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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電動車怎樣在網上上牌

發布時間: 2022-04-17 04:55:59

㈠ 電動車上牌如何網上辦理呢

電動車屬機動車,無法直接在網接辦理牌照。

各非機動車上牌規定不同上海市為例: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滬府令9號)》規定:

第十五條(申請登記上牌):

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機動車,其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上牌,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單位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二)購車憑證或者其他非機動車合法來歷證明。

(三)非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已經2013年10月14日市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純電動汽車上牌的費用如下:

1、如果自己辦理新車上牌,那麼新車上牌的費用主要包括新車在線檢測支付的費用、拓號照相的費用和新車牌照的費用等。

2、其中上線檢測的費用一般在100元左右,拓號照相38元,車牌(反光)100元,機動車行駛證15元,機動車臨時登記證10元,機動車臨時號牌5元,安裝牌照費20元。

3、總費用合計約300元(以上各地略有差異,總費用也在500元以內)。

㈡ 怎麼在網上預約電動車上牌

摘要 1.打開手機,啟動「交管12123」應用。2.輸入登錄信息,點擊「登錄」。3.進入「首頁」,點擊「更多」圖標。4.進入業務中心頁面,點擊「選號牌」。5.點擊「新車選號」選項。6.進入新車選號,選擇「注冊省市」,點擊「確認信息」。7.閱讀「業務須知」,點擊「閱讀並同意」。8.進入新車選號頁面,填寫車輛信息,點擊「本人確認信息無誤」即可。

㈢ 2021年深圳電動車怎麼上牌

直接去交管局進行辦理,帶上身份證和購買電動車車的憑證。

2020年4月9日,深圳交警聯合寶安、光明區政府在寶安區新安街道安樂社區、光明區光明街道白花社區對電動二輪車開展備案試點,為下一步登記上牌奠定管理基礎。已備案的並發放黃牌標識的車輛仍可繼續使用,過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6月15日起,超標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再予以發放黃色過渡期標識。

新的電動車國家強制性標准規定如下:

1、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有兩個車輪;

2、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電助力功能;

3、最高車速不超過26公里每小時;

4、整車重量不大於55公斤。其中,智動型40公斤、助動型50公斤、電動型55公斤

㈣ 怎麼在網上預約電動車上牌

摘要 1、打開手機,啟動「交管12123」應用。2、輸入登錄信息,點擊「登錄」。3、進入「首頁」,點擊「更多」圖標。4、進入業務中心頁面,點擊「選號牌」。5、然後,點擊「新車選號」選項。6、進入新車選號,選擇「注冊省市」,點擊「確認信息」。7、閱讀「業務須知」,點擊「閱讀並同意」。8、進入新車選號頁面,填寫車輛信息,點擊「本人確認信息無誤」即可。

㈤ 深圳電動車怎麼上牌

2020年4月8日後,在深圳新購買的電動二輪車必須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方可實施備案,對新購買的電動摩托車一律不得實施備案。

註:電動摩托車整車編碼首位字母為「L」。注意:電動車備案試點期間,深圳超標電動車也可備案。



超標電動車將不能上牌:

2020年6月15日起,寶安區和光明區超標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再予以發放黃色過渡標識的車輛仍可繼續使用。

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違反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

㈥ 電動車怎麼網上申請牌照

網上預約電動車上牌可以通過微信小程序預約。

具體操作方法如下:

1、打開微信APP,進入軟體主界面,點擊搜索欄。



《上海非機動車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二十七條(牌證使用)

駕駛已經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隨車攜帶行車執照,並按照規定安裝非機動車號牌,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第三十三條(道路停放)

在道路上停放非機動車,應當使用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

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設置規范,編制本區、縣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的設置規劃,指定專門管理部門落實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的設置工作,並組建專門管理隊伍,加強非機動車道路停放點的日常管理。

以上內容參考:上海虹口區人民政府-非機動車注冊登記辦事指南

㈦ 深圳電動車怎麼上牌照需要駕駛證嗎

深圳電動車要上牌,否則不能上路行駛。在深圳,電動二輪車只有備案上牌後才能上路行駛,未備案上牌的電動二輪車如果上路行駛,將會面臨扣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㈧ 深圳電動車上牌照在哪裡辦

深圳電動自行車在住所地的非機動車管理機構辦理上牌和辦理駕駛證。

根據《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試點管理規定》相關規定:

第六條 初次申領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非機動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登記,填寫申請表,交驗電動自行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等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

注意事項:

(1)「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2)「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3)「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㈨ 深圳電動車上牌流程

深圳電動車上牌流程:電動車車主到非機動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登記、交驗車輛並提交相關材料,待管理機構審查無誤後,核發電動車號牌。

《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試點管理規定》

第六條初次申領電動自行車號牌、行駛證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非機動車管理機構申請注冊登記,填寫申請表,交驗電動自行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

(三)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在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非機動車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電動自行車,核對電動自行車編碼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

(9)深圳電動車怎樣在網上上牌擴展閱讀

深圳電動車不予上牌情況:

《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試點管理規定》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被塗改或者電動自行車來歷證明記載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電動自行車不符的;

(四)電動自行車未納入《目錄》或者有關技術參數與《目錄》不符的;

(五)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

(六)電動自行車屬於被盜搶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