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上追逃如何消除
在逃人員被抓獲後(異地公安機關抓獲的應該及時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機關),立案地公安機關對抓獲的在逃人員要認真核對,並於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時內辦理撤銷手續。
由立案地的公安機關撤網時,立案單位要詳細填寫《在逃人員信息登記 / 撤銷表》中「在逃人員信息撤銷」部分內容,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交給同級刑偵部門,由刑偵部門將在逃人員信息從《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進行撤銷錄入。
(1)網上追逃人員怎樣撤銷網上通緝擴展閱讀
《公安部通緝令》分成「A級」、「B級」兩個等級。其中,《公安部通緝令》(A級)是為了緝捕公安部認為應該重點通緝的在逃人員而發布的命令。而《公安部通緝令》(B級)是公安部應各省級公安機關的請求而發布的緝捕在逃人員的命令。
這是從2000年2月開始實施的,此前通緝令不分等級,也不設懸賞金。分級後A級通緝令的懸賞金不少於5萬元且不封頂,B級的懸賞金不少於一萬元。
在獎勵方式上,兩種通緝令也略有不同:對抓獲《公安部通緝令》(A)級被通緝人或者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由公安部給予獎勵;對抓獲《公安部通緝令》(B)級被通緝人或者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則申請發布通緝令的省級公安機關給予獎勵。
2. 網上追逃如何撤銷。
辦案單位負責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