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以邀請招標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 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八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二)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有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屬於本條例第七條 規定的項目,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在審批、核准項目時作出認定,其他項目由招標人申請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作出認定。
㈡ 邀請招標的三個條件
邀請招標的三個條件為:項目適宜性、招標文件完整、競爭環境公平透明。
一、項目適宜性
邀請招標的首要條件是項目的適宜性。這意味著招標項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招標人應當具備一定的招標條件和能力。對於某些特定的項目,如涉及國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殊領域,可能還需要滿足特定的資質要求。同時,招標人應當考慮項目的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等因素,以確保所邀請的投標人有能力完成項目。
二、招標文件完整
在進行邀請招標時,招標文件的完整性是一個重要的條件。招標文件是投標人准備投標文件的重要依據,其中應包含項目的詳細信息、技術要求、評標標准等內容。招標人需要確保所發布的招標文件內容完整、准確,以便讓投標人充分理解項目要求,從而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
三/競爭環境公平透明
邀請招標的第三個條件是確保競爭環境的公平透明。在招標過程中,招標人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所有受邀的投標人都能夠平等地參與競爭。招標人應當及時發布招標信息,確保潛在投標人獲得充分的信息;同時,評標過程也應當公開透明,確保評標結果的公正性。這樣不僅能夠吸引更多的優質投標人參與競爭,還能夠提高招標項目的質量和效益。
邀請招標是一種重要的采購方式,其條件設置旨在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和高質量完成。通過確保項目的適宜性、招標文件的完整性以及競爭環境的公平透明,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招標人和投標人的利益,促進項目的成功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