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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發工資離職如何說離職原因

發布時間: 2022-03-09 13:39:07

㈠ 離職原因不能說工資低,那該怎麼說

他在以前的公司工作了4年,工作非常認真,有一定的成果,但工資幾乎沒有提高,因此他對公司不太滿意,不久前提出了離職。並且非常直接地對公司說。「你們給的工資太低,太不劃算,所以想離職。」他毫無隱瞞地說出了真正的原因,接下來他面臨的事情有點糟糕公司因為各種原因強硬地拖了他三四個月才放了他。工資低離職,千萬別跟老闆說實話一般離職的話大家都知道,有些離職一提到就能去,有些一個月後就能去。

但是如果你真的留在公司或猶豫不決,你就會陷入公司的圈套。在這種狀態下,直接說因為工資低而離職,實際上威脅到公司,要給自己提高工資。威脅性工資,你認為你能長期承擔嗎?工資低離職,千萬別跟老闆說實話我的一個朋友用了這種方法,前兩個月的工資確實提高了,但從三個月開始,公司想坑他,扣除他的錢,強硬地把工資壓到和以前差不多的水平。此時他仍然處於業績不佳的狀態。其實現在的狀態是口碑不好,工資低。所以好馬不吃回頭草。這個時候工資低,所以不要主動告訴公司你要離職。因為很有可能動搖,所以可能會動搖到最後的最大概率,成為公司的坑,到時候也沒有錢,口碑也消失了。

㈡ 自行離職不給工資怎麼說

自動離職,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因辭職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離職或違約出走;未說明原因不辭而別;受優厚待遇誘惑擅自「跳槽」等均屬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18條規定,因此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的,應當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㈢ 公司拖欠工資的辭職報告怎麼寫,不要寫的太絕,但也要保障自己的權益,怎麼寫啊

你好,如果一家公司長期拖欠工資,你可以協商調解或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如果想辭職了,如何寫辭職報告更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拖欠工資辭職信,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拖欠工資辭職信(一)

尊敬的公司領導:

你們好!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

來到公司兩個多月了,公司里的人對我都很好。我衷心感謝經理以及各位同事對我的照顧與錯愛,在這兩個多月里,我學到了很多以前從未接觸過的知識,開闊了視野,鍛煉了能力。而今,由於在公司里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無論是精神上,還是物質生活上,為此,今天我在這里提出辭職。

在過去一個星期里,我認真回顧了這兩個月來的工作情況,在工作中,我很努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幫助到公司的發展。兩個多月的工作,都是重復地復制,粘貼,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熱情在不斷的消退。

而現在最根本的問題是,公司給予不了我自認為應有價值的待遇,收入實在太少,雖然實習時期工資低,不過我知道我每天完成的工作量,提成應該不少,不過因為諸多因素,反而連500元底薪都拿不到,導致我個人生活困難,加上審核方便太慢,一個多月了都沒拿到工資,不敢想像以後的日子怎麼過。出來工作了,應該獨立了,不應該再想著去靠家人養了,可是現在我連基本的生活都維持不下去,生活毫無保障。

每天的心情都很壓郁,工作沒一點激情,所以每聽到加班我都不想留下,因為實在撐的很辛苦,完成每天的工作都已經很累了,加上已經沒有了動力,再說,我感覺到自己的能力有限,沒辦法達到公司需要的要求,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還不夠。所以,經過自己慎重考慮,為了自己和公司著想,自己現向公司提出辭職,望公司能諒解。

我保證,本人離職後絕不做出有損任務公司利益的事,也不向外透露公司內部的情況。我衷心祝願公司在今後的發展旅途中步步為贏、蒸蒸日上!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拖欠工資辭職信(二)

尊敬的領導:

您好!

各位領導,我帶著復雜的心情寫這封次致信。由於您對我的能力的信任,使我得以加入公司,並且在短短的兩年間獲得了許多的機遇和挑戰。經過這兩年在公司從事的xx開發和xx管理工作,使我在xx開發,xx管理等領域學到了很多知識、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對此我深懷感激!

