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明朝滅亡的原因
明朝滅亡的原因
崇禎十七年(1644年),闖王李自成率軍攻克北京故宮,崇禎帝在北京紫禁城北邊的煤山自縊身亡殉節,明朝滅亡。有關明朝滅亡的緣故,各式各樣的叫法都是有。較為廣泛的見解是覺得明末恰好遇到了氣侯中的「小冰期」,因此造成穀物大幅度限產,農戶無法填飽肚子,只能迫不得已揭竿起義,最後打倒了明代。那麼客觀事實正是如此嗎?自然不容易這么簡單。實際上「小冰期」對明代的危害遠沒有那麼大。一個皇朝最後邁向亡國,通常是很多要素累加在一起造成的。下邊大家就來詳盡說說明代怎麼會亡國。
因而,明代往往會亡國,關鍵便是由所述三個關鍵緣故造成的。對於「小冰期」導致的穀物限產,這只有算作十分主次的緣故。實際上小冰期危害較大的情況下,是明朝滅亡後的1650年(清順治七年)至1700年(清康熙三十九年),可這也是清代綜合國力紅紅火火,統治基礎持續牢固的環節。因此,明朝滅亡這一鍋,確實不宜讓「小冰期」來背。
『貳』 明朝滅亡的原因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是什麼
1、根本原因——明朝所建立的中央集權社會制度。
這種社會制度製造了巨大的且不可調和的社會矛盾。
明朝第一個皇帝朱元璋廢除了丞相制度,使國家的六部都直接對皇帝負責,建立了中央集權制度。成立內閣機構皇帝集行政權、軍權、監察權於一身。從中央到地方,是一個龐大體系的官僚集團。
明朝的軍隊設置目的並沒有解決百姓的矛盾,而是為了統治和鎮壓人民的反抗,剝削百姓的勞動成果。
這種制度在無形中將社會分成了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明朝的統治階級,也就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不從事生產勞動,專事剝削壓迫廣大平民百姓,不勞而獲,貪污腐化。
明朝統治者也曾頒布許多阻礙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例如頒布海禁。不允許私人出海。這些嚴重阻礙了社會的發展。
2、直接原因
明朝滅亡的直接原因是明朝後期百姓負擔過重,造成經濟和生活危機的惡性循環。
明中期之後時常發生農民起事,崇禎時期朝政混亂與官員貪污昏庸;與後金的戰爭帶來大量遼餉的需求以及清兵的掠奪;以及因為小冰期氣候變冷,農業減產帶來全國性飢荒,這些都加重明朝百姓的負擔。
科舉製造成的權力結構導致增加農業稅難;導致明代晚期,工商業高度發展,工商業階層無比富裕,而國家的賦稅收入仍舊是依賴農業。這種和經濟結構嚴重脫節的稅收結構,使得更多農業人口流失,由此形成了惡性循環。
(2)明朝的滅亡有哪些直接原因擴展閱讀
1627年,陝西澄城飢民暴動,拉開明末民變的序幕,隨後王自用、高迎祥、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起事,最後發展成雄踞陝西、河南的李自成與先後佔領湖廣、四川的張獻忠。1644年李自成建國大順,三月,李自成率軍北伐攻陷大同、宣府、居庸關,最後攻克北京。崇禎在煤山自縊,明朝作為統一國家的歷史結束。
『叄』 明朝滅亡的主要三個原因是什麼
第一個原因是明朝處於內憂外患的時段,沒有很好的去解決根本問題。第二個原因就是明朝的官府非常腐敗,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第三個問題就是士兵得不到相應的福利,導致逃兵很多。
『肆』 明朝滅亡的原因是什麼
明朝之所以滅亡,有以下幾方面因素。
第1個因素就是內憂,崇禎皇帝登基之後,鏟除了魏忠賢的東廠勢力,但這個舉動也讓明朝元氣大傷,自此之後他的手下沒有幾個可用之人。
與此同時又發生了天災,弄的民不聊生,崇禎皇帝雖極力補救,然而最終還是爆發了起義。
在這里李自成又是一個傑出的領導者,在他的帶領下,明朝的軍隊節節敗退。
第4個原因就是吳三桂的投降。崇禎皇帝自殺之後,吳三桂和滿清政府聯合起來,擊敗了闖王李自成,而在這期間明朝還有很多支持者,滿清政府對吳三桂也不是那麼信任,要他剿滅南明,可以說吳三桂就是明朝滅亡的關鍵點。
如果他當時不選擇投降,也不投靠闖王李自成,那麼闖王李自成肯定會和滿清政府打起來,最終弄得兩敗俱傷。屆時,明朝的殘余勢力就可卷土重來,恢復大好河山。當然,因為吳三桂把手山海關位置非常重要,若他兩不相幫,也可能面對雙方的夾擊,所以為了自身利益,他才選擇向滿清政府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