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條石的特點、價格及壓頂做法
(7)結頂,又稱收頭。頂層是掇山效果的重點部位,收頭峰勢因地而異,故有北雄、中秀、南奇、西險之稱。就單體形象而言又有仿山、仿雲、仿生、仿器設之別。掇山頂層有峰、巒、泉、洞等20多種。其中「峰」就有多種形式。峰石需選最完美豐滿石料,或單或雙,或群或拼。立峰必須以自身重心平衡為主,支撐膠結為輔。石體要順應山勢,但立點必須求實避虛,峰石要主、次、賓、配,彼此有別,前後錯落有致。忌筆架香燭,刀山劍樹之勢。「洞」按結構可分為樑柱式、券拱式、疊澀式。掇洞古稱理洞。理洞要起腳如立柱,巧掇仿門戶,明暗留風孔,梁、捲成洞頂,撐石穩洞壁,垂石仿鍾乳,涉溪做汀步。洞口有隱有現,洞體彌合隙縫,以防滲水松動。清代掇山名師戈裕良用勾帶聯絡法將山石環鬥成洞,頂壁一氣,可歷數百年之久。頂層疊石盡管造型萬千,但決不可頑石滿蓋而成童山禿嶺,應土石兼並,配以花木。除上述仿山掇山外,北京、江蘇、廣東等地現存的仿雲掇山常利用花崗條石做骨架。用黃石疊法延伸山體,而構成通透框架。再用小塊山石附著於條石之上,構成風回雲轉之勢。此法雖空透多變,但終感人為造作,不可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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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片石、塊石、條石、料石怎麼區分
一、概念不同
1、片石指符合工程要求的,經開采選擇所得形狀不規則的,邊長一般不小於15cm的石塊。
2、塊石,經過粗糙加工,形狀上上下面大致平整,其餘四面打凌峰銳角。適合砌牆,由於只對上下面做了要求,所以外表看起來依然參差不齊。
3、條石是料石中的一種。從露出外面的凹入深度來看要求≤10mm,屬於半細料石或細料石,而在長度方面條石則額外要求2m-4m。
4、料石除了對上下面要求平整外還要求外露面和接砌面平整,簡單來講六個面都要大致平整。按照露出外面的凹入深度來劃分可以分為粗料石,半細料石,細料石。其中粗料石要求凹入深度≤20mm,半細料石要求≤10mm,細料石要求≤2mm。
二、用處不同
1、片石:適用於基礎、勒腳、牆身、擋土牆、護坡、道路墊層。
2、 塊石:適用於基礎、勒腳、牆身。
3、條石:適用於牆面、地面、柱面、欄桿等。由於具有很長的長度,條石可以做景觀小品,可以做為功能石凳,可以做汀步等等。
4、料石:粗料石可以用於牆身、墩台、扶石、飾面石料。細料石可用於要求較高門廳、牆身、勒腳、扶石、外部飾面。
三、質量要求不同
1、片石:經開采選擇所得形狀不規則的,中部厚度達要求,邊長一般不小於15cm。
2、塊石:外形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正、其餘四側面打棱鋒銳角。
3、條石:外形方正、六面體、尺寸按設計要求
4、料石:粗料石要求外形方正、六面體、尺寸按設計要求;細料石要求較細加工方正、六面體。
⑶ 一個圓形花壇的直徑是10米,沿著花壇的四周鋪一條寬1.5米的石路,這條石路的面積是多少
花壇的半徑:10÷2=5(米),
外圓半徑:5+1.5=6.5(米),
3.14×(6.5 2 -5 2 )
=3.14×(42.25-25)
=3.14×17.25
=54.165(平方米),
答:這條石路的面積是54.165平方米.
⑷ 街道路邊的條石是用什麼做成的。
山上開采來的石頭
⑸ 急求條石砌體施工工藝
條石(料石)牆體砌體工程施工工藝 1 施工准備 1.1 技術准備 (1)審查施工圖,查閱相關標准和質量驗收規范,編制砌體分項工程施工方案。 (2)根據牆體厚度,確定牆體砌築形式,繪制牆體組砌圖。 (3)基礎驗收合格後,根據控制軸線,放出牆體中線和邊線;根據標高控制點,測出水平標高。 (4)根據設計要求、每皮料石的高度及灰縫厚度,製作數量適宜的皮數桿,並在皮數桿上標明皮數及豎向構造的變化部位(門窗洞口及梁底)。 (5)對進場的條(料)石、水泥、砂等材料進行質量驗收,並按規范要求見證取樣試驗。 (6)由試驗室根據設計要求和現場實際材料,通過試驗確定出砌築砂漿的配合比。 1.2 材料要求 (1)條(料)石 1)料石牆體可採用毛料石、粗料石、細料石,料石柱、標志性建築物及構築物可採用細料石。選用的石材的品種、規格、顏色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材質必須質地堅實,無風化剝落和裂紋。 2)料石應六面方整,四角齊全,邊棱整齊。料石的寬度、厚度均不宜小於 200mm,長度不宜大於厚度的 4 倍。料石加工的要求和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1.2-1 和表 1.2-2 的要求。
3)選用的石材,其強度等級不應低於 MU20。 (2)砌築砂漿 料石牆體的砌築砂漿宜採用水泥砂漿或水泥混合砂漿,砂漿的強度等級不應低於 M2.5。 1)水泥:一般採用 32.5 級、42.5 級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應有出廠合格證及復試報告。如出廠日期超過 3 個月,應按復試結果使用。不同品種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2)砂:宜用中砂,並應用 5mm 孔徑篩過篩。配製 M5(含 M5)以上砂漿,砂的含泥量不應超過 5%;M5 以下砂漿,砂的含泥量不應超過 10%,不得含有草根等雜物。 3)摻合料:有石灰膏、磨細生石灰粉、電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時間不應少於 7d,嚴禁使用凍結或脫水硬化的石灰膏。 4)水: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1.3 主要機具 (1)機械設備 應備有 200L 傾翻卸料式砂漿攪拌機、石材切割機及石材打磨機等。 (2)主要工具 應備有大鐵鍬、瓦刀、手錘、手鑿,托線板、線墜、角尺、水平尺、鋼捲尺、皮數桿、小白線、鐵鍬、篩子、掃帚、灰桶或存灰槽、勾縫條、手推膠輪車和磅秤等。 1.4 作業條件 (1)基礎通過驗收,土方回填完畢,並辦完隱檢手續。 (2)在基礎頂面放好牆身中線與邊線及門窗洞口位置線,測出水平標高,立好皮數桿。