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對於離婚的原因,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 離婚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法律分析:離婚的原因有很多,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主要有婆媳關系緊張、家暴、吸毒、賭博、出軌等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3. 離婚的十大原因有哪些
一、導致離婚的十大原因主要有哪些 (一)對方或者本人出軌。 (二)缺乏感情基礎。 (三)性格不合。 (四)生活不和諧。 (五)生活習慣不合。 (六)因為錢的原因。 (七)家庭暴力。 (八)賭博等不良嗜好。 (九)婆媳不和。 (十)兩人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 二、協議離婚流程 (一)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 1、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 4、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 5、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 離婚的十大原因有哪些2 一、夫妻離婚的十大原因 1、婚外情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當今社會人們的思想越來越開放,通訊越來越發達,交通越來越便捷,人們的交際圈子也變得大無邊際。 2、缺乏愛情基礎便草率結婚,婚後也沒有培養好夫妻感情。 3、雙方性格相距懸殊很大,而且互不包容導致離婚。一個比較開朗,而另一個比較內向。 4、由於一方生理原因,夫妻性生活不和諧。 5、一方不履行家庭義務,懶惰,家裡的事情什麼都不做。 6、由於物質原因導致離婚。一方收入較低,認為家裡什麼都是自己掙來的。 7、因為家庭、暴力導致離婚。這是一個傳統的離婚理由,打媳婦在農村比較普遍。 8、一方因賭、博,吸、毒成性。 9、因婆媳關系處理不好導致離婚。 10、夫妻雙方不能共同進步、成長導致離婚。 二、導致離婚的原因排行榜 1、不忠、不忠的原因總是由於兩個人的交流點不復存在。你可以找到其他和你非常有共同點的人,或其實就是你喜歡用不斷的欺騙來滿足自己的一些慾望,對於這一點就需要清楚的知道這么做是不是值得,不要做出後悔的事情來。 2、錢、人們都說錢是萬能的,可是有的時候,也是萬萬不能的,錢這個東西會讓生活更好,也會讓生活更糟糕。錢有的時候,也會讓夫妻兩個人的感情變淡,變沒。 夫妻兩個人過著過著,有很多的事情發生,導致離婚的原因也是有很多很多的。 離婚的十大原因有哪些3 1、婚外情。調查發現,婚外情是導致婚姻破裂的首要原因。一方性慾無法得到滿足,或夫妻間的熱情逐漸消退,是誘發婚外情的導火索,而婚外情敗露後的憤怒和怨恨則成了離婚的加速器。美國情感專家露絲·休斯頓表示:「出軌往往是從友誼開始,最初的'確只有友情交流,之後就可能變了味兒。」 2、經濟問題。它導致的離婚僅次於婚外情。收入懸殊、不同的消費習慣和經濟目標,都會引起夫妻間的「地位斗爭」,從而使婚姻陷入崩潰。 3、缺乏溝通。良好的溝通是夫妻間建立起信任的基礎,可有效增進感情,反之則會增加雙方的怨恨和挫敗感。一整天不怎麼說話、對伴侶大喊大叫甚至惡語相向,都是婚姻中需要摒棄的不良溝通方式。 4、經常吵架。夫妻總免不了磕磕絆絆,甚至激烈爭吵。據英國《每日郵報》,引發夫妻爭吵的主要原因中,家務問題排在首位,洗碗、打掃房間等小事都可能是「星星之火」,燎起憤怒之原;其次是「財政大權」問題,家庭如何理財、錢該由誰管理等容易產生分歧,影響感情;最後,亞洲人看重的婆媳關系,在歐洲也越來越受重視,讓很多夫妻感到苦惱。如果爭吵後遲遲不能達成和解或找到解決方案,最終很可能發展為離婚。 5、身材走樣。雖然這一原因聽起來很膚淺,但的確是影響夫妻感情的重要因素。體重增加會導致吸引力下降,同時損害自信心、自尊心。時間久了,視覺「疲勞」和新鮮感缺失就會導致彼此疏遠,直至離婚。 6、期望過高。每個人都渴望擁有一段幸福婚姻,且對方永遠不辜負期望。現實往往沒那麼簡單,過高的期望會給伴侶帶來壓力,也會讓自己更容易失望,虛無縹緲的期望會加速婚姻破裂。 7、形同「室友」。結婚久了往往會失去曾經的激情和新鮮感,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彷彿「室友」,失去心靈和肉體上的交流,雖然沒有矛盾,但久而久之婚姻也會變得不堪一擊。 8、心理失衡。當一方覺得自己在婚姻中承擔了更多責任時,往往會內心不平衡,怨恨就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最後導致婚姻破裂。夫妻不僅要學會有效溝通,還應多站在對方角度看問題,這樣才能享受平等和諧的關系。 9、後悔結婚。令人驚訝的是,不論哪個年齡段,都有夫妻把感情破裂歸咎於沒有為婚姻生活做好准備。20多歲的夫妻離婚率最高,其中近一半在結婚10年內離婚,結婚4~8年離婚的人最多。 10、家庭暴力。家暴分肉體和精神兩種,無論哪種都是可悲的。有些施暴者可能並非「壞人」,罪魁禍首是深層次的情感問題。需要強調的是,任何人都不應容忍虐待,盡快從畸形的感情中安全解脫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