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解聘書怎麼寫
囗囗囗先生(女士):
你好。
感謝你在我們這里勤懇努力的工作,對我們單位的積極貢獻。
但是,由於我們這里近期的效益頗低,再就是你的能力在此無法更好的發揮,經單位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從今天起,你不再是我們單位的成員。請你另謀高就。
我們堅信,你在新的崗位上必定會大展宏圖!
你在這里的工作報酬,到會計處領取。
順祝前途無量!
歡迎你常來我們這里做客。
囗囗單位
囗年囗月囗日
(公章,主管領導簽名)。
『貳』 被公司辭退,離職原因怎麼寫
如果是個人原因,視為主動申請離職,公司可以不給補償。如果是公司原因,可以要求公司如實說明,否則影響後續就業,而且他們已經答應補償金,可以寫公司因運營原因裁員等,並且《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裡面標明補償金數額及發放日期。
被辭退,個人離職原因其實不重要,重要的是「被辭退」:被辭退會獲得補償金,簡單說你待公司一年就多補你1個月工資,待2年補兩個月。如果是讓你寫個人原因或者更直接點,讓你簽個人離職表,那就是想耍流氓,公司既希望你走,又不想按法定要求支付你相應補償。
如果由於公司節源開流,業務調整,資金緊張,戰略更換等等原因,你不幸中招,比如一個部門,一個小組都被取締掉,或者有高於常態的裁員任務,那麼可誠實告訴面試官由於公司業務調整,資金流轉等進行了大規模的裁員,這樣不會將被辭退與你的個人能力,個人表現等掛鉤。
你要做好的就是不要主動透露自己被辭退被淘汰,畢竟公司也沒對你兜底,把自己當做一個正常離職的人,結合工作背景,職位,以及現在面試的崗位,強調你的個人能力,給出合理的離職解釋。
先簡單描述上家工作的背景,再重點講述你的工作內容和亮點成果,重點闡述完你多麼努力多麼有能力多麼熱愛面試的崗位和行業後,再加上一個合乎環境的理由就可以了。
『叄』 被公司辭退離職原因怎麼寫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離職的原因怎麼寫都可以,勞動者只需要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是接受勞動者離職原因並不重要,不妨礙勞動者辭職。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肆』 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某某公司:本人某某,於年月日同公司簽訂了為期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現因(單位原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某款。個人原因:本人身體情況不適應此工作或是要照顧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請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後,於年月日前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年月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請公司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年月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申請人:年月日注意: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要以掛號信寄或交給單位人事要求在你保留份上簽收到並簽名、日期
『伍』 解聘原因怎麼寫,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怎麼發
問題:★一、調崗調薪1、 調薪、調崗屬於企業的自主決定權嗎?2、 在什麼情況下調薪、調崗才算合法?3、 強制無薪休假、停薪留職、待崗合法嗎?4、 薪酬必然隨著崗位的變化而變化嗎?5、 違法降薪、調崗的風險及補救方式有哪些?6、 如何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規避調崗、調薪的法律風險?7、 員工同意調整崗位後,企業應該與員工辦理什麼手續,才避免法律風險?8、 調整崗位能否載明:收到本通知後5天內不回復的,視為同意?9、 合同約定的崗位已經發生變化,且雙方已履行一段時間,勞動者能否要求按合同約定的崗位執行?10、強制調崗調薪,勞動者能否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二、裁員解僱與經濟補償(穿插3個以上的案例)1、 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有哪些,非法解除的理由有哪些?2、 如何化解非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支付2倍經濟補償的責任?3、 如何避免用人部門經理擅自辭退員工所產生的風險?4、 到底由人力資源部還是由用人部門,向員工發出解僱通知?5、 勞動合同的無效給用人單位帶來哪些利弊,該如何靈活運用?6、 勞動者提出口頭辭職,又拒交書面報告,有什麼風險?7、 勞動者利用業余時間在其他組織兼職,用人單位能否作出解僱處理?8、 用人單位故意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給勞動者「放假」,合法嗎?9、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僱「三期」女職工?10、企業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書面約定經濟補償的數額;但勞動者事後反悔,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到底誰會勝訴?11、對於「三期婦女、工傷員工」能否協商解除,其操作技巧有哪些?12、如何妥善處理違紀違規問題員工?用人部門經理應注意的日常問題有哪些?13、如何書寫《辭退通知書》/《處分通知書》,以保證合法處分、辭退員工。14、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後的經濟補償年限?15、離職程序有哪些技巧,既能保障用人單位利益又不觸犯法律?★三、勞動合同法真空地帶1.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到勞動局備案,不備案是否影響其法律效力?2. 在校學生到公司實習,雙方是否建立、存在勞動關系?3. 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受勞動法的調整?4. 公司、企業高層如何簽訂勞動合同,跟董事會還是上級主管部門?5. 勞動者離職2年後再次入職的,企業能否與其約定試用期?6. 試用期間,以「不勝任工作,經調崗或培訓後仍不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7. 「同工同酬」如何理解及操作技巧有哪些?8. 如何約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以保證試用期間辭退員工沒有任何風險?9. 如何約定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范圍,以保證辭退問題員工沒有任何風險?10. 如何約定重大損失的范圍,以保證辭退過失員工沒有任何風險?11. 以「嚴重違紀」辭退勞動者,在新法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為什麼?14. 婚假究竟在什麼時候安排,企業能否自行說了算?可不可以分開休?15. 醫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如何支付?
『陸』 辭退員工理由怎麼寫
辭退員工理由一般就是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你可以按照正常的公司員工守則工作來要求員工
『柒』 公司辭退員工辭退原因由誰來寫
1、員工能力和技能達不到用工要求,不能勝任現工作崗位。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
2、員工因違反紀律和相關制度,達到辭退條件。由違紀處理部門填寫
3、公司業務調整辭退。由人力資源部門填寫
4、員工因違法受到國家執法部門處理。由公司行政辦填寫
由基層幹部填單
中層幹部 審核
公司領導 核准
若該員工為中高級幹部
則由行政部門填寫 (文員或幹部)
行政部門主管 審核
公司領導 核准
拓展資料:
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和理由有: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捌』 主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中的 解除原因怎麼寫好
根據自己的真實情況進行填寫。
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30天。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解聘原因怎麼寫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後,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
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
單方解除即亨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關於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三種;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
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玖』 勞動合同解除原因怎麼寫
1、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扣工資作為賠償。 2、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第二種情況提出,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3、當然如果不急於離開,也可以參照第一種情況辭職,通知書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30天(3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拾』 聘用制幹部解聘 申請解聘的理由怎麼寫
聘用合同書上面不是有嘛,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直接找一個往上靠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