皮數桿間距以不大於 15m為宜,在料石牆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均應設置皮數桿。 (3)砌築前,應將基礎頂面的泥土、雜物等清除干凈,並澆水濕潤。 (4)拉線檢查基礎頂面標高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縫厚度超過 20mm時,應用細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漿或在砂漿中摻碎磚或碎石代替。 (5)常溫施工時,砌石前一天應將料石澆水濕潤。 (6)選擇好施工機械,包括垂直運輸、水平運輸、料石修改等施工機械,盡量減少人工搬運等笨重體力勞動,以提高工效。 (7)校好計量設備,備好砂漿試模。 (8)操作用腳手架、斜道以及水平、垂直防護設施已准備妥當。1.5 施工組織及人員准備 (1)根據料石牆體砌體工程量、作業面及工期要求組建作業班組,每一班組以 20~30 人為宜,其中高、中級工不應少於 70%。 (2)以每個技工負責 3m長砌體安排工作面。以自然間為界,每一堵牆安排兩個技工作業,每兩個技工配一個普工。其中,盤角應由高級技工進行操作。 (3)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另行組織砂漿攪拌和運輸、料石搬運和修改(二次加工)及腳手架搭設人員,人員安排應能保證一線砌築需要。其中,料石修改應由專業技工進行操作,腳手架搭設必須持證上崗作業。 (4)配備施工員一名,負責測量放線和砌築過程中的作業指導。配備專職質檢員一名,負責砌築工程的質量檢查和驗收。配備專職安全員一名,負責砌築過程中的安全檢查。配備試驗員一名,負責水泥、砂、料石、砂漿的取樣、送檢等。 2 質量、安全與環境保護控制要點 2.1 材料關鍵要求 (1)條(料)石 1)用於清水牆、柱表面的石材,色澤應均勻,加工紋路及精細程度應一致。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銹等雜質,砌築前應清刷(洗)干凈。 3)進行現場二次加工後的料石,其加工的要求和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1-l 和表 1-2 的要求。 4)在搬運和施工過程中,料石斷裂或稜角受損嚴重,不得使用。 5)用作過梁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用作過梁的料石,其厚度應為 200~450mm,凈跨度不宜大於 1.2m,兩端各伸入牆內長度不應小於 250mm,過梁寬度與牆厚相同,也可用雙拼料石,過梁底面應加工平整。 6)用作平拱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①平拱石應加工成楔形(上寬下窄),斜度應預先設計。 ②拱兩端部的石塊,在拱腳處坡度以 60 為宜。 ③平拱石塊數應為單數,厚度與牆厚相等,高度為二皮料石高。 ④拱腳處斜面應修整加工,使其與拱石相吻合。 7)用作圓拱的料石,其加工要求如下: ①圓拱石應加工成楔形(上寬下窄),塊數應為單數,厚度與牆厚相等。 ②圓拱石應進行細加工,使其接觸面吻合嚴密,形狀及尺寸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2)砌築砂漿 1)必須嚴格材料計量,保證配合比准確。 2)採用機械攪拌,按砂子→水泥→摻合料→水的順序投料。砂漿應攪拌充分、均勻,稠度符合要求。 3)砂漿應隨拌隨用,常溫下拌好的水泥砂漿和水泥混合砂漿必須在拌合後 3~4h 內用完;當最高氣溫超過 30℃時,必須在拌合後 2~3h 內用完。嚴禁使用過夜砂漿。 4)砂漿在運輸過程中可能產生離析、泌水現象,在使用前,應人工二次拌合。 5)混合砂漿中,不得含有塊狀石灰膏或未熟化的石灰顆粒。 2.2 技術關鍵要求 (1)料石牆體應採取分段流水施工。合理安排機具及勞動力,搞好綜合平衡,保證工程進度。 (2)測定砂子的含水率,計算砌築砂漿施工配合比,並嚴格材料計量,以保證砌築砂漿強度。(3)認真做好測量放線的技術復核工作,將誤差嚴格控制在允許偏差的范圍之內。 (4)皮數桿製作應精確、規范,標識清楚。料石牆體組砌正確,灰縫厚度符合要求。 (5)料石牆體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築,如不能同時砌築應留置斜槎。 (6)嚴格控制料石牆體的每天砌築高度,防止牆體因自重產生下沉、滑移或倒塌。 (7)砌築用腳手架搭設應規范,剛度及穩定性符合要求。 2.3 質量關鍵要求 (1)料石材質與加工常見質量通病有:料石材質差,料石偏差大、表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見表 4.4.2.3-1。 (2)料石牆體工程常見質量通病有:砂漿強度不穩定,豎縫寬窄不一,料石與砂漿粘結不牢,水平灰縫不平直,牆身標高誤差過大。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見表 2.3-1。 (3)料石擋土牆工程常見質量通病有:擋土牆組砌不良,擋土牆里外層拉結不良,擋土牆後積水,牆後填土不符合要求。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見表 2.3-2。 (4)料石牆砌體勾縫常見質量通病有:勾縫砂漿粘結不牢,勾縫形狀不符合要求、牆面污染。其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見表 4.4.2.3-3。
2.4 職業健康安全關鍵要求 (1)搬運水泥和操作攪拌機的工人應佩戴防護面具。 (2)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和帆布手套。 (3)腳手架應穩定,腳手架上堆放料石不得超過規定荷載。 (4)料石在搬運、加工、砌築過程中,應防止石塊墜落傷人。 (5)不準站在牆頂上做劃線、刮縫、清掃牆面、檢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支撐石拱的模板,必須在砌築砂漿的強度大於設計強度的 70%時方可拆除。 2.5 環境關鍵要求 (1)攪拌機的清洗水不得無序排除。 (2)切割或打磨料石時應防止粉塵飛揚。 (3)石屑、石塊不得亂倒。3 施工工藝
