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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離職原因怎麼寫

發布時間: 2022-02-04 07:31:53

『壹』 離職原因很復雜,離職證明中的離職原因必須填寫嗎

對於很多職場人士來說,離職這件事情都是比較敏感的話題。因為離職這件事情對於一個人的未來發展來說是意義重大的,而且對於公司也有著一定的影響。離職原因往往是非常復雜的,那麼你認為離職證明中的離職原因是必須填寫的嗎?

所以綜上所述,離職證明中的離職原因確實是一個必須填寫的內容,這樣才能夠給公司和企業一個交代,同時也能夠讓公司和企業批准你的離職證明。同時離職原因的填寫,也是對於離職公司的一個尊重。

『貳』 離職證明的離職原因怎麼寫

離職證明離職原因,通常可以寫「勞動者本人原因」、「用人單位解除」、「協商解除」等等。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用人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不可列明不利於勞動者再就業的負面原因,否則有違《就業促進法》的求職平等原則。
根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15.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
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根據《就業促進法》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

『叄』 大家被動離職,離職證明上的原因怎麼寫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被動離職,離職證明的原因需要寫「公司原因」字樣,如果屬於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離職證明的原因需要寫「個人原因」字樣,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肆』 離職證明上面,因為考公務員離職的離職原因怎麼寫

就寫辭職不幹就可以了,不用謝那麼多的理由的。如果您覺得正確或者採納的話,麻煩給我好評哦,謝謝。

『伍』 離職證明上的離職原因怎麼寫最合適

法律分析:辭職信上的辭職理由無需考慮太多,不引起領導反感、讓領導知道無可挽回即可,所以在寫辭職信的場合,對離職原因可以不用太較真,寫一個「個人原因」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陸』 被離職的離職證明怎麼寫

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有兩種形式: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規定來提出,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用人單位不但要按時支付工資。還要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辭職書(最好寫成《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本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如果單位不予支付,本人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特此通知

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單位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只不過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基於上述規定,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XX部門XXX,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三、注意:辭職通知必須確保送達,也就是說要單位簽收或掛號信送達,確保發生勞動爭議時留有證據。

『柒』 離職證明中,能不能寫離職原因

所謂「真實原因」一般是讓人不太愉快的,就像馬雲說的,無非是錢不到位或者心委屈啦,比如你跳槽後會升職、會加薪,再比如你看不慣公司的某些制度,再比如你對某某有意見等,說實話,誰愛聽這些、誰能幫你解決這些呢?而且,我們無論出於公心還是私心都未必達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最後,到底怎麼寫離職原因

1.正式書面離職前有兩個前提:

一個是最好不要突然地把離職報告拍領導桌上,這樣有什麼真實原因、有什麼訴求,也許還有談的空間。

一個是最好不要直接主管還不知道怎麼回事呢,其他同事都知道你計劃離職了,別無形之中給自己添麻煩。

2.離職原因寫什麼?

一般來說,「個人原因」是萬能的,不用再具體說個人想學習啊、想發展啊什麼的,這是跟應聘單位說的啊。

當然還有二班的,比如照顧家人之類的,個人私人需求,反而是可以正大光明的寫的。

『捌』 公司辭退員工離職證明原因怎麼寫

公司辭退員工,離職原因需實事求是填寫,辭退理由合法合情合理。如果有瑕疵,將會給公司惹出大麻煩,此事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