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投標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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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准備工作
一、項目立項
提交項目建議書
提交項目建議書主要內容有:投資項目提出的必要性,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系的初步分析,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項目大體進度安排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初步評價等。
編制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交
編制項目預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報告並提交主要內容有:國家、地方相應政策,單位的現有建設條件及建設需求;項目實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場發展前景;技術上的可行性;財務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經濟、社會、環境)等。
二、建設工程項目報建
招標人持立項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報建。
三、建設單位招標資格
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資金
有能夠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如果沒有資格自行組織招標的,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託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四、辦理交易證
招標人持報建登記表在工程交易中心辦理交易登記。
編制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文件
一、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內容:資格預審申請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申請人基本情況表、近年財務狀況表、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其他材料。
二、編制招標文件
(一)招標文件內容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合同條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單、圖紙、技術標准及要求、投標文件格式。
(二)編制招標文件注意事項
明確文件編號、項目名稱及性質;
投標人資格要求;
發售文件時間;
提交投標文件方式,地點和截止時間。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郵寄,能否電傳。投標文件應交到什麼地方,在什麼時間。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內容包括: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投標保證金、已標價工程量清、施工組織設計、項目管理機構、其他材料、資格審查資料 。
投標的語言;
投標文件的構成;
投標文件的裝訂;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
投標報價;
四、投標有效期
招標文件應當根據項目的情況明確投標有效期,不宜過長或過短。如遇特殊情況,即開標後由於種種原因無法定標,執行機構和采購人必須在原投標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標人延長有效期。這種要求與答復必須是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投標人可拒絕執行機構的這種要求,其保證金不會被沒收。
五、投標文件的密封遞交
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和遞交:
譬如有時執行機構要求投標人將所有的文件包括「價格文件」、「技術和服務文件」「商務和資質證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時根據需要也會分別單獨密封自行遞交,這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投標人應保證密封完好並加蓋投標人單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開標前對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
六、廢標
屬以下情形者作廢標處理:
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已超過規定投標截止時間(公平、公正性);
投標文件未按要求裝訂、密封;
未加蓋投標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權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
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及保證金、匯出行與投標人開戶行不一致的;
投標有效期不足的;
資格證明文件不全的;
超出經營范圍投標的;
投標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生產的且未提供製造廠家的授權和證明文件的;
採用聯合投標時,未提供聯合各方的責任的義務證明文件的;
不滿足技術規格中主要參數和超出偏差范圍的發布招標公告的等。
發布資格預審公告
編制資格預審公告
編制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包括:招標條件、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遞交、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人資格要求等。
發布媒介
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網站發布招標公告。發布的媒介有《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此處已調整為10號令的要求),招標公告在媒體或網站發布的有效時間為5個工作日。
資格預審
一、出售資格預審文件
出售資格預審文件
二、接受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申請
接受投標單位資格預審申請
三、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
(一)接受資格預審文件
(二)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由招標人組建評審小組,包括財務、技術方面的專門人員。
(三)評審程序
初步審查: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確性的資格預審。
詳細審查: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等 財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承擔本工程。投標人必須有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施工經驗:是否承擔過類似本工程項目,特別是具有特別要求的施工項目;近年來施工的工程數量、規模。人員:投標人所具有的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的數量、工作經驗、能力是否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設備:投標人所擁有的施工設備是否能滿足工程的要求。
(四)澄清
審查委員會要求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對資格預審文件中的不明確的地方給予解釋說明。
范圍: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不得改變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並作為其組成部分。
(五)方法
般在公告中會載明評審方法,評審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數量制。
