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職原因寫什麼可以申請賠償
離職表離職原因寫公司原因是否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需要看用人單位是否有過錯,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過錯,是不會進行經濟補償的,如果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過錯,勞動者可以立刻辭職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償。離職原因可以寫去外地發展、無法勝任、發展規劃變動等。一、離職表離職原因寫公司原因是否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滑蔽孝離職表離職原因寫公司原因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的情形: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信稿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並頌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准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二、離職表離職原因怎麼寫
離職表離職原因一般可以寫如下幾點:
1.有了更好的發展,如需要去外地發展;
2.客觀原因:如工作單位離家太遠,身體原因不能加班無法勝任工作等;
3.現工作與自己未來發展規劃不一致等。
提醒大家,離職最大的可能就是薪資低,或在該單位沒有什麼發展前途,或壓力太大等,但是不要在離職原因里寫明,因為這樣離職申請不容易通過。
三、離職表離職原因中的「離職」是什麼意思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系;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准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系。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
② 與公司有糾紛離職證明怎麼寫
一、工作交接單
在辦理工作交接過程中,在工作交接單上寫上離職原因為「辭退」,並想辦法讓單位蓋章或者法人簽字。有的沒有工作交接單的,就自己想辦法列印一下工作交接單。自己手中的一定要是原件,否則用處不大。
記住:製作的要及時,不要和公司索要賠償沒有結果後,再製作,那個時候公司就警惕了,蓋章的可能性不大。
二、離職證明
現在找新的工作,新單位都要離職證明,要求單位開據離職證明,合情合理。如果能夠寫明是被單位辭退的,更好!不能寫得就只寫離職事實也可,離職原因仲裁時由單位舉證去吧。
三、錄音
錄音一定要錄取公司主要領導的,特別是法人的,其他人的用處不大。要清楚,內容完整。
特別提醒:取證時機要注意,要在通知你辭退得一兩天內,先拿到辭退證明,再談經濟賠償的問題,一定要在單位還不是太防範你時,去取到這些證據。否則單位警惕,你將很難拿到有力的證據,因此建議發生辭退的前兆時及時學習勞動法知識或者咨詢專業人士,根據實際情況,設計一套完整周密的的方案,這樣才能為你今後的索賠奠定基礎。
③ 如何辭職還能拿到賠償
在勞動者主動辭職的情況下,只有一個條件是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一、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三、辭職流程
1、第一步寫辭職信。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
2、第二步和主管詳談。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
3、第三步交接工作
4、第四步人事手續。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④ 怎麼寫辭職申請才能拿到補償金
法律分析:1、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
員工這時需要書面形式的辭職信,在紙質的辭職信上,需要有員工親筆簽名,辭職信一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的人力資源部。
辭職信給了企業,員工怎麼能證明自己已經按勞動法的要求,用「書面」形式通知企業了呢?員工這時能做的,只能是在遞交書面辭職信的時候,跟企業要一個收到辭職信的回執。
2、辦理工作交接。
按勞動法,員工雖然到30天的時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辦理工作交接。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如果企業不安排,也最好寫一份工作交接清單,用書面的形式,對工作及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進行說明,遞交給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企業蓋章或相關人員簽字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