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申請辦理小孩的出生證明
電子版出生證明在微信的支付頁,城市服務項,醫療信息中可以查到。具體操作如下:
1、打開微信後,點開我頁面。
2、點擊支付欄進入。
3、然後在騰訊服務裡面有一個城市服務,打開這一項。
4、接著在這個頁面,可以看到醫療信息,點開。
5、點開以後就有一個出生醫學證明申領,點開它。
6、進去以後就可以看到有兩個服務,一個是出生證明申領預約,一個是預約記錄查詢,按照你的需要操作即可。
關於電子版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電子版是和國家相關部門直接聯網同步的,所以是不可以自己更改或填寫信息的,申領出生證明時需要輸入大量個人信息和人臉識別,所用完全不用擔心電子出生證明被冒領的情況。
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與紙質出生醫學證明在省內具同等法律效率。出生醫學證明電子證照可廣泛應用於公安、人社、衛計、司法等部門30多個需出示出生醫學證明的辦事場景。
B. 陝西如何辦理出生證明
第一步:拿上雙方結婚證、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女方一寸彩照一張,夫妻雙方的婚育證明,最近一次B超單或醫院病歷原件和復印件,到居委會或村委會備案。
第二步: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區計生服務站,領取聽課證,並免費聽優生優育課程。
第三步:夫妻雙方在女方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單位領取《育齡婦女婚育狀況表》並蓋章。該表一式兩份,男方也需到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第四步:所有證明拿全領取生殖健康服務冊,即俗稱的「指標」或「准生證」。
C. 孩子出生醫學證明能在網上查到嗎,怎麼查
一、支付寶搜索「贛服通」或登錄「贛服通」APP,首頁點擊「電子證照-全部」D. 辦理出生證明如何預約
出生證明辦理需要填寫首次簽發登記表,簽發機構參照出生情況並依據書面聲明和親子鑒定證明簽發證件。
以山東省為例:
根據《山東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首次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應當填寫首次簽發登記表,並規范簽發證件。
第十八條 申領出生醫學證明時只能提供新生兒母親信息的,新生兒母親須出具情況說明和書面聲明,簽發機構須將情況說明、書面聲明與存根一並保存。
只能提供父親信息的,新生兒父親須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書面聲明和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指定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簽發機構參照出生情況,並依據書面聲明和親子鑒定證明簽發證件,以上材料存檔保存。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兒出生後原則上應在1個月以內按要求申領出生醫學證明。超過1年時間未申領的,首次申領時需向簽發機構提交產婦病歷復印件(包含首頁、分娩記錄、出院記錄)、住院費用結算憑證、逾期情況說明等,並作出個人信息真實承諾。如無法提供以上資料,須提交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原助產機構撤並的,參照第二十一條要求,由原機構所在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機構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第二十三條簽發機構應當依照新生兒父母的有效證件錄入其父母的信息。其父母所持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時,須通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驗證機具驗證。
對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能通過驗證或無法核實身份信息的,由簽發機構出具身份信息核查函,並憑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身份核查回執確定父母身份信息。
根據《山東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在具有簽發資質的助產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包括在家中或途中急產分娩後送該機構進行斷臍、胎盤、會陰撕裂等處理的),由新生兒母親及時向該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申領時按第十七條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領證人不是新生兒母親本人的,還需提供新生兒母親簽字的授權委託書、領證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只能提供新生兒母親或父親信息的,應按第十八條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 在不具有簽發資質的助產機構內出生的新生兒,應由新生兒母親及時向新生兒出生地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
申領時除按第十七條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外,還應提交相關助產機構證明和記載分娩信息的材料。只能提供新生兒母親信息的或無法核實母親信息的,應按第十八條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一條 在具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外(以下簡稱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的,由本人或其監護人向擬落戶地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申領時應提供除按第十七條或第十八條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外,還需要提供:
1、親子關系聲明。
2、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如有接生人員,需提供接生人員接生情況證明。
4、醫療保健機構外出生首次簽發登記表。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兒父母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住院分娩登記的姓名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效身份證件為准。住院分娩登記的姓名是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未在公安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的姓名,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
第二十五條 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簽發機構不得對新生兒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檔案材料和數據信息進行更改。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出生醫學證明
E. 在手機上辦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網上辦理出生證明的流程如下:
1、必須由母親通過相關辦理出生證明的微信小程序發起辦理申請,添加父親信息時,父親須同時刷臉認證;
2、網上預約辦理適用於在助產機構內分娩的首次領取出生證,且僅支持雙親或單母親情形的申領;
3、現場領證:網上預約領證人(新生兒母親或父親)憑本人手機和夫婦雙方身份證原件,現場刷臉認證、簽名領取;
4、2018年5月1日後簽發的出生證可同時生成電子證照,可通過相應小程序關聯查看,2014年1月1日-2018年5月1日簽發的出生證存量電子證照正逐步生成。
F. 出生證明網上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1、線上辦理出生醫學證明,僅支持父母雙方人臉識別(不包含外籍人士、台灣同胞、港澳同胞或華僑);
2、新生兒分娩時間不超過一年,且新生兒父母證件類型必須是身份證,年齡已滿18周歲,單親暫不支持線上辦理;
3、請仔細核對新生兒姓名,出生醫學證明一經簽發無法更改,出生醫學證明線上辦理暫不支持第三姓;
4、新生兒姓名需使用國務院2013年8月19日公布的《通用規范漢字表》中的漢字填寫,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數字和其他符號;
5、新生兒落戶前,請勿將出生醫學證明正、副聯進行隨意折疊、分離等操作,避免新生兒無法落戶;
6、換發和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暫不支持網上申辦;
7、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辦理(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G. 新生兒出生證明網上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一、出生醫學證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證」,記錄了:1、證明新生兒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預防保健服務的憑證;6、出國留學、移民等必須提供的有效證明。二、辦理出生醫學證明:1、提前取好新生兒姓名。2、新生兒父母提供家長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3、到孩子出生所在的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記。4、辦理人員核對資料,發出生醫學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准;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准。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准。
H. 網上申請出生證明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新生兒父母可通過微信小程序在網上預約,刷臉驗證,再到現場領證。其中無法網上申領的情形: 外籍人士;華僑、港澳台同胞;其他特殊無法刷臉認證的情形(可咨詢分娩機構);換發和補發出生證暫不能網上申領。
法律依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關於加強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 建立人口信息共享校核機制。完善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加快推進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設。以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為基礎,依託國家電子政務網路及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台,建立和完善跨部門人口信息共享機制,實現戶籍管理、婚姻、死亡、人口健康等信息的安全規范共享。建立出生人口信息比對校核機制,將安全共享相關信息與基層入戶採集、核查信息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信息完整性和准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