3.1 操作工藝 (1)料石牆操作工藝 1)料石牆體的砌築形式有全順疊砌、丁順疊砌和丁順組砌,見圖 3.2-1。 圖 3.2-1 料石牆體砌築形式 (a)丁順疊砌;(b)丁順組砌;(c)全順疊砌①當牆厚等於石寬時,適合採用全順疊砌。每皮均為順砌石,上下皮豎縫相互錯開 1/2 石長。 ②當牆厚等於石長時,適合採用丁順疊砌。一皮順石與一皮丁石相隔砌成,上下皮豎縫相互錯開 1/2 石寬。 ③當牆厚等於或大於兩塊料石寬度時,適合採用丁順組砌。同皮內 1~3 塊順石與 1 塊丁石相隔砌成,丁石中距不大於 2m,上皮丁石座中於下皮順石,上下皮豎縫互錯開 1/2 石寬。 2)料石還可以與毛石或磚砌成組合牆。 ①料石和毛石的組合牆,料石在外,毛石在里。 ②料石與磚的組合牆,料石在里,磚在外;也可磚在外,料石在里。 ③在組合牆中,料石與毛石或磚應同時砌築,並每隔 2~3 皮料石用丁砌石與毛石或磚拉結砌合,丁砌料石的長度與組合牆厚度相同,見圖 3.2-2。 3)料石砌築前,應在基礎頂面上放出牆身中線和邊線及門窗洞口位置線,並抄平,立皮數桿,拉准線。 4)料石砌築前,必須按照組砌圖將料石試排妥當後,才能開始砌築。 5)料石牆應雙面拉線砌築,全順疊砌單面掛線砌築。先砌轉角處和交接處,後砌中間部分。 6)料石牆的第一皮及每個樓層的最上一皮應丁砌。 7)料石牆採用鋪漿法砌築,料石灰縫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牆砌體不宜大於 20mm,細料石牆砌體不宜大於 5mm。砂漿鋪設厚度略高於規定灰縫厚度,其高出厚度:細料石為 3~5mm,毛料石、粗料石宜為 6~8mm。 8)砌築時,應先將料石里口落下,再慢慢移動就位,校正垂直與水平。在料石砌塊校正到正確位置後,順石面將擠出的砂漿清除,然後向豎縫中灌漿。 9)當設計允許採用墊片砌築料石牆時,應按以下步驟進行:①先將料石放在砌築位置上,根據料石的平整情況和灰縫厚度的要求,在四角先用 4塊墊片(主墊)將料石墊平。 ②移去墊平的料石,鋪上砂漿,砂漿厚度應比墊片高出 3~5mm。 ③重新將移去的料石砌上,用錘輕輕敲擊料石,使其平穩、牢固,隨後將灰縫里擠出的灰漿清理干凈。 ④沿料石的長度和寬度,每隔 150mm 左右補加一塊墊片(副墊)。墊片應伸進料石邊 10~15mm,避免因露墊片而影響最後的牆面勾縫。 10)料石擋土牆宜採用丁順組砌。當中間部分用毛石砌時,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長度不應小於 200mm。 11)用整塊料石作窗檯板,其兩端至少應伸入牆身 l00mm。在窗檯板與其下部牆體之間(支座部分除外)應留空隙,並用瀝青麻刀等材料嵌塞,以免兩端下沉而折斷石塊。 12)料石的轉角處和交接處應同時砌築,如不能同時砌築應留置斜槎。 13)料石牆每天砌築高度不應超過 1.2m。14)料石牆中不得留設腳手眼。 15)同一砌體面或同一砌體,應用色澤一致、加工粗細相同的料石砌築。 16)在料石砌築中,必須保持砌體表面的整潔。對砌好部分的砌體,應用遮蓋物遮擋,以保持表面整潔。
(2)料石柱操作工藝 1)料石柱有整石柱和組砌柱兩種,見圖 3.2-3。整石柱每一皮料石為整塊,即疊砌面與柱斷面相同,只有水平灰縫無豎向灰縫。組砌柱每皮由幾塊料石組砌,上下皮豎縫相互錯開。 2)料石柱砌築前,應在柱座面上彈出柱身邊線,在柱座側面彈出柱身中心線。 3)整石柱所用石塊四側應彈出石塊中心線。 4)砌整石柱時,應將石塊的疊砌面清理干凈。先在柱座面上鋪一層水泥砂漿,厚約 l0mm,再將石塊對准中心線砌上,以後各皮石塊砌築應先鋪好砂漿,對准中心線將石塊砌上。石塊如有豎向偏斜,可用銅片或鋁片在灰縫邊緣內墊平。 5)砌組砌柱時,應按規定的組砌形式逐皮砌築,上下皮豎縫相互錯開,無通天縫,不得使用墊片。 6)灰縫要橫平豎直。半細料石不宜大於 l0mm,細料石不宜大於 5mm。砂漿鋪設厚度略高於規定灰縫厚度,其高出厚度:細料石、半細料石為 3~5mm。 7)砌築料石柱,應隨時用線墜檢查整個柱身的垂直,如有偏斜應拆除重砌,不得用敲擊方法去糾正。 8)料石柱每天砌築高度不宜超過 1.2m。砌築完後應立即加以維護,嚴禁碰撞。 (3)料石過梁操作工藝 1)用作料石的過梁,其厚度應為 200~450mm,凈跨度不宜大於 1.2m,兩端各伸入牆內長度不應小於 250mm,過梁寬度與牆厚相同,也可用雙拼料石,過梁底面應加工平整。 2)過樑上續砌料石牆時,其正中一塊料石應不小於過梁凈跨度的 1/3,其兩旁的料石長度應不小於過梁凈跨度的 2/3,見圖 3.2—4。
(4) 料石砌拱操作工藝1)石拱有平拱和圓圖 3.2-4 料石過梁拱兩種,均應按設計要求放足尺大樣, 並按其尺寸加工石塊,料石應加工成楔形(上寬下窄),其塊數應為單數,並按中心對稱。拱厚與牆厚相等。 2)平拱兩端部的石塊,在拱腳處坡度以 60 為宜。拱石高度為兩皮料石高。拱腳處斜面應修整加工,使與拱石相吻合。 3)圓拱的石塊應進行細加工,使其接觸面吻合嚴密,形狀及尺寸均應符合設計要求。 4)施工砌築前,應先支設模板,砌築時應從兩邊拱腳開始,向拱頂匯合,以免引起拱頂移位。最後在中間合攏,中心石(鎖石或拱冠石)應緊緊插砌,見圖 3.2-5。 5)平拱拱角應從門窗口退進 20mm開始留槎。砌築前應在托模上彈出拱塊的砌築線,再行砌築。拱角處斜面應修整,使其與拱的石塊相吻合。正中一塊鎖石應鎖緊。
6)圓拱拱座應從牆身開始留槎。砌築時首先在拱座上鋪滿砂漿,將第一皮石料放穩,然後逐層砌築,灰縫砂漿必須飽滿。 7)使用砂漿強度等級不低於 M10,灰縫厚度為 5mm。砂漿強度達到設計強度 70%以上時,方可拆除拱架模板。 (5)料石牆面勾縫操作工藝 1)石牆勾縫形式有:平縫、凹縫、凸縫,凹縫又分為平凹縫、半圓凹縫,凸縫又分為平凸縫、半圓凸縫、三角凸縫,見圖 3.2-6。一般料石牆面多採用平縫或平凹縫。