(六)審查報告
審查委員會完成審查後,確定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名單,並向招標人提交書面審查報告。通過詳細審查申請人的數量不足3個的,招標人重新組織資格預審或不再組織資格預審而採用資格後審方式直接招標。
(七)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單確定
通過評審的申請人名稱,一般由招標人根據審查報告和資格評審文件規定確定。
四、投標采購需要邀請
投標采購需要邀請
發售招標文件及答疑、補遺
一、出售招標文件
向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材料。自出售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資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為五個工作日。招標人應當給予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時間,最短不得少於二十日,一般為了保險,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為二十五日。
二、現場勘察和標前會議
(一)踏勘組織各投標單位現場踏勘,不得單獨或分別組織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二)標前會議所有投標人對招標文件中以及在現場踏勘的過程中存在的疑問在標前會議中進行答疑過程。
三、補遺
補遺招標人對以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十五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
接收投標文件
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投標保證金,保證投標文件的密封性。
抽取評標專家
在開標前兩個小時內,在相應的專業專家庫隨即抽取評標專家,另招標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級以上相應的專業職稱)參與評標。
開標
一、時間、地點
時間為招標文件中載明的時間,地點為工程交易中心。
二、參會人員簽到
招標人、投標人、公證處、監督單位、紀檢部門等與會人員簽到。
三、投標文件密封性檢查
開標時,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招標人委託的公證機構檢查並公證 。
四、主持唱標
五、開標過程記錄,並存檔備查
投標文件評審
一、評標委員會組建
評標委員會由專家和招標人代表組成,一般由招標人代表擔任委員會主任,專家在開標前由招標人在專家庫抽取,且專家信息需保密。對其專家有「迴避原則」。
二、評標准備
(一)工作人員及評委准備
工作人員向評委發放招標文件和評標有關表格,評委熟悉招標項目概況、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和評標辦法及標准等內容並明確招標目的、項目范圍和性質以及招標文件中的主要技術要求和標准和商務條款等。
(二)根據招標文件對投標文件做系統評審和比較
三、初步評審
(一)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鑒定
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投標文件的完整性
與招標文件的一致性
(二)對投標文件的質疑,以書面方式要求投標人給予解釋、澄清。
(三)廢標的有關情況需與招標文件和國家有關規定相符合。
四、詳細評審
(一)工作人員工作
評標輔助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評委對各投標書評標得分的計算、復核、匯總工作。
(二)評審程序
技術評估
主要內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進度計劃的可靠性、施工質量的保證、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供應的技能符合設計技術要求、對於投標文件中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的建議方案做出技術評審 。
商務評估
主要內容有審查全部報價數據計算的正確性、分析報價數據的合理性、對建議方案的商務評估。
投標文件的澄清
評標委員會可以約見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予以澄清,以口頭或書面形式提出問題,要求投標人回答,隨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正式答復,澄清和確認的問題必須由授權代表正式簽字,並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五、評標報告
報告內容主要有基本情況和數據表、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開標記錄、符合要求的投標一覽表、廢標情況說明、評標標准、評標方法或者評標因素一覽表、評分比較一覽表、經評審的投標人排序以及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
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成員簽字。
提交書面評標報告並評標委員會解散。
六、舉薦中標候選人
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3人,並標明排序。
定標
對評標結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三個工作日。
發出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
一、發出中標通知書
發出中標通知書
二、談判准備
談判准備
談判人員的組成 ;
注重相關項目的資料收集工作;
對談判主體及其情況的具體分析;
明確談判的內容,對於合同中既定的,沒有爭議、歧義、漏洞和有關缺陷的條款任何一方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擬訂談判方案。
簽約前合同談判及簽約
一、簽約前合同談判
在約定地點進行談判,在談判過程中要把主動權爭取過來,不要過於保守或激進,注意肢體語言和語音、語調,正確駕馭談判議程,站在對方的角度講問題,貫徹利他害他原則。
二、簽約
招標人與中標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30個工作日之內簽訂合同,並交履約擔保。
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後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附:一個投標經理的標書檢查筆記
對於投標人來說,最痛苦的莫過於辛辛苦苦、加班熬夜做的標書,不到2分鍾就廢掉了。如果是公司自身實力不行,那也沒得說。但是,我們研究過很多案例,發現,大部分投標人被廢標的原因是由於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研究不夠深入,細節處理失當而導致的廢標。
因此,如何檢查投標文件,對於投標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件事。
▎本文來源於築龍電子招投標、建築業那點事兒、新魯班,如涉及版權問
2. 網上招投標的流程具體包括哪些
網上招投標的流程具體包括,發布招標的公告,進行資格的審查,之後發放招標文件,並召開預備的會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招標投標買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招標投標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四條
招標投標買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招標投標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六百四十五條
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拍賣程序等,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六百四十六條
法律對其他有償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六百四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易貨交易,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3. 電子招投標具體的流程是怎樣的