由於拖欠薪金的原因,我不得不向公司提出辭職,並將與今年x月xx日正式離職,希望公司將拖欠的工資盡快結清於我。

對於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這些就是我們在這方面的知識。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給你帶來幫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關於這些方面的內容,也可以到網上進行搜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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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因個人原因離職,公司不發工資

如果你沒按公司規定,提前一個月說明離職原因,公司不發給你工資是合法的。如果你已按規定律離職,公司不發工資給你,那你去要回來。

㈤ 工資太低可不可以直接作為離職原因明說出來

工資太低可以直接作為離職原因明說出來。
離職原因大體有以下幾方面:
1、感覺個人在公司發展的空間有限;
2、薪酬待遇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
(註: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15%-20%,員工將對公司產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區同崗位平均水平低25%,員工將極有可能選擇離職)
3、員工與領導層之間的互相信用程度較差,員工與上司不容易溝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視;
4、與領導人在公司理念上產生分歧(這條大都發生在企業高層離職上);
5、企業人際關系過於復雜,導致員工情緒低落、心情郁悶;
6、公司發生改制、股東或主要經營者更換等,被調整離職;
7、個人原因(如自己選擇創業、離開企業所在城市、出國、考研等)選擇離職;
8、公司對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不清晰,在員工晉升、培訓、薪酬增幅、激勵、承擔更多工作責任方面與個人期望值有較大差距,員工感覺到成長機會較少而選擇離職;
9、辦公環境不佳,如有輻射、噪音、被動吸二手煙等;(這一項在女性離職原因中佔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滿或項目(工程)到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㈥ 寫自己的離職原因,如何才能不被面試官反感

通常我們在去面試一家單位的時候,很多人都害怕說出自己真正的離職原因,因為這可能會影響你在接下來工作中他人對你的一個判斷。但是請你要保持一個理性的思考,是不管你在之前的工作中遇見了什麼樣的困難,但是始終你要做到的是不違背自己的良心或者是基本的道德准則,否則就會在職場中造成詬病,不利於自己的職業發展。

1、距離遠

上班的地方離家太遠,每天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時間太長,浪費時間。這個理由是很客觀的,HR也找不出任何反駁的理由來。如果是從外地回來,更是無從反駁了。

注意:我說的是「離家遠」,不是租的地方,租的地方個別HR有可能繼續追問:如果公司不錯的話,沒考慮換租的地方嗎?

個人主觀原因。比如說在工作中可能和同事有不和現象,或者工作已經不符合現在自己的職業規劃要求,當然在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不可以頻繁的更換自己的工作目標和內容,否則你就會陷入到怪圈中。新公司也會認為你是一個非常不理性的人,會隨便的調換工作;

㈦ 公司三個月沒有發工資,我要辭職這樣的辭職信該怎麼寫才好

遇到這種情況,就寫因公司長期不發放工資而申請辭職,那麼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經濟補償及賠償。如果公司不同意你辭職或者還是不給結算工資你就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訴,他們會幫你解決問題的。

㈧ 離職原因怎麼寫

可以參照以下範文寫:尊敬的領導:首先,感謝領導及同事在這x個多月里對我工作的支持與幫助。在這里我學到了很多。在xxxx公司這一段時間里,是我工作的寶貴財富,同時這段時間也發現了自己很多不足之處,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很多。因為是做xxxxx工作的關系,與同事朝夕相處,建立了友誼。我從內心希望這分友誼能繼續並永久維持下去。但是因為我的個人的原因,經過深思熟慮的思考,我決定辭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對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同時也希望公司考慮到我的個人的實際,對我的辭職申請予以考慮並批准為盼。最後,我真心希望xxxx公司能在今後的建設與發展旅途中步步為贏,蒸蒸日上!此致敬禮!辭職人:20XX年XX月XX日