2)料石牆面勾縫前要先剔縫,將灰縫凹入 20~30mm。牆面用水噴灑濕潤,不整齊處應修整。 3)料石牆面勾縫應採用加漿勾縫,並宜採用細砂拌制 1:1.5 水泥砂漿,也可採用水泥石灰砂漿或摻入麻刀(紙筋)的青灰漿。有防滲要求的同樣可用防水膠泥材料進行勾縫。 4)勾平縫時,用小抿子在托灰板上刮灰,塞進石縫中嚴密壓實,表面壓光。勾縫應順石縫進行,縫與石面齊平,勾完一段後,用小抿子將縫邊毛槎修理整齊。 5)勾平凸縫(半圓凸縫或三角凸縫)時,先用 1:2水泥砂漿抹平,待砂漿凝固後,再抹一層砂漿,用小抿子壓實、壓光,稍停等砂漿收水後,用專用工具捋成 10~25mm 寬窄一致的凸縫,6)石牆面勾縫按下列程序進行: ①拆除牆面或柱面上臨時裝設的電纜、掛鉤等物。 ②清除牆面或柱面上粘結的砂漿、泥漿、雜物和污漬等。 ③剔縫,即將灰縫刮深 20—30mm,不整齊處加以修整。 ④用水噴灑牆面或柱面使其濕潤,隨後進行勾縫。 7)料石牆面勾縫應從上向下、從一端向另一端依次進行。 8)料石牆面勾縫縫路順石縫進行,且均勻一致,深淺、厚度相同,搭接平整通順。陽角勾縫兩角方正,陰角勾縫不能上下直通。嚴禁有丟縫、開裂或粘結不牢等現象。 9)勾縫完畢,清掃牆面或柱面,表面灑水養護,防止乾裂和脫落。 4 質量標准4.1 一般規定 (1)選用的石材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材質必須質地堅實,無風化、剝落和裂紋。用於清水牆、柱表面的石材,色澤應均勻。 (2)料石表面的泥垢、水銹等雜質,砌築前應清除干凈。 (3)料石牆砌體的灰縫厚度:毛料石和粗料石牆砌體不宜大於 20mm,細料石牆砌體不宜大於 5mm. (4)砂漿初凝後,如移動已砌築的石塊,應將原砂漿清理干凈,重新鋪漿砌築。 (5)料石牆上不得留設臨時施工洞口和腳手眼。 (6)料石擋土牆,當中間部分用毛石砌時,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長度不應小於 200mm。 (7)擋土牆的泄水孔當無設計規定時,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泄水孔應均勻設置,在每米高度上間隔 2m左右設置一個泄水孔; 2)泄水孔與土體間鋪設長寬各為 300mm、厚 200mm的卵石或碎石作疏水層。 (8)擋土牆內側回填土必須分層夯填,分層鬆土厚度應為 300mm。牆頂土面應有適當坡度使流水流向擋土牆外側面。 4.2 主控項目 (1)石材和砂漿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抽檢數量:同一產地的石材至少應抽檢一組。砂漿試塊的抽檢數量執行《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3—2002)第 4.0.12 條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料石檢查產品質量證明書,石材、砂漿檢查試塊試驗報告。 (2)砌體砂漿必須飽滿密實,砂漿飽滿度不應小於 80%。 抽檢數量:每步架抽查不應少於 1 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3)料石牆體的軸線位置及垂直度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4.2 的規定。
抽檢數量:外牆,按樓層(或 4m高以內)每 20m抽查 1 處,每處 3 延長米,但不應少於 3 處;內牆,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 10%,但不少於 3 間, 每間不應少於 2 處。柱子不應少於 5根。 4.3 一般項目 (1)料石牆體的一般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表 4.3 的規定。 抽檢數量:外牆,按樓層(或 4m高以內)每 20m抽查 1 處,每處延長 3 米,但不應少於 3處;內牆,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 10%,但不少於 3 間,每間不應少於 2 處。柱子不應少於 5根。
註:砌完每一樓層後,砌體軸線和標高偏差應在樓面進行校正。 (2)料石牆體的組砌形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內外搭砌,上下錯縫,拉結石、丁砌石交錯設置。 抽檢數量:外牆,按樓層(或 4m高以內)每 20m抽查 1 處,每處延長 3 米,但不應少於 3處;內牆,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 10%,但不少於 3 間。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4.4 資料核查項目 料石牆體工程資料核查項目見表 4.4.4.4。 4.4 觀感檢查項目 (1)組砌方法應正確,灰縫均勻,不得有通縫、瞎縫。 (2)灰縫砂漿應飽滿,橫平豎直,不得有空縫、亮縫。 (3)混水牆面應平整潔凈,陰陽線角流暢。 (4)清水牆、柱面應清晰美觀,色澤均勻。 (5)牆面勾縫應密實光潔,寬窄、深淺、厚度一致,搭接平整通順。 5 成品保護 (1)避免在已完成的砌體上修鑿石塊和堆放石料。 (2)砌體中埋設的構造筋應加強保護,防止踩倒或彎折。 (3)牆體表面的污染物要及時清理干凈,並不得留設腳手架眼,不得在牆上開鑿孔洞。 (4)在垂直運輸井架進出料口周圍,應用塑料紡織布、草簾或木板遮蓋,防止污染牆面。 (5)細料石牆、柱、垛應用木板或塑料布保護,防止損壞楞角或污染。(6)支撐門窗過梁或石拱的模板應在灰縫砂漿的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 70%以上時,方可拆除。 (7)砌擋土牆時,嚴禁居高臨下拋石,避免已砌好的牆體受到沖擊。 (8)夏季高溫和冬季低溫下施工時,應用草袋或草墊適當覆蓋牆體,避免砂漿中的水分蒸發過快或受凍破壞。 6 安全環保措施 6.1 安全措施 (1)牆身砌體高度超過地坪 1.2m以上時,應搭設腳手架。 (2)砌石用的腳手架和防護攔板應經檢查驗收,方可使用,施工中不得隨意拆除或改動。 (3)搬運料石應檢查搬運工具及繩索是否牢固,抬石應用雙繩。 (4)砌築時,腳手架上堆石不可過多,應隨砌隨運。 (5)不準在牆頂或架上修改石材,以免震動牆體影響質量或石片掉下傷人。 (6)不準徒手移動上牆的料石,以免壓破或擦傷手指。 (7)不準勉強在超過胸部以上的牆體上砌築料石,以免將牆體碰撞倒塌或上石時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8)石塊不得往下投擲。運石上下時,腳手板要釘裝牢固,並釘防滑條及扶手欄桿。 (9)冬期施工時,腳手板上如有冰霜、積雪,應先清除後才能上架子進行操作。 6.2 環保措施 (1)攪拌機清洗水應先經過沉澱池沉澱後,再通過排污管道排入市政管線中。 (2)切割或打磨料石時應澆水,消除粉塵污染。 (3)石屑、石塊及其它施工垃圾應在場內集中堆放,不準隨地亂倒。7 季節性施工措施 7.1 雨期施工措施 (1)砌築用外腳手架下的基土應夯實,支設木墊板,並有排水措施。 (2)雨期施工應防止雨水沖刷牆體。下雨前,砌體頂面應覆蓋,每天砌築高度不宜超過 1.2m。 (3)後進行料石砌築,砂漿稠度可適當減小。 7.2 冬期施工措施 (1)當室外平均氣溫連續 5d 穩定低於 5℃時,料石牆體砌體工程應採取冬期施工措施。 註:1)氣溫根據當地氣象資料確定。 2)冬期施工期限以外,當日最低氣溫低於–3℃時,也應按本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2)砌體工程冬期施工應有完整的冬期施工方案。 (3)冬期施工所有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1)石灰膏、電石膏應防止受凍,如遭凍結,應經融化後方可使用。 2)拌制砂漿所用的砂,不得含有冰塊和直徑大於 l0mm的凍結塊。 3)料石砌塊不得遭水浸凍。 4)砂漿宜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拌制,不得使用無水泥拌制的砂漿。 5)宜採用兩步投料法拌合砂漿。水的溫度不得超過 80℃,砂的溫度不得超過 40℃。 6)砌體表面的霜雪應清掃干凈後,才能繼續砌築。 7)砂漿應隨拌隨用,普通砂漿和摻鹽砂漿的儲存時間分別不宜超過 15min 和 20min。 8)砂漿使用溫度不宜低於 5℃,已遭凍結的砂漿嚴禁使用。 9)砌築好的料石砌體頂面應及時用草袋等保溫材料加以覆蓋,防止砌體受凍。10)冬期施工砂漿試塊的留置,除應按常溫規定要求外,尚應增留不少於 1 組與砌體同條件養護的試塊,測試檢驗 28d 強度。 11)當採用摻鹽砂漿法施工時,宜將砂漿強度等級按常溫施工的強度等級提 高一級。 8 質量記錄 (1)砂漿配合比設計檢驗報告單; (2)砂漿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檢驗報告單; (3)料石檢驗報告單; (4)水泥檢驗報告單; (5)砂檢驗報告單; (6)料石牆體砌體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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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想知道關於浙江省永嘉縣楓林鎮花坦鄉湯嶴村或者龔埠村的歷史和故事
永嘉縣歷史悠久,遠在新石器時代就有人類在此生息繁衍。夏、商、周為甌地。春秋時期屬越國,戰國時入楚。漢高祖時屬閩越,惠帝三年(公元前192)至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屬東甌國,國都在今永嘉縣甌北鎮江北,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屬會稽郡回浦縣,章帝章和元年(公元87)為章安縣東甌鄉,順帝永和三年(138)析章安縣東甌鄉置永寧縣屬會稽郡。三國吳太平二年(257)改屬臨海郡永寧縣,東晉明帝太寧元年(323)分臨海郡置永嘉郡,改屬之。 8BuHx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廢永嘉郡置處州,改永寧縣為永嘉縣,縣沿郡名。「永嘉」作為縣名自此始,「永嘉」二字,是「水長而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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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煬帝大業元年(605)恢復永嘉郡。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廢永嘉郡置東嘉州,隸括州總管府,析永嘉縣之楠溪、西溪兩鄉置永寧縣。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廢東嘉州重隸於括州,永寧並入永嘉縣。唐高宗上元元年(674)從括州析永嘉、安固兩縣置溫州,治永嘉。唐武後載初元年(689)析永嘉置樂成縣後,永嘉縣轄境歷五代、宋、元、明、清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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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7年(1948),溫溪、石染、西嶴3鄉劃給青田縣。1949年5月,永嘉縣全境解放。以甌江為界南置溫州市,江北縣境置雙溪縣,治岩頭鎮。9月21日,雙溪縣復稱永嘉縣,移治楓林鎮,翌年6月遷治羅浮龍橋,12月21日遷治溫州市區九山,1950年5月,將原屬溫州市屬的梧埏、永強、三溪、藤橋4個區劃歸永嘉縣。1958年該4個鄉重歸溫州市,永嘉縣治遷至上塘鎮。1961年,青田縣西嶴、石染、上橫3鄉劃歸永嘉縣。2001年,七都鎮劃入溫州市
文物古跡:《永嘉縣志》:
【石門山古文化遺址】在上塘鎮嶼門村嶼門山上。1963年該地出土石錛、石鏃及炊器印紋陶片。石器製作比較粗糙,留有明顯砍砸痕跡,系新石器晚期器物。
【望鍾嶺古文化遺址】在橋下鎮下村望鍾嶺。1983年當地農民造公路時,發現一把石矛,長18厘米,闊18厘米,雙面刃,已經過精磨,尖端刃部鋒利,背部豐滿,後端後把扁長方體形,有捆紮痕跡,系新石器晚期器物。
【瓦窯坦文化遺址】在岩頭鎮蒼坡村車門前,面積約500畝,1972年當地村民挖瓦泥時,出土7件磨製的石器,器物裝在一隻方格紋印紋陶缸中,內有雙面刃石矛、石斧,還有單面刃的石錛、石鑿。系新石器晚期器物。
【正門山文化遺址】在上塘鎮後村正門山北麓,分布面積約8000平方米,先後出土磨製雙面鑽孔石斧,雙面刃石錛、石矛,單面刃石鑿、石鏃及捏拍制的夾砂紅陶、印紋硬陶陶片。系商周前器物。
【嶼山古文化遺址】位於上塘鎮嶼山西南坡,面積約4000平方米。1962年當地村民開山造田時,發現留有砍磨痕跡的單面刃石錛、石刀,雙面刃石矛、石箭頭及炊器類的方格紋印紋硬陶陶片。系商周前器物。
【墳園山古文化遺址】在橋下鎮西岸村墳園山腳,面積約2000平方米。1963年8月,當地村民挖渠道時,出土一批青銅器,其中有銅盆2件,銅鏟、銅鍤、銅耨各一件,銅矛2件,殘銅鼎2件,銅鐎數件(殘片),殘銅器蓋1件,鐵鍤1件等。系周代器物。