積極應對電子招投標對傳統屬地監管模式帶來的挑戰,盡早實現跨區域常態化運行。針對各平台、各部門、各區域之間的工作壁壘,通知明確支持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如通知要求支持異地評標系統跨省運行並建立跨區域協同監管機制,便旨在推動優質專家資源跨地區、跨行業共享。當然在未來,統一制度規則與技術標准也是推動電子招投標走向全國的必要前提。
創新應用招投標電子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積極因素,鼓勵電子交易系統市場化競爭。如通知「允許招標人選擇依法規范並符合行政監督要求的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台開展招標」,這避免了地方限制和排斥電子交易公共服務系統以外的市場形式發展,不僅有利於市場配置資源效率的提高,也將引導電子保函平台、電子監管模塊的市場化發展。
招投標工作電子化的初衷,包括解決傳統紙質交易難以監管的弊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招標投標成本、減少人為因素對於招投標的干擾等,其目標實現是一項系統工程。
著眼長遠、立足當前,打造開放、互聯、透明、共享的環節,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交易氛圍,仍將是招投標電子化建設工作的重心;通過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的共同努力,能更好推動電子招投標快速健康發展。期待越來越多地區加快電子化建設步伐,早日應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各領域招標投標管理再升級。
4. 招標的流程是怎樣的
招投標流程是:1、招標人發出招標文件;2、投標人編制並提交投標文件;3、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4、確定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5、由投標人和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5. 網上招投標的流程步驟有哪些
招投標的具體流程
1、招標資格與備案
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備案;委託代理招標事宜的應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確定招標方式
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
3、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實行公開招標的,應在國家或地方指定的報刊、信息網或其它媒介,並同時在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築業住處網上發布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應向三個以上符合資質條件的投標人發送投標邀請。
4、編制、發放資格預審文件和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書
採用資格預審的,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向參加投標的申請人發放資格預審文件。
5、資格預審,確定合格的投標申請人
審查、分析投標申請人報送的資格預審申請書的內容,招標人如需要對投標人的投標資格合法性和履約能力進行全面的考察,可通過資格預審的方式來進行審核。招標人可按有關規定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並在發出三日前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審查,資格預審應當按有關規定進行評審,資格預審結束後將評審結果向相關機構備案。備案三日內招標投標監督機構沒有提出異議,招標人可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並通知所有不合格的投標人。
6、編制、發出招標文件
根據有關規定、原則和工程實際情況、要求編制招標文件,並報送招標投標監督機構進行備案審核。審定的招標文件一經發出,招標單位不得擅自變更其內容,確需變更時,須經招標投標管理機構批准,並在投標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標單位。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召開發標會議,向投標人發放招標文件、施工圖紙及有關技術資料。
7、踏勘現場
招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解答投標方提出的問題,並形成書面材料,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8、編制、遞交投標文件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書,並按規定進行密封,在規定時間送達招標 文件指定地點。
9、組建評標委員會
10、開標
招標人依據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開啟所有投標人按規定提交的投標文件,公開宣布投標人的名稱、投標價格及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他主要內容。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代表和相關人員在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監督下公開按程序進行。
從發布招標文件之日起至開標,時間不得少於20天。
11、評標
評標是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或經評審的最低價中標法。
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藉助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按程序要求進行全面、認真、系統地評審和比較後,確定出不超過3名合格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列順序。
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直接確定中標人應當符合:1、能夠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准;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並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低於企業成本的除外。
12、定標
招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也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中規定內容未滿足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以此類推。所有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未被選中的,應重新組織招標。不得在未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的應按排序確定排名第一的為中標人。
13、中標結果公示
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後,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
14、中標通知書備案
公示無異議後,招標人將工程招標、開標、評標、定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備案。發中標通知書。
15、合同簽署、備案
中標人在30個工作日內與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簽訂合同5日內報招標投標監督機構備案。
6. 招投標流程及時間是如何的
招投標的流程及時間
1、發售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公告正式媒介發布至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少於10日;招標文件揮著資格預審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於5日。
2、接受招標文件。自招標額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於20天。
3、開標評標會。開標由招標人支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和定標應當在30日內完成。