㈨ 辭職了但是不給結工資怎麼辦 人家說必須打辭職報告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系的行為。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三是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步驟

第一步寫辭職信

這是必須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辭職信和應聘信一樣,都應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辭職信一般必須包括以下內容:離職原因、離職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謝的禮貌用語。也可以再加上一些個人的意見和建議,推薦合適的接班人等內容,但措辭和語氣一定不能過激,以免白紙黑字上留下對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和主管詳談

這是離職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離職請求是否能夠得到批准和支持,關鍵還得看這一步。在和主管詳談之前,必須准備好離職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時的工作表現還不錯,或者是公司的骨幹力量,那麼在談話中主管很可能會挽留你,而你必須用得體的語言去應對,想方設法表明你的立場,並堅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辭而別,那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會造成非常不良的影響。

第三步交接工作

在和主管談妥了具體離職意向並徵得同意之後,就應該開始著手交接工作。在公司還沒找到合適的接替者的時候,你應該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站好最後一班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來了之後,你仍必須將手頭的工作交接完畢才能離開公司,以盡到自己的最後一份責任。

第四步人事手續

決定離職之後,會有一系列人事手續要辦,一般來說是由原單位開出退工單,並將你的檔案轉出。另外還有你的養老關系和房屋公積金等等也需要一並轉移。假如你已經找到了新單位,那麼只要將原有的勞動關系轉到新單位即可,假如你是待業或者出國等等,那麼就必須咨詢有關部門後妥善處理,以免將來你需要用到這些關系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徑來,走的時候要開離職證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要看你的離職證明的。

第六步

在辭職前,你就應當做一個有心人,平日就做好業務知識管理。將每項業務的程序與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記錄下來,儲存在檔案或電腦里,這樣離職時才可以移轉出去。這種做法不但有利於接替者,對你也有好處。任何業務或經驗,若不能夠加以整理、記錄,很難轉化成個人財富。這種積累是可以重復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內持續升遷,或取得外界機會的必備條件。

情況

辭職一般有兩種情況: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系,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流程

辭職報告不可缺

縱然你有千百個辭職的理由,寫一份正式而誠懇的辭職報告卻是十分必要的。事實上,你的離職本就是老闆應該反思的問題,所以他最想看到的就是你辭職的理由。

然而,你真的要告訴你的老闆:在這里已經沒有我的個人發展空間了;這間單位的前途值得懷疑;老闆你常常拖欠我的薪水?真話往往具有極強的殺傷力,這不但讓你的老闆不開心,有時還會給你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當你的新加盟公司對你進行外調的時候,你的舊老闆會有很不好的評價傳遞給你的新單位。

為此,你完全可以更多的寫一些個性化的理由:「我要去進修」、「單位離家太遠,上下班不方便」、「最近家裡有事,時間上有點沖突」等等。另外,無論這間公司多麼的不堪,一定不要忘記感激他對你的培養以及同事給予的幫助,因為畢竟是單位給你提供了經驗積累的機會。

站好最後一班崗

記住:在辭職報告尚未批準的這段時間內,你依然是這間單位的職工,你需要站好這最後一班崗。有許多人因為自己要走了,就開始放鬆對自己的要求,遲到早退,不認真做事。這樣,都會給原單位留下不好的印象。因為這段敏感期你稍有不慎,可能會引起人議論你一貫懶散,不稱職。

與此同時,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要抱怨更不要炫耀。即使你內心很想一吐為快,出一出長期以來積壓的怨氣,但明智的做法是管住舌頭,必須明白:人一走茶即涼。不論你如何能幹,人緣多好,人們也不可能完全站在你的角度理解你。相反,這些話如傳到當事人的耳朵里,反會引起對方的怨恨。

另外,你需要盡量清楚地交接自己手中正在使用的公物,不要拿走公司的任何資料。甚至連名片夾也不要帶走,你只應拿走屬於你的私人用品和你本人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