的幕牆安裝工程,注意是施工高度,也就是說,你這幕牆本身高度只有10米,但因為在建築物離地50米以上,就需要論證施工時的安全性,是施工安全性,如人員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傷害,火災等等,不是論證幕牆結構設計的安全性。如果幕牆高度有40米,面積也很大,幾千甚至上萬平方,但離地高度在50米以內,按照文件要求也是不需要論證的。對於設計論證,取決於建設單位的要求,以及國家有關設計文件要求,如同超限高層建築全部都需要進行設計方案等論證,因為此高度的設計超過現行鋼筋砼結構設計規范限值了。
D. 建築幕牆設計方案是否需要進行專家論證
摘要 建築幕牆設計方案是否需要進行專家論證
E. 幕牆工程專家論證如何進行
依據《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幕牆工程專家論證如下:
第六條 專家論證審查
(一)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組織不少於5人的專家組,對已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
(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組必須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施工企業應根據論證審查報告進行完善,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方可實施。
(三)專家組書面論證審查報告應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實施過程中,施工企業應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組織施工。
(5)怎樣做外幕牆專家論證會ppt擴展閱讀:
建築幕牆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准 一級
1、企業資信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金不少於1000萬元,凈資產不少於1200萬元;
(3)近五年獨立承擔過單體建築幕牆面積不少於60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6項;
(4)近三年每年工程結算收入不少於4000萬元。
2、技術條件
(1)企業技術負責人有不少於8年從事建築幕牆工程經歷,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所學專業為建築結構類、機械類);
(2)企業具有從事建築幕牆工程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所學專業為建築結構類、機械類)。其中,機械類專業不少於6人,建築結構類專業不少於4人,且從事建築幕牆工作3年以上,參與完成單體建築幕牆面積不少於3000平方米的建築工程(設計或施工或設計施工一體)不少於1項;
(3)企業具備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結構工程師、一級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6人。
3、技術裝備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術裝備及固定的工作場所;
(2)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運行良好。具備技術、安全、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