4、確定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應當在開標後10日內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
5、中標候選人公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招標人應當在公示期滿之日起10內確定中標人。
6、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人確定之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7、向發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總結報告。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的報告。
8、訂立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最遲應當在書面合同簽訂後5日內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中標保證金。
(6)網上招投標的流程一般是怎樣的擴展閱讀:
招投標的爭議
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異議,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稱為質疑,是指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開標、評標結果等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招標投標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疑問主張權利的行為。
《招標投標法》第六十五條規定,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有權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7. 招投標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項目招標程序及標段劃分情況說明
一、招標活動的准備工作
項目招標前,招標人應當辦理有關的審批手續、確定招標方式以及劃分標段等工作。
1、確定招標方式
對於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國家計委第30號令《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辦法》的規定,國家計委確定的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經批准,下列情形可以實行邀請招標:
(1)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的;
(2)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
(3)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4)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2、標段的劃分
招標項目是需要劃分標段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一般情況下,一個項目應當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但是,對於大型的項目,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將大大降低招標的競爭性,因為符合招標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數量太少。這樣就應當將招標項目劃分成若干個標段分別進行招標。但也不能將標段劃分得太小,太小的標段將失去對實力雄厚的潛在投標人的吸引力。如建設項目的施工招標,一般可以將一個項目分解為單位工程及特殊專業工程分別招標,但不允許將單位工程肢解為分部、分項工程進行招標。標段的劃分是招標活動中較為復雜的的一項工作,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1)招標項目的專業要求
如果招標項目的幾部分內容專業要求接近,則該項目可以考慮作為一個整體進行招標,如果該項目的幾部分內容專業要求相距甚遠,則應當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標段分別招標。如對於一個項目中的土建和設備安裝兩部分內容就應當分別招標。
2)招標項目的管理要求
有時一個項目的各部分內容相互之間干擾不大,方便招標人進行統一管理,這時就可以考慮對各部分內容分別進行招標。反之,如果各個獨立的承包商之間的協調管理是十分困難的,則應當考慮將整個項目發包給一個承包商,由該承包商進行分包後統一進行協調管理。
3)對工程投資的影響
標段劃分對工程投資也有一定的影響。這種影響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但直接影是由管理費的變化引起的。一個項目作為一個整體招標,承包商需要進行分包,分包的價格在一般情況下不如直接發包的價格低;但一個項目作為一個整體招標,有利於承包商的統一管理,人工、機械設備、臨時設施等可以統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費用。因此,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4)工程各項工作的銜接
在劃分標段時還應當考慮到項目在建設過程中的時間和空間的銜接。應當避免產生平面或者立面的交接、工作責任的不清。如果建設項目的各項工作的銜接、交叉和配合少,責任清楚,則可考慮分別發包;反之,則應考慮將項目作為一個整體發包給一個承包商,因為,此時由一個承包商進行協調管理容易做好銜接工作。
二、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編制與發布
招標公告是指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包括招標代理機構)向所有潛在的投標人發出的一種廣泛的通告。招標公告的目的是使所有潛在的投標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標競爭的機會。
招標人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必須通過一定的媒介進行傳播。投標邀請書是指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的參加投標的邀請。
1、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內容
按《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公告與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同樣的事項,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
(2)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
(3)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
(4)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
(5)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
(6)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2、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發布
為了規范招標公告發布行為,保證潛在投標人平等、便捷、准確地獲取招標信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發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實施的《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對強制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發布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1)對招標公告發布的監督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授權、按照相對集中、適度競爭、受眾分布合理的原則,指定發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報紙、信息網路等媒介(以下簡稱指定媒介),並對招標公告發布活動進行監督。
