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上申領發票操作步驟
法律分析:
首先,打開網上電子稅務局,使用稅盤密碼登逗敗錄。在首頁導航欄選擇發票領用,或在中間導航欄選擇我要報稅—發票使用—發票領用。檢測通過後,填寫「發票領用表」,發票種類選擇「2016版增值稅發票」(若選擇欄內只有2008版增值稅發票,部分地區在自助領票機上或網上申領都不能領取發票。則需要攜帶開票盤到大廳櫃台新增發票認定信息,增加2016版增值稅發票。填寫申請表時,申領的數量不能超過最大可領數量。最大可領數量為0時不能進行申領。)完成後,點擊下一步。選擇領取方式時,應選擇「郵寄方式」,填寫聯系人電話和寄送地址,完成後點擊下一步。核對信息無誤後繼續下一步鍵指辯,申請就完成了。然後到櫃台提供稅號就能領取發票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稿缺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