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判断机动车是否超速
机动车超速的判断方法:
超速是指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的速度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速。
例如,高速公路限速80码,实际时速达到92码,超速率为(92-80)/80*100%=15%。也就是说,超速了15%。
判断机动车是否超速的依据是机动车不得超过道路上的限速标志和标线所规定的速度。
检查车辆是否超速的方法包括:
1.交通分局大队终端查询:前往各市、区、县交通分局大队办公大厅,通过触摸式查询终端进行查询。
2.查询汽车非法网站: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新增查询通道,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发动机号,点击查询。
3.电话查询:拨打各个市区县的查询电话进行咨询。
4.短信查询:使用由市、区县发放的特勤号码,发短信查询违章情况。
5.手机软件查询:在手机上安装相应的手机app软件,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车型等信息,查询汽车违章信息。
以上是查询违章的具体步骤(以iphone13 iOS16.0交管12123.2.9.1为例):
点击违法处理,在交管12123界面中点击违法处理;
点击车辆,在违法处理界面中点击车辆;
查看违章信息,在违法处理界面中即可查看违章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第八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12分。
第九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9分。
第十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第十一条,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