【廊下村古寨遺址】位於花坦鄉廊下村。該寨建於南宋祥興年間(1278~1279),彈石和山塊石砌築,長1500米,高10米,牆腳寬2.5米,頂端面寬90厘米。牆內壁築成三級梯形,上級每隔3米設一炮眼,寨牆繞村宅三面。當地《朱氏宗譜》載,幼主趙昺南逃,元兵進入溫州時,朱猛善率族人建此寨牆防禦。
【南崖寨遺址】在岩頭鎮里嶴村南面南崖(芙蓉崖)崖頂。頂上平坡,四周峭壁。寨址西北面有生鐵液澆的條石踏跺通道。寨址北面留有三口火鍋灶痕跡和許多宋代殘缺的陶瓷器皿。
【鳳凰山寨遺址】在渠口鄉渠口村鳳凰山上。三面懸崖陡壁,有一小徑可上山寨。寨址分內、外二道城牆。外城牆長達100米,分二級,高3.25米,南端頭有一開三門;內牆長100米,高1.85米,結構和外牆相似。寨內地廣坡陡,至今尚可見到當時居住宅基。
【浦石青峰山寨遺址】在甌北鎮礁頭村青峰山頂。清咸豐四年(1854)有一支太平軍南下在此扎營立寨。山寨面積2000平方米,寨牆繞山頂一周,東向設一寨門通小徑,西向依山勢修建三道寨牆,每道寨牆呈圜形,中門置一狹險的進出口,寨內有瞭望台,至今尚留有殘缺的餐具。
【箬嶴後背山窯址】在東岸鄉箬嶴村北後背山南面斜坡上。拱頂和窯壁用生坯磚砌成,內壁可見燒結面臨(窯汗)。採集標本主要為青瓷。器物有短頸環耳罐、斂口淺腹缽、直口半球形碗以及罍、瓿等。標本燒制時間為東漢。
【殿嶺山窯址】在東岸鄉蘆田村殿嶺山北向山坡,面積約500平方米,現存堆積層厚1.2~1.5米。產品有青瓷和褐色瓷兩種。器物有罍、罐、缽、碗、洗、瓿等。瓷化程度高,發音清脆。澆制時間為東漢。
【坦頭窯址】在羅溪鄉坦頭村坦頭墳山麓。坐西北朝東南,面積約2000平方米。產品有碗、罐、壺、缽、罇、盆、盂、盞等,以碗、壺為大宗。其胎質細密,厚薄均勻,呈現色白中泛灰。燒制時間為唐至五代。
【啟灶窯址】在羅溪鄉啟灶村墳山南麓,面積約800平方米。產品有碗、罐、壺、瓶、盤、盞等,以碗、盤為大宗。其胎質細密,胎面平整,呈色較白。燒制時間為唐至五代。
【下墳山窯址】在岩頭鎮下村墳山山麓,面積約2000平方米。堆積層厚約2米,內含豐富,以青釉及青釉褐彩為主,輔以少量黑褐色釉。器物有碗、罐、缽、罇、壺、瓶等,胎質堅細,白中泛灰,釉色穩定,釉層較薄。燒制時間為宋代。
【瓦窯山窯址】在仁溪鄉上三房村瓦窯山麓。坐西朝東,分布面積6000平方米,堆積層厚1米。產品有碗、盤、罐、盞等。胎質細密堅硬,呈灰白色。里外施釉,釉色淡青,勻凈光亮。製作時間為宋代。
【渡頭山窯址】在港頭鄉渡頭村龜山南麓。分布面積為1000平方米,堆積層厚約2米,未見窯床。產品有碗、盞、罐、瓶、碟。胎質細密堅硬,呈色灰白,釉色有青中泛綠和青中泛黃兩種。燒制時間為南宋至元代。
【鍾山窯址】在橋下鎮下近村。坐北朝南,分布面積約300平方米,堆積層厚約1米。產品有碗、盤、罐、爐和高足杯等。器物胎質堅硬細膩,白中帶灰。釉色有梅子青和豆青兩種。該窯址為溫州元代外銷瓷窯址之一。
【眠牛山窯址】在橋下鎮下近村,與鍾山窯址隔溪相望,堆積層長50米,寬30米,厚3米。窯床高1.8米,寬2米,窯頂拱券用刀形土坯磚側向橫砌。產品有碗、盤、罐、爐、盂、盞、洗、水注、器蓋及高足杯等。釉色有粉青、梅子青和豆青三種,外觀晶瑩如玉。器物胎質堅硬細膩,白中帶灰,該窯屬元代龍泉窯系。
【嶼塘山墓葬群】在甌北鎮清水埠嶼塘山。分布面積約7000平方米。1982年、1992年兩次發掘清理東晉、南朝磚室墓7座。墓高1.9米,長1.2米,進深4米。出土器物有瓷器、銅鏡、滑石豬等。瓷器分青瓷、黑瓷,青瓷有盤口壺、雞首壺、硯台、罐、虎子、唾壺,黑瓷有雞首壺。
【丁山古墓葬群】在甌北鎮礁下村,面積約1800平方米,系晉到南北朝的古墓。1958年發現數座,後在開墾建設時屢有發現,墓室橫截面呈拱形,墓磚上刻古幣紋飾。出土隨葬品有甌窯生產的晉代瓷獅形燭台、水盂、杯、唾盂、盤口壺、雞頭壺、缽、碗、四系罐。
【白沙古墓葬群】在橋頭鎮白沙村西前山坡。1982年當地村民建房挖基時發現墓葬,以後多次發現類似墓葬。屬土坑墓,口大底小,墓壁斜狀。其中出土的銅境、古幣、瓷瓶、碗、瓷器、屬五代甌窯產品。
【鄭伯熊墓】在花坦鄉東村證覺寺後山。佔地1000平方米,平面為縱椅形,墓穴及墓一、二坦均用花崗岩塊石砌成。
【鄭伯英墓】在花坦鄉東村證覺寺後山。佔地960平方米,平面為長方椅形,進深45米,面寬27米,分墓穴、墓坦、墓院。
【戴溪墓】在朱塗鄉石馬嶴村。墓呈縱長方形,深37.5米,寬20.4米,佔地765平方米。墓穴成半圓形,進深7.2米,前面寬14.4米。墓院成橫長方形,對列石獅、石羊、石馬、石俑及石牌坊、石亭、石塔。"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受破壞,僅留石馬二匹。1987年重修。
【朱直清墓】在花坦鄉廊下村呂公山西面山坪上。有"宋太師朱氏九世祖直清公墓"墓碑。離墓地60米處,建有石碑坊,兩面對列石將軍、石獅、石羊等。過牌坊,有墓道經"五鳳樓"直達墓前。墓佔地450平方米。祭台前左右對立石馬、石俑,該墓石雕,造型優美,線條流暢,別具一格。
【戴蒙墓】又名進士墳,在溪口鄉溪村坪嶺頭山腳,戴氏宗祠右側。墓地坐東北朝西南,佔地683.5平方米,平面成橫長方圓圜形,分墓院、墓坦、墓穴三部分。初建於南宋,1975年重修,並立有墓碑。
【陳虞之墓】在岩頭鎮里嶴村西南雞頭壟山麓,岩下寺洞橋邊。墓式簡朴,墓門已毀。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重修,立"宋直士秘書省校勘兼國史院雲翁陳公暨殉節夫人趙氏之墓"墓碑。
【潘希聖墓】在路口鄉柯斯灣村五雷山麓。建於南宋。墓坐南朝北,椅形,分上下二級墓壇。墓穴用青塊石、條階石壘砌,佔地284平方米。墓穴後壁正中豎墓誌碑。
【蘭玉台】在鶴盛鄉鶴陽村東山一石壁上,陰刻篆書,碗口大小,左側署刻楷體"至正乙巳閭人謝瑀書"。
【臨流亭】在鶴盛鄉鶴陽村"蘭玉台"摩崖下水濱,當地畫家謝庭循(1377~1452)題書。
【硯台岩】在甌北鎮羅浮村蛇山南麓。岩高5米,寬2米,自左至右刻"硯台岩"3字篆書,右側直刻書"萬曆甲申孟夏潘司理過訪華源林大夫游此巴東淇行衛承芳題"。
【虎踞岩】在烏牛鎮山下村東蒙山天然道觀前巨岩上。刻於清同治十一年(1885)間,行書,每字高1.15米,寬2.85米,天台山桐柏宮方丈聞朴道人題。
【虎岩】在甌北鎮中村虎岩山麓。面幅高1.16米,寬2.85米。溫州專員曾養甫書。
【雲深處】在梅嶴鄉下嶴村水口頭山攀岩上。民國元年(1912)徐嶴生員胡慶熙書,行書,面幅高1.75米,寬0.35米。
【聖旨碑】原在梅嶴鄉中村徐嶴山麓大楓樹下,碑高1.75米,寬0.87米,厚0.12米,題蓋面陰刻楷書"聖旨"二字,下刻"旌表永嘉徐浚常尚義君"。題蓋背面下嵌碑文,記載朱元璋部將率兵攻打溫州,兵困嶼鍾山數年,糧盡,當地徐浚常助糧等情況。該碑已由文化館收藏。
