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在網上申請辦理外管證及流程
如何在網上申請辦理《外管證》
在通過深圳國稅網站申請辦理《外管證》前,納稅人應該先確認自己是否有領用稅務數字證書(包括已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並開通無紙化辦稅)。如果沒有稅務數字證書,應適用流程一,網上預申請後攜帶相關資料到國稅大廳辦理《外管證》;如果已經領用稅務數字證書,應適用流程二,全流程在深圳國稅網站上申請開具《外管證》,無須再到國稅大廳辦理。
流程一:文書預申請
適用范圍:
適用於登陸深圳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的納稅人。
辦理流程:
登陸深圳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在「服務區——稅務文書預申請」模塊錄入預申請信息,列印附有網上文書憑證序號的《外出經營證明申請》,納稅人按要求持該《外出經營證明申請》與其他申請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崗遞交申請。
流程二:文書無紙化辦理
適用范圍:
適用於已領用稅務數字證書(包括已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並開通無紙化辦稅)的納稅人,全流程在深圳國稅網站上申請開具《外管證》。
辦理流程:
登陸深圳國稅網上辦稅服務廳,在「無紙化辦稅區——稅務文書申請」模塊,納稅人按規定錄入開具《外管證》的相關信息,稅務機關完成內部審核後,納稅人可以直接在網上列印《外管證》。
② 外出經營許可證網上申請流程
法律分析:申請流程:
1、到當地的國稅局申請;
2、需要提供外出經營活動的合同,公司的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3、填寫一份表格就可以申請了;
4、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環節的部門受理納稅人填寫的申請,經審核無誤後,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優化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 第三條 優化《外管證》辦理程序
(一)《外管證》的開具
1.「一地一證」。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跨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到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外管證》。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發放《外管證》。
2.簡化資料報送。一般情況下,納稅人辦理《外管證》時只需提供稅務登記證件副本或者加蓋納稅人印章的副本首頁復印件(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不提供上述證件);從事建築安裝的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原件或復印件,沒有合同或合同內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3.即時辦理。納稅人提交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稅務機關應即時開具《外管證》(可使用業務專用章)。
(二)《外管證》的報驗登記
1.納稅人應當自《外管證》簽發之日起30日內,持《外管證》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並接受經營地稅務機關的管理。納稅人以《外管證》上註明的納稅人識別號,在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事項。
2.報驗登記時應提供《外管證》,建築安裝行業納稅人另需提供外出經營合同復印件或外出經營活動情況說明。
3.營改增之前地稅機關開具的《外管證》仍在有效期限內的,國稅機關應予以受理,進行報驗登記。
(三)《外管證》的核銷
1.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結束,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見附件2),並結清稅款。
2.經營地稅務機關核對資料,發現納稅人存在欠繳稅款、多繳(包括預繳、應退未退)稅款等未辦結事項的,及時制發《稅務事項通知書》,通知納稅人辦理。納稅人不存在未辦結事項的,經營地稅務機關核銷報驗登記,在《外管證》上簽署意見(可使用業務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