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遇到噪音擾民的情況該怎麼辦
找居委會解決。我們北京都有居委會,以前有一個老姐妹每天晚上唱評劇,咿咿呀呀大半夜,夏天大家開窗戶,聲音傳的特別遠。那時候我在窗戶上看他家,就是片警去的次數最多,片警也說每天接10多個電話,都是舉報您擾民的,你就別唱了,結果這老姐妹用戲嗓說了句好嘞,然後繼續唱。我們那時候都是哈哈一笑就得了,都是老街坊,還能怎麼著?大家在一起就是一個樂子,別看你現在覺得他擾你了,以後萬一真沒了這一口,還到會想念不是。
㈡ 對付噪音擾民的方法
在弄清楚噪音標准後,當我們遇到噪音擾民時,可以首先去協商,比如樓下的手機店整天開著大喇叭,我們可以首先去溝通,溝通不奏效,就可以找有關部門了。
㈢ 怎樣對付樓上噪音擾民
樓上居民擾民可以從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和採取其他措施使對方安靜一些。具體操作如下:
1、自己做好隔音措施:小到塞耳塞,大到做隔音卧室。
2、向對方提出要求減少噪音,注意和對方交涉要和氣。
3、尋求物業處理,協助解決居民糾紛。
4、報警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違反雜訊污染防治法規,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由公安部門查處。如果協商無效,可以依相鄰權向法院起訴,也可以由公安機關處理
㈣ 白天施工噪音擾民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如果住房外工地實在太吵,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去操作:1、可以向物業或者環保局投訴。如果正常時間投訴無效只能從自身的角度減輕噪音帶來的困惑。2、在窗戶上安裝隔音密封條。密封條可以有效的降低外界帶來的噪音,但這也僅僅是對密封效果不好的窗戶有效果,同時還要注意窗戶縫隙不能太大,如果是縫隙大造成的,就算貼上密封條效果也不明顯。3、在窗戶上安裝一層普通塑鋼窗。如果窗戶很寬的話,那麼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裡面或者外面加一層普通的塑鋼窗,在選擇塑鋼窗的時候要注意密封性,同時兩層窗戶的中間位置要再10cm以上。4、在窗戶上安裝易一層隔音窗。要想隔音效果更佳,還可以安裝一層隔音窗,目前市場上的隔音窗一般是由兩層或三層用不同厚度的玻璃製成,有的隔音窗是特殊材料製成,或者在隔音窗中間填充鋁合金葛匡,所有再一定程度上可以大量減少外界的噪音。5、將窗戶改裝成專低頻隔音窗。如果家用窗檯比較小的話,就算再加一層隔音窗效果也不太好,最好的辦法是將原來的窗戶重新拆除。然後安裝成低頻隔音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八條 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第二十九條 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築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雜訊值以及所採取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㈤ 白天噪音擾民應該怎麼辦
打110
㈥ 白天噪音擾民怎麼處理
白天噪音擾民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
1、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投訴;
2、報警;
3、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行為、或者進行整改、減少噪音排放及作業時間。
噪音擾民的處理如下:
1、可以向物業或者環保局投訴,如果施工噪音是在早上7:00以前或者晚上10:00之後這個時間段所造成的,那麼可以向物業投訴,如果物業投訴不行,根據規定可以向環保局投訴。不是施工時間嚴格禁止施工,如有施工產生噪音屬於擾民行為,相關部門可以對施工工地或者個人進行處罰。如果正常時間投訴無效只能從自身的角度減輕噪音帶來的困惑;
2、在窗戶上安裝隔音密封條:密封條可以有效的降低外界帶來的噪音,但這也僅僅是對密封效果不好的窗戶有效果,同時還要注意窗戶縫隙不能太大,如果是縫隙大造成的,就算貼上密封條效果也不明顯;
3、在窗戶上安裝一層普通塑鋼窗:如果窗戶很寬的話,那麼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裡面或者外面加一層普通的塑鋼窗,在選擇塑鋼窗的時候要注意密封性,同時兩層窗戶的中間位置要再10cm以上;
4、在窗戶上安裝易一層隔音窗:要想隔音效果更佳,還可以安裝一層隔音窗,目前市場上的隔音窗一般是由兩層或三層用不同厚度的玻璃製成,有的隔音窗是特殊材料製成,或者在隔音窗中間填充鋁合金葛匡,所有再一定程度上可以大量減少外界的噪音;
5、將窗戶改裝成專低頻隔音窗,如果家用窗檯比較小的話,就算再加一層隔音窗效果也不太好,最好的辦法是將原來的窗戶重新拆除。然後安裝成低頻隔音窗。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五)「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摩托車。
㈦ 白天噪音擾民怎麼處理
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設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採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社會生活類的雜訊,比如比如機動車輛未按規定鳴號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響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進行裝修活動的。或在晚間休息時段進行突擊裝修影響他人生活的,對於此類噪音可以選擇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其次如果是工地夜間施工、企事業生產、飲食服務行業等產生的噪音可以向環保部門投訴,由環保部門投訴對其實施監管。如果是零售亂擺的小販發出的噪音,有的還使用高分貝的喇叭進行宣傳銷售,可以向城管部門投訴,由城管部門對其實施監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雜訊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