【呂斌墓誌銘碑】在羅東鄉南嶴村鳳凰山。明弘治十四年(1501)立,坐北朝南。正面題蓋鑿刻"聖旨"楷書,碑文中有一幅線刻人像。背面題刻"明故承事郎呂斌君墓誌銘"篆書,下刻"呂斌以納谷而得義官,皇帝敕旨立碑"志銘文。題蓋文字周圍和碑文沿邊刻有如意雲頭花紋。碑寬0.97米,高2.3米,厚0.15米,碑座寬0.46米,往昔1.05米,高0.44米。
【渠川宗祠碑記】位於渠口鄉渠口村葉氏宗祠門口。文記渠川(渠口)始祖自宋代由閩徙入,後來宗祠毀於兵燹。明弘治甲子年(1504)集資重建。碑高1.81米,寬0.74米,厚0.21米,質為青石,碑文周圍刻如意雲頭紋飾圖案。
【徐氏祠堂碑誌】位於碧蓮鎮下村徐氏宗祠內。記述碧蓮徐氏源出明傴王後,漢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避亂江蘇,居婺州東陽後徙此。祠中分立二碑,左碑題蓋嵌"蓮川徐氏重建祠堂記"篆書,碑身刻祠堂記文,背面刻田契,立於大明正德十二年子丑(1517)。左碑題蓋面刻嵌"蓮川徐氏祠堂碑記",碑身刻記文,立於大明正德戊寅年(1518)孟春。碑高2.10米,寬0.80米,厚0.13米,碑身題蓋均刻有如意雲頭紋飾圖案。
【汪氏小宗祠堂書塾記碑】位於橋下鎮西岸村汪氏小宗祠中。碑記:"汪氏原居麗水石牛街,始有參府君者,樂荊川山水之秀,乃徙居焉。到五世祖任斌,立祠設塾,以訓子孫。嘉靖八年(1529)季春,賜進士出身中順大夫,廣東按察司副使,前翰林院國史修撰,經筵官人端舉葉式書而立此碑"。碑長1.29米,寬0.75米,厚0.12米。題蓋面刻"汪氏小宗祠堂書塾記"篆書,字周圍刻如意雲頭紋飾。字為楷書體。
【陳迪墓誌碑】位於楓林鎮龔埠村。碑高1.5米,寬0.8米,厚0.12米,正面題刻"明故湖東陳先生墓誌銘"篆書。碑文邊沿細刻如意雲頭紋飾圖案。
【肅正墓碑】位於羅東鄉坦頭村墳山。碑高2.20米,寬0.99米,厚0.15米,碑座長0.14米,高0.27米,厚0.37米。正面鐫刻"明義官政庵呂公墓"楷書。題蓋背面刻"明故義官政庵羅溪呂君墓誌銘"篆書。雙龍圖案紋飾。
【林壺峰墓誌碑】位於甌北鎮花坭嶴村永寧山水庫後側。碑高1.70米,寬0.97米,厚0.14米。碑題蓋上刻"明壽官壺峰林公墓誌銘"篆書,碑身刻楷書體銘文。
【東蒙山天然道觀】在烏牛鎮下村後山。初建於晉,重修於清。相傳東晉葛洪在此修煉,今尚存煉丹台。三天門、四柱石枋木結構,風格和牌樓相似,平面呈橫長方形,中柱鐫刻一楹聯:"嶺行千步神仙府;門上三羽道士家"。明間上掛"三天門"匾額。
【普安禪寺】在岩頭鎮大墳壠山東面。據表山村《鄭氏宗譜》載:此寺初建於唐代,重建於北宋治平元年(1064),明、清間相繼修建,民國初大修。寺坐北朝南,四合院式,佔地1300平方米,前為山門殿,中為大雄寶殿,後為觀音閣。縱軸線兩側前院設軒房,後院為藏經廂軒。寺前附建放生池,4個經幢。建築氣派雄偉、環境清幽。
【聖母宮】又名聖湖宮,位於渠口鄉泰石村盧嶴聖湖山麓。建於唐代,宋時遭特大洪水,宮被沖毀後,重新修建。三進四合院木構建築。佔地約2000平方米。宮頭門三開間,中門築戲台,兩廂廊樓各5間,廊樓前天井、月台。二進大殿7間,六柱抬梁式。後宮(第三進)樓上樓下四圍欄桿,有鼓樓、鍾樓。
【孝佑宮】又名上塘殿,坐落於上塘鎮浦東村龍山山腳,始建於唐,重修於清。三進四合院木構建築。坐東北朝西南,有山門殿、大王殿、孝佑宮、戲台、月台及左右長廊,計41間,佔地1994.5平方米,建築為清宮造式,梁架為抬梁式。
【蒼峰宮】位於蒼山尖南坡的小山灣中。初建於宋,重修於清咸豐十年(1860)。木、磚、石結構,前後二殿均為五開間,組成一座四合院,前殿前建有照壁。佔地面積1080平方米。前殿石柱上鐫刻對聯,穿斗式梁架,硬山屋頂。左右廂房為抬梁式。後殿石柱周身浮雕雙龍搶珠和如意雲頭圖案,抬梁式梁架,硬山屋頂。屋面鋪小瓦。
【真誥寺】在大若岩風景區陶公洞內,因南朝道教思想家陶弘景在此撰《真誥》一書,故名"真誥寺"。唐咸通年間(860~873)在洞內建"靈真宮",宋宣和三年(1121)建"三清宮",元成帝賜名"文福靈真宮"。清乾隆年間(1736~1795)在洞外建五楹前殿。前殿明間前檐下懸掛"天下第十二福地"匾額。後殿右側有一條石梯通"天台"。"天台"上建有胡公殿,"天台"外建有文昌閣。1957年方丈樓失火殃及此閣。1985年重建。
【大平岩胡公殿】位於沙頭鎮漁田村嶺上懸崖陡壁之間。始建於明天啟年間(1621~1627),重建於清道光年間(1821~1850),佔地300多平方米,內造三重檐的胡公殿及陳氏和呂氏娘娘宮。
【羅浮雙塔】在甌北鎮羅浮小東村南端。始建於西晉元康五年(295),重建於宋元豐七年(1084),現存塔建於明嘉靖年間(1522~1566)。雙塔形式和結構大致相同。平面六角形,磚木結構,樓閣式。基座用塊石鋪砌。塔身呈錐形。
【進士牌樓】在岩頭鎮上村。明嘉靖乙丑年(1565)金昭進士及第時建造。平面呈橫長方形,三間四柱木構建築,高7.63米,面寬9.90米,通進深2.35米。明間兩柱為方石柱,次間兩柱為木柱,用材粗壯,並在柱頭抹成小斜面。柱腳前後置石抱鼓,柱礎為覆盆式。牌樓兩外側立有四角柱,明次間均有闌額、由額、額枋等,各施雀替、丁頭拱。正額前後懸匾。頭拱粗壯規整,製作精緻。屋脊用薄磚砌成清水花脊,脊面刻如意花草。明間屋脊兩端飾龍頭吻;次間脊端飾鳳頭吻,兩垂脊脊端飾飛鳳。屬溫州牌樓中上乘之作。
【憲台牌樓】在花坦鄉花一村。明弘治乙丑年(1505),溫州知府李端為任過四川按察司僉事的朱郎以而建。平面呈長方形,四柱三層木構建築。牌樓高5.05米,通面寬6.28米,通井深5.05米。明間兩柱和外側四角柱均為方形木柱。龍門枋和額枋正中嵌有"憲台"匾額,額上有"弘治乙丑臘月吉旦"題款。
【溪山第一牌樓】在花坦鄉花一村。"溪山第一"是明皇賜給花坦名士朱道魁(字守慎,號墨癯)的匾額。牌樓系明嘉靖年間(1522~1566)朱氏後裔朱腆建造,六柱一開間木構建築。攀間額枋上置匾額,上書"溪山第一"四字。
【蒼坡車門】在港頭鄉蒼坡村。系蒼坡村九世祖李嵩邀請國師李時日於南宋淳熙年間(1174~1189)設計建造。三開間木構建築,佔地34平方米,六柱三架二步梁。屋面重檐懸山頂,鋪小青瓦。
【節孝牌坊】在巽宅鎮小溪村。青石仿木結構,四柱三開間,面寬3.2米,高4米。每柱前後均置抱鼓,柱間下設地栿,上設額枋2條,明間額枋間嵌匾額,南面刻"節孝"兩字,字大尺許,款為"董圍慮妻湯氏,道光丁亥年(1827)三春穀旦立",北面刻"流芳百世"四字。
【貞義牌坊】在下嵊下山霞村山下壠。青石仿木結構。二望柱一開間,望柱前後置抱鼓,柱頭置石獅子,正面刻一聯:"言行可為方表,精誠亦貫古今"。攀間置二額枋,中置一匾額,刻"貞義流芳"楷書。牌坊上置直石匾,正中陰刻"聖旨"二字,背面刻"大清光緒拾叄年歲次丁未春月穀旦立"。坊後有一貞節墓誌銘牌。
