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培訓機構退費怎麼寫規則
教育局關於培訓機構退費規定如下:
1、培訓機構應嚴格遵守收費標准,確保收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簽署合同前,培訓機構應向學員和家長明確收費標准、退費政策等相關事宜,並要求學員和家長認真閱讀並理解相關條款。
2、培訓機構應制定合理的退費政策。退費政策應當公平、透明,不得存在誤導、欺詐等行為。退費政策應當明確退費的標准、流程、時間等相關信息,並張貼在機構顯眼的位置,以便學員和家長隨時了解。
3、培訓機構還可以為學員提供社交平台和人際關系網路。在培訓過程中,學員可以結識到志同道合的人,建立起互相學習和交流的人脈資源。這對於學員來說不僅是一種情感上的滿足,更是一種實際的利益,可以為學員提供更多的機會和資源。
2. 教育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管理
⑴退費核算
退費標准:學生所交總費用—建檔費(300元)—所上課時對應的費用(所上課時數乘以單價,單價以所上課時對應的價位段為准)— 一倍周課時費(周課時乘以單價,以所上課時對應的價位段為准;簽約一個月內退費不扣周課時,簽約一個月後扣周課時)=學生最終所退的費用
⑵退單受理
①學管師收到家長的退費要求時,首先自行挽單,挽單無效,及時上報校長,校區總監組成校區挽單小組再次挽單
退單原因:成績不明顯或者學生被老師帶走
②挽單措施:
肯定學生,說有一定的輔導計劃,一對一輔導針對性強
聽取家長退費的原因,進行解決
課時必須在簽約時間內完成
③挽單失敗,由家長提交《退單申請》學管師/咨詢師當日在系統上提交退費/壞賬申請。
④校區總監在3個工作日內給分公司審核部提交退單所需全部資料(包括《退單審批報告》、《退單申請》、《挽單報告》、《 退單情況說明 》),並檢查表上各項內容填寫是否完整,保證信息准確無誤。
⑶退單處理
①由審核部在2個工作日內核實課時數量、課時單價、退費金額等正確性,審核確定無誤後統一交給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
②分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無誤後,由學管師進行系統提報;
③系統審批通過後,由學管師列印附件到《退單申請》後面交給分公司財務部;
④由會計核實後簽字認可,並在7-10個工作日內辦理退費手續,並從家長處收回輔導協議(如輔導協議丟失,需簽署《輔導協議終止說明》)及收款收據原件(如收據丟失,需簽署《收款收據作廢說明》)。
⑷退單解決
①當月退費完成後,校區教務主管將完成《退費匯總》表,發送給校區總監,抄送分公司總經理、審核部經理;
②每月底由審核部匯總本月退費情況與人事交接,便於人事核算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