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安案件移交單怎麼填寫比如不是本轄區的案件移交給其他單位,只有報案人或受害者沒有犯罪嫌疑人。
公安案件移交單,是將案件移交給其他單位的交接憑證,可以破案後,也可以未破案。
公安案件移交單填寫注意:
1.本表是指向公安機關移送案件或有刑事處理結果時填報(即時)。
2.本表無具體上報時限,做到移送(處理)一起,上報一起。
3. 本表各項數據為年度中即報以前數據累加。
4.行政處罰結果項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為准,無處罰可不填寫。
5.移送機關指當地公安機關。
6.移送書編號指正式移送文書統一編號。
7.刑事處理結果指公安機關或法院做出的正式處罰,以法律文書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