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軟體開發工作具體干什麼
軟體開發的內容是:需求、設計、編程和測試;
1、需求:不僅僅是用戶需求,應該是開發中遇到的所有的需求。比如,首先要知道做這個項目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測試案例中應該輸入什麼數據……為了清楚地知道這些需求,經常要和客戶、項目經理等交流;
2、設計:編碼前,肯定有個計劃告訴要做什麼,結構是怎樣等等。一定要按照這個來做,否則可能會一團糟;
3、編程:如果在項目截止日,程序不能跑起來或達不到客戶的要求,就拿不到錢;
4、測試:目的是讓自己知道,什麼時候算是完成了。應該先寫測試,這樣可以及時知道是否真地完成。軟體開發中,客戶和開發人員都有自己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客戶:定義每個用戶需求的商業優先順序;制訂總體計劃,包括用多少投資、經過多長時間、達到什麼目的;在項目開發過程中的每個工作周,都能讓投資獲得最大的收益;通過重復運行所指定的功能測試,准確地掌握項目進展情況;能隨時改變需求、功能或優先順序,同時避免昂貴的再投資;能夠根據各種變化及時調整項目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