指定媒介的名單由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另行公告。
2)對招標人的要求
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必須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發布應當充分公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標公告的發布地點和發布范圍。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應當向指定媒介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項目批准文件的復印件等證明文件。
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兩個以上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相同。
3)對指定媒介的要求
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應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指定媒介發布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不得收取費用,但發布國際招標公告的除外。
指定報紙在發布招標公告的同時,應將招標公告如實抄送指定網路。指定報紙和網路應當在收到招標公告文本之日起七日內發布招標公告。
指定媒介應與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就招標公告的內容進行核實,經雙方確調認無誤後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布。指定媒介應當採取快捷的發行渠道,及時向訂戶或用戶傳遞。
4)注意事項
擬發布的招標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媒介可以要求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及時予以改正、補充或調整:
(1)字跡潦草、模糊、無法辨認的;
(2)載明的事項不符合規定的;
(3)沒有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的;
(4)在兩家以上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公告的內容不一致的。
指定媒介發布的招標公告的內容與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提供的招標公告文本不一致,並造成不良影響的,應當及時糾正,重新發布。
三、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是指招標人在招標開始之前或開始初期,由招標人對申請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進行資質條件、業績、信譽、技術、資金等多方面情況進行資格審查。只有在資格預審中被認定為合格的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才可以參加投標。如果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依照其規定。資格預審的目的是為了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標人,進而降低招標人的采購成本,提高招標工作的效率。資格預審的程序是:
1、發布資格預審通告
資格預審通告是指招標人向潛在投標人發出的參加資格預審的廣泛邀請。就建設項目招標而言,可以考慮由招標人在一家全國或者國際發行的報刊和國務院為此目的指定的這類刊物上發表邀請資格預審的公告。資格預審公告至少應包括下述內容: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名稱;招標項目的數量和規模;交貨期或者交工期;發售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地點以及發放的辦法;資格預審文件的售價;提交申請書的地點和截止時間以及評價申請書的時間表;資格預審文件送交地點、送交的份數以及使用的文字等。
2、發出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公告後,招標人向申請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發放或者出售資格審查文件。資格預審的內容包括基本資格審查和專業資格審查兩部分。基本資格審查是指對申請人的合法地位和信譽等進行的審查,專業資格審查是對已經具備基本資格的申請人履行擬定招標采購項目能力的審查。
3、對潛在投標人資格的審查和評定
招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標准和方法,對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的潛在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的重點是專業資格審查,內容包括:
(1)施工經歷,包括以往承擔類似項目的業績;
(2)為承擔本項目所配備的人員狀況,包括管理人員和主要人員的名單和簡歷;
(3)為履行合同任務而配備的機械、設備以及施工方案等情況;
(4)財務狀況,包括申請人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等。
4、發出預審合格通知書
經資格預審後,招標人應當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並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四、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編制
按照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資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的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合同的主要條款。建設工程招標文件是由招標單位或其委託的咨詢機構編制發布的。它既是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文件的依據,也是招標單位與將來中標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礎,招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要求,對整個招標工作乃至承發包雙方都有約束力。建設工程招投標分為許多不同種類,每個種類招標文件編制內容及要求不盡相同。
2、招標文件的發售與修改
1)招標文件的發售
招標文件一般發售給通過資格預審、獲得投標資格的投標人。投標人在收到招標文件後,應認真核對,核對無誤後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招標文件的價格一般等於編制、印刷這些招標文件的成本,招標活動中的其他費用(如發布招標公告等)不應打人該成本。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不論中標與否都不予退還。其中的設計文件,招標人可以酌收押金。對於開標後將設計文件退還的,招標人應當退還押金。
2)招標文件的修改
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五、勘察現場與召開投標預備會
1、勘察現場
(1)招標人組織投標人進行勘察現場的目的在於了解工程場地和周圍環境情況,以獲取投標人認為有必要的信息。為便於投標人提出問題並得到解答,勘察現場一般安排在投標預備會的前1—2天。
(2)投標人在勘察現場中如有疑問問題,應在投標預備會前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出,但應給招標人留有解答時間。
(3)招標人應向投標人介紹有關現場的以下情況:施工現場是否達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條件;施工現場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現場的地質、土質、地下水位、水文等情況;施工現場氣侯條件,如氣溫、濕度、風力、年雨雪量等;現場環境,如交通、飲水、污水排放、生活用電、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現場中的位置或布置;臨時用地、臨時設施搭建等。
2、召開投標預備會
投標人在領取招標文件、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及勘察現場提出的疑問問題,招標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解答。
