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原因和結果關系原理及其意義
原因和結果的關系原理
原理:
在每一事物的具體因果聯系中,原因和結果有嚴格的區別:
一是含義不同。二是時間順序不同。在一個具體的因果聯系中;總是原因在前,結果在後,形成先行後續的順序。三是地位作用不同。在一個具體的因果聯系中,原因總是處於「主動」的地位,是引起者,具有「動因」的作用;結果總是處於「被動」地位,是被引起者,具有「結果」的作用。
正是因為原因和結果有嚴格的區別,所以不能倒因為果,也不能倒果為因。原因和結果的區別又是相對的,二者之間還存在著密切的聯系。
第二,原因和結果的聯系。首先,二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有因必有果,沒有無因之果,也沒有無果之因。
總之,原因和結果互相依賴缺一不可。其次,二者的區別是相對的,在一定條件下能互相轉化。
方法論意義:
把握事物的因果關系,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解決難題、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
其次,正確把握事物的因果聯系,才能提高人們活動的自覺性和預見性。
一是因為一定的結果都是一定的原因引起的,所以要求人們應當善於從某一行動的後果中去分橋其原因,總結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避免重犯同類性質的錯誤。
二是由於一定的原因必然引起一定的結果,這就要求人們應當根據某種原因,預見事物發展的結果。有了對事物發展結果的科學預見,才能正確指導自己的行動,取得好的結果。
㈡ 原因和結果關系原理及其意義
原理: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系既是先行後續的關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關系;原因總是伴隨一定的結果,結果總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任何事物都處於因果聯系的連接之中,因果聯系是普遍存在的,它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方法論:①承認因果聯系的普遍性和客觀性,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進行科學研究的前提;②正確把握事物的因果聯系,才能提高人們實踐活動的自覺性和預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