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上法庭怎麼起訴
網上向法院起訴可登陸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提交立案申請。辦理流程如下:1、在互聯網搜索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點擊並進入。2、在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網有賬號的直接點擊當事人登錄。3、點擊當事人登錄後依次輸入用戶名、密碼、驗證碼,然後點擊登錄。4、提交網上立案申請,法官審查,審查不通過,重新提交申請。審查通過,郵寄紙質材料,法官立案。5、沒有賬號的點擊右上角的我要注冊,注冊後按照上面的步驟辦理即可。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了六個巡迴法庭。第一巡迴法庭設在廣東省深圳市,巡迴區為廣東、廣西、海南、湖南四省區。第二巡迴法庭設在遼寧省沈陽市,巡迴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第三巡迴法庭設在江蘇省南京市,巡迴區為江蘇、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第四巡迴法庭設在河南省鄭州市,巡迴區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第五巡迴法庭設在重慶市,巡迴區為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五省區市。第六巡迴法庭設在陝西省西安市,巡迴區為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五省區。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內蒙古等五省區市有關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巡迴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設審判機構。巡迴法庭作出的判決、裁定和決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巡迴法庭受理的案件,統一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信息綜合管理平台進行管理,立案信息、審判流程、裁判文書面向當事人和社會依法公開。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巡迴區內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一)全國范圍內重大、復雜的第一審行政案件;(二)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三)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案件;(四)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案件;(五)刑事申訴案件;(六)依法定職權提起再審的案件;(七)不服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罰款、拘留決定申請復議的案件;(八)高級人民法院報請批准延長審限的案件;(九)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協助案件;(十)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巡迴法庭審理或者辦理的其他案件。知識產權、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復核、國家賠償、執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暫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審理或者辦理。由巡迴法庭受理案件的來信來訪事項由巡迴法庭依法辦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
(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
(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
(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⑵ 起訴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的案件訴訟費是多少
根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訴訟費在50-100元左右。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對於涉及財產案件的訴訟請求的訴訟費是按比例繳納的。但對於其他非財產性訴訟請求的訴訟費,是按照按件收費的。由於起訴房地產公司辦理房產證這樣的案件,是不涉及財產爭議的,只是涉及合同條款的履行和違約,因此符合國務院簽署的訴訟費繳納辦法規定中規定其他非財產性案件,每件交納50~100元的范圍,因此如果想起訴房地產公司辦理房產證,訴訟費要向法院繳納50~100元。
以江蘇省某判決為例,原告以:涉案房屋系x房地產公司建造,且登報向社會不特定多人公開銷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的商品房要件;x房地產公司並未在合同中表明土地為工業用地,有故意隱瞞之嫌,理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合同中「職工宿舍」只能表明房屋使用功能,無法推論出土地的性質問題;簽訂合同時,x房地產公司多次保證一兩年內辦證,無需繳納任何費用;房屋的價款已經涵蓋了所有費用,再需繳納的也只是一些工本費、印花稅等費用;被上訴人已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權證(大產權證),具備分戶辦證條件,請求法院要求辦理房產證,法院判決,二審案件受理費80元,由上訴人負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