(1)收到投標人提出的疑問問題後,應以書面形式進行解答,並將解答同時送達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2)收到提出的疑問問題後,通過投標預備會進行解答,並以會議記錄形式同時送達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召開投標預備會一般應注意:
①投標預備會的目的在於澄清招標文件中的疑問,解答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和勘察現場中所提出的疑問問題。投標預備會可安排在發出招標文件7日後28日內舉行。
②投標預備會在招標管理機構監督下,由招標單位組織並主持召開,在預備會上對招標文件和現場情況作介紹或解釋,並解答投標單位提出的疑問問題,包括書面提出的和口頭提出的詢問。
③在投標預備會上還應對圖紙進行交底和解釋。
④投標預備會結束後,由招標人整理會議記錄和解答內容,盡快以書面形式將問題及解答同時發送到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⑤所有參加投標預備會的投標人應簽到登記,以證明出席投標預備會。
⑥不論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投標人發放的任何資料文件,還是投標單位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問題,均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希望採納
8. 什麼是網上招標網上招投標的流程是什麼
1、引入數字證書,解決投標人網上身份認證問題,並解決電子文件的法律有效性問題。(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2、建立統一登錄門戶,兼容數字證書用戶和普通賬號用戶。
3、建立物資供應商預登記系統,加強物資供應商入圍管理。
4、引入電子簽章,使之符合傳統工作習慣,並可直觀感受。
5、引入電子標書,實現電子化招投標。
6、引入電子標書加解密技術,解決電子投標文件的安全性問題。
7、建立協同工作平台,實現業務自動流轉,輔助個人辦公管理。
8、建立計算機輔助開標系統,加快開標效率。
9、建立計算機輔助評標系統,減輕評標負擔,解決評標難題。
10、建立招投標數字檔案系統,實現招投標文件自動歸檔。
11、統一信息標准,實現業務數據自動統計。
12、建立領導查詢系統,為領導提供自助查詢統計服務。
13、建立簡訊服務平台,保障重要通知及時送達。
14、建立安全保障系統,解決網上招投標安全性的問題。
9. 招投標流程和內容是怎樣的
招投標流程是:1、公開招標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的,應當向三個以上符合要求的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2、投標人按照要求編制投標文件;3、招標人主持開標,當眾拆封投標文件,宣讀主要內容;4、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確定中標人,並發出通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第十七條招標人採用邀請招標方式的,應當向三個以上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事項。第二十八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10. 一個完整的招投標流程是怎麼樣的
招標投標基礎流程如下:
(1)招標
招標是指招標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落實資金來源後,依法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編制並發售招標文件等具體環節。
招標文件是招標人向潛在投標人發出的要約邀請文件,是向投標人發出的旨在向其提供為編寫投標文件所需的資料,並向其通報招標投標將依據的規則、標准、方法和程序等內容的書面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准、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准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好招標文件是招標人在這個環節中最重要和最關鍵的工作。
(2)投標
投標是指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要求,編制並提交投標文件,響應招標活動。投標人參與競爭並進行一次性投標報價是在投標環節完成的,在投標截止時間結束後,再不能接受新的投標,投標人也不得再更改投標報價及其他實質性內容。
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文件是這個環節最重要的工作,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提出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做出響應。
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一般包括:投標報價、投標文件的簽署、投標保證金、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投標有效期、重要的技術規格和標准、合同主要條款及招標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條件等。
(3)開標
開標是指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和地點,邀請所有投標人到場,當眾開啟投標人提交的投標文件,宣布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及投標文件中其他重要內容。開標最基本要求和特性是公開,並保障所有投標人的知情權,這也是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基本條件。
開標環節最重要的是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開標的程序和內容包括密封情況檢查、拆封、唱標及記錄存檔等。
應當注意的是投標人少於3個的,不得開標;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應當當場作出答復並製作記錄。
(4)評標
評標是指招標人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規定和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審和比較,確定中標候選人,是審查確定中標人必經程序。評標是否合法、規范、公平、公正,對於招標結果具有確定性作用。
評標委員會組建、評標專家遵守評標紀律、履行評標程序、編寫評標報告、推薦中標候選人是評標環節的主要活動內容。
(5)中標
中標也稱定標,是招標人從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確定中標人,並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並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按照法律規定,部分招標項目在確定中標候選人和中標人之後還應當依法進行公示。中標既是競爭結果的確定環節,也是發生異議、投訴、舉報的環節,有關方面應當依法進行處理。
評標委員會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中標候選人公示、招標人自行或者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是中標環節的主要活動內容。
(6)簽訂書面合同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在規定時間內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招標人應當從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 5日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1)訂立合同前: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
2)合同簽訂時:合同的標的、價款、質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條款應當與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的內容一致。
3)合同簽訂後: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標人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