【永嘉郡祠】原名劉氏宗祠,在碧蓮鎮上村。始建於元至正丁未年(1367),明洪武元年(1368)敕封劉基上三代為永嘉郡公後,取名永嘉郡公祠。明中期重建,坐北朝南,佔地2000平方米。祠為二進二廂四合院式木構建築。前為門廳,通面寬20.40米,通井深20.80米。後為正殿,通面寬22.80米,通井深18.86米。抬梁穿斗混合式梁架,懸山屋頂。中有戲台,平面呈方形,四柱,歇山頂,施八角重拱復斗式藻井。祠內懸有名人楹聯多幀。明洪武三年(1370)御史宋濂題:"為帝者師,為王者令,亘古中山第一;如日之光,如月之明,於今碧水無雙"。誠意伯劉基題:"青田與碧蓮,支分通脈絡,後漢承前漢,吾宗即彼宗;禮樂光兄德,詩書邁古風,參商居兩地,譜牒萬年同。"還藏有劉基著《諸葛攻守》六種兵書14本,頗具文物價值。全祠布局典範,用材粗壯,是明代典型的木構宇建築。
【孝思祠】在花坦鄉廊下村,始建於明孝宗弘治元年(1488)。坐西朝東,佔地1200平方米,由山門、西廂、戲台、正廳及影壁組成合院,通面寬27.82米,進深37.4米。山門開三組雙扇大門,由基座開槽作為通道。戲台居中,單間亭閣式,頂棚設藻井,井口八角,施五重斗拱。正廳大殿樑柱用材粗壯,柱礎多為木質,明、次間12根金柱柱頭齊平,俗稱"十二平",為其它建築所罕見。該祠規模宏大,製作精細,為當地明代典型建築。
【花亭】又名接官亭、評理亭,位於岩頭鎮下村,建於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花亭因建於荷花池畔而得名。為一座平面呈方形的重檐攢頂木構建築。柱分內四柱,外四柱。中用五層斗拱疊成八角藻井,隱喻五行八卦。重檐屋面八條脊背,分別立有"張果老騎白驢"塑像,脊端雕塑"劉海獻線"圖案,結構嚴密,外觀朴實。
【赤水亭】在白泉鄉水雲村,建於清光緒十八年(1892),以陶公祠的赤水井而得名。平面呈凸形,分前後二台。前台正方形,面為一開間,後台長方形,面為五開間,四周圍以朱欄,中隔天壁。後台梁架結構為抬梁式,屋面鋪陰陽瓦,作歇山頂式。前台與後台結構大致相似。亭中有柱24根,柱上書寫"觀魚檻外桃花浪,系馬階前柳葉風"、"洞天隔絕三千界,澗水清涵十二峰"等楹聯。
【白雲亭】在白泉鄉水雲村,建於民國14年(1925),因陶弘景詩中"嶺上多白雲"而得名。平面呈方形,抬梁式梁架,左右兩側設朱欄,供人憩息。
【永慶橋】在岩頭鎮長蛇坑十八壟山麓,建於南宋慶元三年(1197)。橋為梁式石橋,全長12.65米,寬3.6米,高4米。橋底兩端用塊石壘砌成碼頭,中間兩橋墩各由四根石柱組成,上橫條石,承托橋面。橋面分三段,每段由8根條石並排鋪設而成。中段左右兩側刻有題記,左為"大宗慶元三年丁巳四月十七日庚申",右為"雪庵施長財建此永慶橋,僧即則於置"。永慶橋簡朴穩固,未見修繕痕跡,對橋梁建築的研究,頗具借鑒價值。
【麗水橋】在岩頭鎮下村,建於明嘉戊午年(1558)。三孔拱券式石板橋,由48根條石構成,暗含地屬"四十八都"。橋長12.3米,寬3.8米,橋面分三估,每段9條石板,下由石柱磴支撐,凡條石14根。兩側石條上分別刻有"麗水橋"、"明嘉靖戊午仲秋吉旦建"等字。
【東皋碇步橋】在東皋鄉東皋村前溪中,建於清咸豐三年(1853),宣統三年(1911)毀於洪水,後由村民集資重建。石碇216步,每隔8~9步,旁邊另設一石碇,以便行人交會。橋為南北走向,全長126.8米,每碇兩側用抱石斜撐,周圍河灘用塊石和木樁平築加固。
【烏府】在花坦鄉花二村。原名永思堂,明正統年間(1436~1449)朱良暹建,嘉靖元年(1522)裔孫朱腆重修,改其額為"敦睦",稱敦睦祠。平面成縱長方形,前為五朝門,左右側為廂房。五朝門成橫長方形三重檐,面為五開間,明間有一甬道直通府內。兩廂為縱長方形,面為三開間加外廂頭。永思堂面為七開間,屋頂硬山頂。五朝門內側天井中建一座歇山頂戲台。
【御史祠】位於楓林鎮大門台。民國24年(1935),為紀念京畿道監察御史徐定超(1845~1918)而建。祠坐北朝南,佔地2000多平方米,平面成橫長方形,立面成"紗帽冠"形,面為五開間,二層。明間4間10柱,次間、梢間各為3間8柱。祠前方開一闕洞門,祠後建有三間餐房,現已毀。
【雙尖宮】在溪口鄉橫路村,建於清末。磚石木混合結構,佔地面積約800平方米,坐落於深山密林中。浙南紅軍游擊隊總指揮部在此召開第一次會議。
【黃皮寺】原名廣福禪寺,在溪下鄉黃一村,始建於北宋年間(960~1127),現存建築屬晚清。民國19年(1930)3月9日,浙南紅軍游擊總指揮部在此成立。
【胡氏四分宗祠】在五�村隔岸降山頭山東麓,初建於清雍正六年(1728),佔地面積1467平方米。為口字形的木構建築,二進兩廊,中央天井是一方形水池,兩廊外側又各有一個長14米、寬7米的水池。中國工農紅軍第十三軍建立後軍部設於此處。
【地堡】位於橋下鎮洋灣村後背山,地勢險要。山上建有碉堡四座,均為鋼筋混凝土結構,為抵抗日軍侵略的軍事設施。
【沙頭烈士墓】在沙頭鎮高浦村岩龍頭山。墓建於1955年12月,後經多次重修。佔地約2600平方米,分墓區、墓院兩部分。有紀念碑、紀念館等建築。為縣愛國主義教育重要基地。
【金貫真烈士墓】在岩頭鎮嶼山背,1973年初建,1985年重修。墓坐北朝南,長15.8米,寬12.7米。墓前山麓北側有74級石階通往墓陵。
縣文化館文物倉庫收藏有文物1097件,其中一級品16件,二級品2件,三級品16件,其他1063件。
石器31件。渠口鄉石頭岸村梅山腳,上塘正門山、嶼山遺址等出土的石錛、石矛,屬新石器中、晚期;其它地方出土的石矛、石錛、石箭、石磨、石斧屬商、周時期;硯台、碑、碣、石香爐,屬宋、明、清時期。
銅器466件,有銅佛像、銅鏡、銅馬、銅香爐、銅盞、銅印、銅鍾、銅劍及古錢幣,屬春秋戰國至明、清時期,其中含金的銅印為三級文物。
銀器,下嵊鄉山霞村出土。有獸面紋銀碗1件,高4厘米,口徑11.5厘米,底徑9厘米,重74.5克;鎏金銀釵,十式28件,均由釵桿和橫枝組成,橫枝上嵌置花紋精緻的鏤空銀飾件,有的頂端鑲葵花、秋菊等花形;鎏金銀簪,八式16件;雙箍面銀釧2件;麒麟形鎏金銀飾1件;蝴蝶形鎏金銀飾3件,蝶的雙翼陰刻短線紋和細珠紋,作飛舞狀,長2厘米、寬3.5厘米;花形鎏金銀飾1件,橫枝上排列6朵葵花,長8.5厘米。
古字畫33件。系清代的山水、花鳥、水墨畫,書帖。
古書籍有明初大臣劉基(字伯溫)的兵書、葯書,計144冊。
革命文物有紅十三軍戰士用過的槍、土炮以及紅軍挺進師標語、農會標語(1925年)和烈士手稿等,共14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